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32j/2016-02637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
成文日期 | 2016-05-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地税办〔2016〕44号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税制改革和征管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地税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以“归零翻篇开新局”大讨论活动为契机,立足“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税收宣传月主题,提升税收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讲好税收改革故事,为“营改增”全面实施、推进供给侧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展现国地税合作良好风貌,努力助推美丽幸福新丽水建设和双“示范区”建设。现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拟将我市2016年税收宣传工作及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主要宣传活动项目安排
(一)开展好全省联动“1聚焦+1助力”主题宣传活动
今年4月份,围绕“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主题,组织开展好全省联动的“1聚焦+1助力”主题宣传活动。
1.开展“十百千万”全省联动,推进“营改增”进程。4月份,全面落实“十市联动、百城齐响、千户走访、万人宣传”全省联动宣传行动,市局领导陪同省局领导赴青田县走访调研侨商回归企业、进口商品城,举办税企沙龙,在青田县拉开全省2016年税收宣传月序幕,提升宣传质效。地税干部联合国税干部分组走访重点企业一线,立足“营改增”全面实施的宣传主题,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注重交流对接,摸清服务需求,强化宣传引导,建立常态化辅导服务机制,推动“营改增”落到实处。深化纳税服务“私人定制”,对重点企业和27户优质财源培育企业提供定制式精准服务。将营改增、促进浙商回归、创业创新、支持生态经济、民宿经济发展等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梳理汇编成册,形成政策福包,上门送“服·福”,加大宣传,主动服务经济发展。
时间:4月份。
牵头处室:办公室(领导调研);一分局、二分局(走访企业);政策汇编(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规费局);相关处室配合。
2.多维度全方位推送,开展税费政策宣传活动。组织推荐上报税收公益广告、税收动漫宣传短片,在丽水电视台、丽水日报、处州晚报、丽水广播电台、丽水发布、丽水在线、《新壹周》、局微博、微信、网站及办税服务厅等平台,联合国税多维度全方位推送宣传“营改增”、金税三期、优质财源培育、税费优惠政策和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等政策内容。在市区公交车站点及公交车开展税收公益广告宣传;在市区公共自行车车身印制税收宣传标语,倡导绿色出行理念。在丽水市区各社区开展常态化税收宣传,在社区宣传栏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并对社区贫困户开展重点税收宣传,找准原因,以送政策送服务的形式,实现精准宣传、精准帮扶。
时间:4月份开始,贯穿全年。
牵头处室:办公室(媒体宣传及公益广告)、二分局(社区宣传);各相关处室(税政一处、税政二处、规费局)负责提供宣传内容。
3.服务区域改革,“地税直通车”开进特色小镇。一方面,开展集中宣传。4月统一开展“地税直通车服务特色小镇”活动,集中税收业务骨干,联合国税部门,开展针对特色小镇的上门服务,进行针对性强、精准度高的税收政策宣传。通过录播及新媒体等形式,强化宣传效果,巩固“地税直通车”品牌效应。另一方面,开展常态化宣传。针对特色小镇建设情况,充分利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载体,加大税费政策的宣传,为特色小镇发展出谋划策,支持经济转型与发展。
时间:4月份为主,贯穿全年。
牵头处室:纳服处、一分局、二分局,各相关处室配合。
4.聚焦基层改革,先进人物集中展示。加强对基层一线干部的事迹挖掘,包含但不限于锐意改革、热心服务、无私奉献、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结合先进工作者、巾帼建功标兵评选等载体,开展地税基层先进人物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多种宣传渠道,发掘税收好故事、身边好税官,以生动鲜活的方式,增强社会公众对地税干部的感性认识和支持。拍摄“金税三期”宣传短片,展现“金三”上线过程中地税干部风采。
时间:4月份为主,贯穿全年。
牵头处室:人教处、机关党委,各相关处室配合。
(二)开展好全市联动的“铸税·助力”主题宣传活动
今年4月,围绕税收宣传月主题,结合丽水实际,开展好“归零翻篇铸税梦改革创新税助力”税收宣传活动项目。
1.开展“百姓热线”局长访谈活动。借助丽水电台“百姓热线”广播节目,采用现场解答和连线互动等方式,加强政策解答,回应社会热点,展示地税部门在确保“营改增”全面实施的部署准备、实施金税三期工程、推进国税地税合作、优质财源培育、创新纳税服务机制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并通过丽水在线网同步直播,提升采访活动的宣传效果。
时间:4月份
牵头处室:办公室,相关处室配合。
2.举办“共筑财税梦想,增添党旗光彩”全市财政地税系统文艺调演。各县(市)局以原创节目参加全市财政地税系统文艺调演,庆祝建党95周年,并邀请重点企业、优质财源培育企业代表观看,充分展现全市财政地税干部职工在推进财税改革和建设美丽幸福丽水中的精神风貌、先进事迹,进一步彰显和弘扬财税文化,密切征纳关系,提升财政地税部门形象。
时间:5月份
牵头处室:人教处,相关处室配合。
3.开展“模范纳税人”微信主题宣传活动。开通“丽水财税”微信公众号,拓展“互联+”税收宣传,形成网站、微博、微信“三位一体”的网络宣传互动平台。开展“丽水财税”微信公众号集中推广活动,通过微信平台,收集纳税人的先进事迹、感人故事,组织投票评选活动,集中展示“模范纳税人”的先进典型事迹,并结合失信惩戒的典型案例,以税说法、以案说法弘扬诚信纳税精神,推动诚信纳税的良好税收环境的筑造,增强微信公众号的影响面。
时间:4月份
牵头处室:办公室、纳服处、信息中心,一分局、二分局、稽查局,各县(市)局配合。
4.开展蹲点调研送政策活动。结合“归零翻篇开新局”活动要求,局班子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深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项目、社区或到本系统县(市、区)局等进行蹲点调研,召集各层面代表召开座谈会,问政、问需、问计,既集中精力找“短板”,又积极送政策、送服务,为蹲点调研单位发展办实事、办好事,出谋划策,提升财税服务能力,营造良好的财税环境。
时间:4月份
牵头处室:办公室、人教处,相关处室配合。
5.开展“财税助力促发展 共建美丽幸福新丽水”税法宣传文艺晚会。与丽水市音乐家协会二胡专业委员会合作,举办“财税助力促发展共建美丽幸福新丽水”税法宣传文艺晚会,在经典民乐演奏、民歌、戏曲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演出形式中,贯穿税法宣传互动活动,宣传营改增、助推产业发展政策等相关税收政策,营造财税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的良好氛围。
时间:4月底
牵头处室:办公室
6.开展教育基地宣传。利用纳税服务志愿者、纳税人之家、纳税人学校等个性化服务平台,依托税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组织“税收政策讲堂”,打造“财税大讲堂”品牌,联合国税部门组织纳税服务志愿者开展纳税服务宣传活动。
