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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986461759/2016-27514 文号 丽食安委办〔2016〕35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16-08-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16年第二季度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4 17: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全面落实“月通报、季督查”工作机制,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8月上中旬对各县(市、区)2016年第二季度食品安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G20峰会食品安全保障、“三大一严”专项行动、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年度任务落实情况;

(二)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三)基层责任网络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

(四)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开展情况;

(五)第一季度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回访。

二、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当地上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特色亮点工作,座谈交流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短板及补短板的举措。

(二)查阅台账。查阅反映“三大一严”七个一举措落实情况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六大提升工程进展情况、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乡镇(街道)食安办和村居(社区)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开展情况等内容的相关文件、部署、图片和过程性资料

(三)实地检查。采取暗访、随机抽检等方式,查看农产品(初级水产品或可食林产品)种植、养殖单位1家,农贸市场、阳光厨房、小作坊、小餐饮各1家,基层责任网络1个〔重点抽查拟开展规范化建设的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1个,集中消毒餐饮具企业1家,第一季度督查暗访存在问题的单位。

三、督查安排

(一)参加人员。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局相关领导分别带队,相关部门派员参加。

(二)分组安排。

第一组:督查莲都区、青田县、缙云县,市食安办专职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和达带队,市食安办、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各1人。

第二组:督查云和县、松阳县、遂昌县,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宋小军带队,市食安办、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各1人。

第三组:督查龙泉市、庆元县、景宁县,市农业局副局长沈利文带队,市食安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1人。

(三)时间安排。原则上要求2016年8月12日前完成督查工作,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

四、督查要求

(一)各督查组要按照督查通知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深入细致开展督查,做到督查与指导相结合,力求工作实效,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反对“四风“的各项要求,深入基层,改进作风。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将之作为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的有利契机,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迎接督查的准备工作。督查暗访的结果将计入年度食品安全综合考核成绩。

(三)请各有关参与部门于8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附件1报市食安办;各地食安办于8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附件2、附件3和附件4报市食安办。

(四)督查组工作用车,由带队组长单位负责安排。各督查组于8月18日前将督查表及督查材料(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建议)报至市食安办。

联系人:兰跃钗,联系电话:2292017,传真:2292556邮箱:lsssab@163.com。

附件:1.参加督查人员名单回执、

2.各县(市、区)督查工作联系人员名单回执、

3.各地2016年拟开展规范化建设的乡镇(街道)名单

4.各地农产品(含初级水产品或可食林产品)种植、养殖单位名单

5.丽水市2016年第二季度食品安全专项督查表

6.农产品种植养殖单位(含初级水产品和可食林产品)督查表

7.农贸市场督查表

8.阳光厨房暗访细则

9.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督查表

10.小餐饮督查表

11.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络规范化建设督查表

1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督查表

13.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督查表

丽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参加督查人员名单回执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2

各县(市、区)督查工作联系人员名单回执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3

各地2016年拟开展规范化建设的乡镇(街道)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乡镇(街道)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注:上报2016年拟开展规范化建设的所有乡镇(街道)

附件4

各地农产品(含初级水产品或可食林产品)种植、养殖单位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单位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备注

注:各地提供上报种植养殖单位共10家

附件5

丽水市2016年第二季度食品安全专项督查表

督查内容

具体项目

检查情况

“三大一严”专项行动七个一落实情况

基层网格作用发挥情况

1.基层责任网络三大一严部署落实情况

2.网格员(协管员、信息员)参与隐患排查的情况、上报隐患情况及通告张贴发放情况

集中排查情况

3.查看重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摸底的过程性资料

重点品种抽检情况

4.查看抽检的记录,包括品种、批次等和不合格食品的后续处置情况

重点隐患整治情况

5.排查出的重点风险隐患个数

6.针对重点风险隐患开展针对性治理情况(查看整治文件、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责任和期限等)

违规企业约谈情况汇报

7.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举办者的约谈情况

违法行为查处关停情况

8.查看排查记录、投诉举报记录中有无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对无证照(“黑窝点”)有无取缔(查看记录);对隐患严重的企业有无责令停产整改

案件移交打击情况

9.监督部门行政立案情况、涉刑案件移送情况,公安部门自行刑事立案情况

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溯源体系建设情况

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新增安装食品安全电子化溯源系统市场经营户数

放心农贸市场创建情况

拟创建放心农贸市场的个数,创建推进情况

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室建成情况

城区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室建成数,免费对公众开放情况

阳光厨房

年度阳光厨房建设任务数,新增家数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推进情况

餐桌安全治理行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农业标准化覆盖率情况,蔬菜、畜禽产品监测合格情况,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情况,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厂运行情况

“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

小作坊建档率和登记率,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

持证小餐饮等级公示率

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省级示范街范围内的餐饮单位和量化A级单位以及B级学校食堂色标管理覆盖率

