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市政府文件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6-27835 文号 丽政发〔2016〕40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16-07-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8 11:3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经广泛征求意见,市政府核定市文广出版局提出的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处,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在保护利用中实现传承发展,努力开创文物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和历史文化名城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丽水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水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计4处)

                            一、古遗址(共1处)

序号

分类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1

1

应星楼遗址

南宋开禧三年(1207)

莲都区万象街道

绿城望京园南侧

二、石窟寺及石刻(共1处)

序号

分类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2

1

万象山南宋墓仪石刻

南宋

莲都区万象街道

万象山公园

三、古建筑(共1处)

序号

分类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3

1

清真寺门楼

清光绪十二年(1868)

莲都区万象街道

高井弄86号

四、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共1处)

序号

分类号

名称

时代

地址

4

1

五宅底丽水地委机关、专员公署旧址

1960年代初

莲都区白云街道


附件

丽政发〔2016〕40号.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