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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451w/2016-28562 文号 丽教创〔2016〕70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7-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丽水市教育局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1 10: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丽教创〔2016〕7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在丽高校,直属学校(单位):

为全面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们制订《丽水市教育局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做好创建工作。

丽水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教育局推进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力争2017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为切实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以创成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为指导,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与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强育人工作、深化课程改革等紧密结合,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师生的文明程度和素养,构建和谐丽水教育,为推动城市文明水平的整体提升作出贡献。

二、推进创建攻坚行动步骤

全面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攻坚任务责任分解》、《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责任分解》的工作要求,针对测评中上报材料、资料整理、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等考核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

全市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中攻坚行动分为对标找短、迎接年测、全面提升、迎接大考四个阶段:

(一)对标找短阶段(2016年3月至6月)。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查找教育系统创建工作短板,研究制定并落实补短板工作,开展《丽水市教育系统2016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巡查方案》工作等,全面部署教育系统创建工作任务。

(二)迎接年测阶段(2016年6月至10月)。针对创建工作短板,明确责任主体,分解工作任务,抓好整改落实。做好迎接中央文明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和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

(三)全面提升阶段。(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重点针对国测、省测反馈的薄弱环节开展查漏补缺工作,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上材料上报工作,全面开展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确保2017年6月底实现主城区25所中小学文明校园创建全覆盖。

(四)迎接大考阶段(2017年6月至10月)。认真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上资料申报与现场资料检查整理工作。全面开展全国文明城市中小学校实地测评问题再排查、再整改工作,全体师生总动员,做好迎检工作。

三、推进创建要求及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丽水市教育系统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何卫宁

常务副组长:叶信昌

副  组  长:詹百松、吴  燕、严金华、柳小平、马佩华、赵东权、杨官校

成      员:叶旭华、王伟平、李立金、桑文勇、陈海香、张丽伟、蓝永明、施海勇、邓君妙、陈南钦、陈根娟、陈希鹏、孙晓敏、曹志勇、周  波、孙俐华、林少敏、施建陆、戴一仁、叶光炳、丁闽方、陈仕恩、刘必水、章金魁、戴和英、翁立辉、雷土贵、叶温、应伟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蓝永明任主任,孙晓敏、曹志勇、周  波任副主任。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校、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要“一把手”负总责,成立推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分工负责制,具体工作责任到人,要按照创建目标和任务书,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扎实推进。推行难点问题现场办公、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高质高效地开展好创建工作。

2.加强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测评内容,广泛宣传报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把教育系统的思想统一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上来,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高校、各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特别要在显著位置布置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在在黑板报、宣传窗、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3.落实人员经费。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中小学、幼儿园)要确定专人负责单位的创建工作,并保障创建工作必要的经费。

4.强化考核督查。加大督查力度,对照“氛围浓,活动好,制度全,工作实,台账齐”的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巡查制度。根据市创建办“周巡查、月点评、季排名、年度考核”的考评机制,结合教育实际,开展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和校(园)长个人工作业绩考核范畴。根据《丽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办法》,对创建成绩突出的实行表彰奖励,对创建推进不力的实行问责惩戒。

四、推进工作内容及责任分解

详见附件1-4。

附件:1.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攻坚任务责任分解

2.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共性工作责任分解

3.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个性工作责任分解

4.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责任分解

附表1: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攻坚任务责任分解

任务内容

完成要求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牵头领导

重点整治行动:开展未成年人成长社会文化环境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校园周边游商、无证照摊点、“三无食品”、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经营性娱乐场所、非法行医或以人工流产、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

2016年9月,并形成常态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局、安全处、各直属学校

詹百松

重点建设项目: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

建设市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咨询和治疗。市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添置设备、培训师资,并实行常态化运转。

2016年9月

丽水市职高

职成高教处

吴燕

重点活动载体: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

强化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发挥师生参与创建的积极性,把学校建成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师德建设。创建文明班级、文明寝室,评选美德少年。

2017年6月

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处、

直管处、各直属学校

叶信昌

重点活动载体: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加强农村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为农村未成年人开展实践活动、提高综合素质创造条件。完成全市128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任务。加强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项目的督查指导。

2016年9月

各县(市、区)教育局、基教处

叶信昌

附表2: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共性工作责任分解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牵头处室

-1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1干部群众全面深入学习

2)系统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的学习,专题学习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

材料审核

市教育局机关、各高校、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办公室

-2健全完善学习制度

1)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为示范带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完善督查考核办法。

材料审核

市教育局机关、各高校、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办公室

-1

-5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系统化长期化

-5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系统化长期化

1)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坚定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2)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广泛开展党史、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加强中国道路宣传教育,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3)党委切实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经常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掌握领导权、话语权;4)加强法治意识、国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家庭意识教育。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市教育局机关、各高校、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办公室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牵头处室

-2

-5教育实践

-8深化推广普及

2)在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采取张贴悬挂、刊登刊播等方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实地考察

市教育局机关、各高校、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办公室

直管处

-9融入日常生活

1)依托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道德讲堂等,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2)开展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团体章程等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市教育局机关、各高校、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基教处、直管处、职成高教处、人事处

-10发挥榜样作用

2)开展最美人物、时代楷模、凡人善举等学习宣传活动。

材料审核

市教育局机关、各高校、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人事处、

教育工会

Ⅱ-6文化培育

-11培育良好家风家教

1)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市教育局机关、各高校、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基教处、直管处、职成高教处