时间:全年
牵头处室:纳服处,一分局、二分局,相关处室配合。
7.开展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结合网络丽军建设要求,通过组织培训、实战演练等形式,加强财金系统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强化舆情管理,打造一支敢于发声、善于发声的评论员队伍,真正发出好声音、弘扬正能量,为财税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时间:4-5月份为主,贯穿全年
牵头处室:办公室,相关处室配合。
8.开展《阳光行动》专题宣传。围绕各地税收征管改革、便民办税等重点工作,邀请浙江经视《阳光行动》栏目组开展系列宣传,集中展现丽水地税系统工作成效以及地税干部队伍的良好风貌。
时间:全年
牵头处室: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二、工作要求
(一)围绕中心,抓好宣传。要紧密围绕“改革+”宣传中心,立足党委政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色小镇建设、归零翻篇开新局等重大改革部署的落实,以及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营改增”全面实施、“金税三期”上线等税收改革工作,顺势而为、应时而动、与时而新,谋划好税收宣传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关心、理解、支持税收工作,形成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整合平台,强化合作。要谋划“平台+”战略,树立税收宣传“一盘棋”的理念,整合优化宣传资源,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有机融合,按照“共享线索、一次性采集、多平台呈现”的原则集约利用宣传资源,形成税收宣传的大格局,实现平台的乘数效应。要开展税务系统联动宣传,拓展和国税部门的宣传合作,共同探索建立常态化联合宣传机制,统筹利用好各类宣传平台和载体,促进宣传资源效用最大化。
(三)聚焦内容,提升品质。要谋划“内容+”战略,树立内容为王的宣传理念,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强化互动交流,用简洁、准确的语言深入解读、快速回应社会关切,做到量身订做、精准传播,打造形式鲜活接地气的宣传内容,不断提升政策宣传和解读质效。
(四)优化作风,注重实效。要深化宣传作风建设,本着“简约不简单、节俭有效果”的要求,引领导向、服务大局,做好税收宣传工作。在配合总局、省局、市局宣传活动开展的同时,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群众爱看、易接受的宣传活动。要把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要强化税收宣传绩效考核,及时总结并积极向市局办公室报送税收宣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五)培育队伍,管好舆情。要加强队伍建设,注重与专业媒体深度合作,加大与上级媒体的沟通力度,借力策划重要宣传,借鉴先进做法,加快培育专业化税收宣传队伍。要抓好舆情管理,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促进政策内涵透明,及时化解“税制改革”和“金税三期”上线带来的舆论压力,对内着重抓好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对外借助社会力量和专家资源,共同引导舆论,为税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丽水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重点宣传任务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水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重点宣传任务
在今年的税收宣传工作中,市局将根据省局宣传工作要求,结合丽水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宣传重点,加强市县联动,创新宣传载体,提升全市税收宣传工作成效。日常税收宣传工作由局税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办公室提供宣传平台,各牵头处室负责有关选题、策划和组稿,具体分工如下:
1.做好《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落实情况、“金税三期”推广运行工作的宣传;加强地税支持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工作的宣传;加强税收助推“四换三名”工作的宣传;加强个人出租房税收征管的宣传;加强“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的宣传(征管处牵头);
2.加强全面“营改增”、征管体制调整和管理衔接以及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浙江发展等工作的宣传;加强土地增值税政策以及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宣传;加强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宣传;加强契税(房产新政)、耕地占用税政策宣传;加强地方教育附加宣传;加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进程中涉及契耕两税征管工作的宣传;(税政一处牵头);
3.加强小微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等供给侧改革方面的政策宣传;开展市级优质财源培育工作宣传(税政二处牵头);
4.加强社会保险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降低企业成本 优化发展环境”供给侧改革税费优惠政策的宣传(规费局牵头);
5.结合以“改革·合作”为主题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提高办税效率相关措施的宣传;加强涉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报告的宣传;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和“税银互动”工作的宣传;加强纳税人满意度调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宣传(纳服处牵头);
6.以远离“黑名单”为主题,加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制度(即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的宣传,加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曝光力度,提升税法遵从度(稽查局牵头);
7.与法制宣传教育、“七五”普法活动相结合,做好“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开展财税法制专题讲座,提升财税干部队伍依法治理财的意识;加强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宣传,定期公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变动情况,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法规处牵头);
8.加强财税文化建设、基层先进典型的宣传(人教处、机关党委牵头);
9.加强廉政文化和廉政风险防控的宣传(机关纪委牵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