-12培育勤劳节俭之风

1)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2)开展文明餐桌活动。

1材料审核

2)实地考察

市教育局机关、各高校、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基教处、直管处、职成高教处

-13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1)深入推进“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材料审核

市教育局机关、各高校、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基教处、直管处、职成高教处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牵头处室

-3

-8志愿服务制度化

-17志愿服务活动

1)落实中央文明办《社区志愿服务方案》,确定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2)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

材料审核

市教育局机关、各高校、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基教处、直管处、职成高教处、机关党委

-4

-13党风廉政建设

Ⅲ-25“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1)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

材料审核

市教育局机关、各高校、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机关党委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牵头处室

-5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Ⅱ—15法制宣传教育

Ⅲ—29全民普法教育

1)完成普法规划任务,引导全体人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市教育局机关、各高校、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办公室

职成高教处

基教处

直管处

-7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24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47文化服务供给

2)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材料审核

市教育局机关、各高校、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基教处、直管处、职成高教处

-25市民文明素质

-51公益活动

1)开展扶贫帮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捐赠器官、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活动。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市教育局机关、各高校、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工会、计财处、人事处、机关党委

-8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

-37文明单位创建

-85扩大创建覆盖面

1)在机关、企事业、学校、社区、景区等普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延伸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

材料审核

市教育局机关、各高校、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基教处、直管处、职成高教处









附表3: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个性工作责任分解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牵头处室

-2

-5教育实践

-8深化推广普及

3)编写通俗读物,开展宣讲解读。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各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基教处

-9融入日常生活

3)运用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礼仪制度传播主流价值。

材料审核

各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基教处、直管处、职成教处

-10发挥榜样作用

3)开展文化界、体育界、教育界、科技界人士及企业家“重品行、树形象、做榜样”活动。

材料审核

各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人事处、工会

-5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Ⅱ—17

基层民主政治

Ⅲ—29基层党群组织建设

加强和完善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

材料审核

各高校、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直属机关党委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牵头处室

-7

-21国民教育

-39生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

1000(元)

700(元)

700(元)

材料审核

各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计财处

-40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措施,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2)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75%

1)材料审核

2)问卷调查

各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计财处、督导室

-41学校管理

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材料审核

各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

计财处










附表4: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责任分解

测评项目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牵头处室

1、领导体制和

工作机制

(2)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措施、办法;

(3)本市(区)教育、文化、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有常态化工作品牌或经验;

(4)本市(区)范围内每年有1至2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检查考评。

材料审核

各县(市、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

基教处

直管处

2、思想道德教育

实践活动

(1)未成年人熟知并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

(2)组织好重要时间节点“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2

(3)开展最美少年、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常态化;

(4)组织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1)问卷调查

(2)、(3)、(4)材料审核

各县(市、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

基教处

直管处

3、学校教育

1)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4

2)有中小学校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安排和落实情况5

3)中小学校德育课、少先队活动课落实6,效果好;

4)中小学校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有具体方案、有实际效果;

5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有措施、落实好;

(6)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7,落实体育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要求。

1)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2)、(3)、(5)材料审核

4)、(6)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

基教处

直管处

人事处

4、家庭教育和

社会教育

1)社区家长学校建设落实8,活动效果好;

(5)有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10,运用网络、电话、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

1)(5)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各县(市、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

基教处、直管处、职成高教处

5、营造良好

社会文化环境

(1)落实“五个好”要求11,完成乡村学校少年宫年度建设任务12,有管理制度、活动项目13、经费保障和专兼职辅导员队伍14;

(2)优秀童谣征集和推广、传唱活动措施具体,普遍开展;

(4)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15常态化、效果实;

(5)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有措施、效果实16

(1)、(2)材料审核

3)、(4)、(5)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各县(市、区)教育局、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

基教处

直管处

安全处

标注:

2.考察利用清明节、六一、七一、十一等时间,开展网上祭英烈,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活动情况。

4.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正式材料为准,实地考察主要看校园、教室有无悬挂核心价值观“24个字”。

5.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正式材料为准,安排和落实的材料齐备为合格,有活动安排为基本合格,两者都没有为不合格。

6.中小学校100%落实德育课程计划和开设少先队活动课程为合格,≥80%为基本合格,其他情况不合格。

7.包括三项内容:一是统计并计算本地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将数据上报国家数据库的学校比例。二是统计并计算本地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学生比例。三是统计并计算本地测试结果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的学生比例。三项数据均为2013年度、城区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数据,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部给予成绩认定。

8.70%的城市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10.地级城市有市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1所,所辖城区各有辅导站1所;直辖市城区和县级市有辅导站1-2所。

11.“五个好”要求,即切实把思想认识问题解决好、严格把专项资金使用好、扎实把各类活动开展好、认真把辅导员队伍组织好、努力把长效机制建设好。

12.落实中央文明办2011年提出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三年实现全覆盖要求,落实本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和本市自建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任务,有领导小组、有实施方案、有任务分工、有督促检查。无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的,对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不作测评要求。直辖市城区不测此项内容。

13.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以乐促智;开展力所能及的技能培训活动、以技促能;开展内容鲜活的道德实践活动、以德育人。

14.指有学校教师、志愿者和对口支持处室人员等组成的辅导员队伍。

15.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校园周边取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16.材料审核包括关爱留守儿童(本地无留守儿童可不测,但需由上一级文明办、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孤残儿童和救助流浪儿童情况。实地考察针对本市主要公共场所,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