政府允许或指定的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监管覆盖率

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

主要食用林产品标准化生产率,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推进情况,食用林产品抽检合格率,不合格产品追溯查处率

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

石蛙、甲鱼等重点品种标准化生产率,、甲鱼、瓯江彩鲤等重点品种抽检合格率不合格产品追溯查处率,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扩展情况

集中消毒餐饮具消毒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一次性筷子和炒锅两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底数排摸情况,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种类的风险监测覆盖率

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重点生产环节安装电子探头安装率,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每季度监督覆盖率、产品抽检率,抽检的集中消毒餐饮具“大肠菌群”、“感官指标”检测合格率

基层责任网络规范化建设

乡镇(街道)食安办

年度拟开展规范化建设的乡镇(街道)食安办数,部署落实推进情况

村居(社区)工作站

年度拟开展规范化建设的村居(社区)工作站数,部署落实推进情况

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

工作方案制订情况

领导小组的组建情况

创建办的组建情况

动员会召开情况

第一季度督查暗访存在问题回访情况

见丽食安委办〔2016〕24号文件

附件6

农产品种植养殖单位(含初级水产品和可食林产品)督查表

督查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主体资质及基本生产条件:主体资质情况;生产场地及设备设施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及制度上墙情况;安全管理人员、药残快速检测室及检测员的配备情况等。

生产现场:周边环境、生产用水、投入品包装及废弃物回收情况;投入品储放情况,有无违禁药物等。

档案记录:检查种植和养殖档案记录(包括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日期;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畜禽发病、死亡、无害化处理情况;产品收获、出栏日期;动物防疫情况、药残快速定性检测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

是否张贴三大一严公告

督查人员:督查时间:

附件7

农贸市场督查表

督查地点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食品安全管理制订是否上墙,是否建立经营户管理档案(抽查2家固定摊位,查看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安全承诺书等)

豆制品摊位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列入快速检测并免费开放的农贸市场,是否设立免费检测信息公示牌,每个工作日快速检测是否少于15批次,日常快速检测记录是否及时规范,是否有免费检测台账记录,是否在市场内公布日常检测信息,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是否及时处置

尚未建立电子溯源的农贸市场,抽查2个食用农产品经营户,查看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保存相关凭证;抽查2个猪肉摊位,查看是否索取猪肉检疫证明或检疫分销凭证

是否发现销售过期、腐败变质或“三无”食品,是否发现使用非食用物质

是否张贴三大一严公告

监管部门“三大一严”专项行动检查相关记录内容或凭证

督查人员:督查时间:

附件8

阳光厨房暗访细则

暗访地点名称:地址:负责人签字: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得分

操作展示

原料清洗、切配、餐具消毒是否展示

烹饪是否展示

专间是否展示 

信息公示

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公示

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是否公示

自制饮料配方、自制调味品、自制火锅底料、自制糕点使用的添加剂是否公示

“三大一严”专项行动

是否张贴“三大一严”公告

监管部门“三大一严”专项行动检查相关记录内容或凭证

是否张贴二维码,是否纳入丽水市食品安全社会协同管理平台

督查人员:督查时间:

附件9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督查表

督查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或登记(备案)证,是否取得营业执照

辖区监管部门统一登记建档

直接从事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是否配备洗手更衣设施,加工区、成品区、库房等“三防”设施是否齐全,加工区与生活区未分离或隔离

周边环境是否整洁、卫生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制度是否建立实施

原料索证索票等进货查验记录台账是否规范齐全,日常清洗消毒记录是否规范

食品添加剂是否按规定范围或使用量使用,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规范(外包装有“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标注相应生产许可证号)

是滞发现使用非食用物质,是否发现使用过期、变质食品,是否按规定处理或销毁回收及过期、变质食品

是否张贴二维码,是否纳入丽水市食品安全社会协同管理平台

是否张贴三大一严公告

督查人员:督查时间:

附件10

小餐饮督查表

督查地点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是否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取得营业执照,证照是否上墙公示

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是否配备餐饮具消毒设施,消毒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是否有消毒登记台账,是否配备保洁设施,保洁设施是否正常使用

食用油、猪肉、食品添加剂等主要食品及原料是否索取购物凭证或进货清单,台账是否登记及时规范

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规范(外包装有“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标注相应生产许可证号),食品添加剂是否实施“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是否按规定范围或使用量使用

是否发现使用过期、腐败变质食品,是否发现使用非食用物质

是否张贴二维码,是否纳入丽水市食品安全社会协同管理平台

是否张贴三大一严公告

督查人员:督查时间:

附件11

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络规范化建设督查表

督查地点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乡镇(街道)建立网格化管理日常运行机制(包括统筹协调、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考核及报酬补助等七个方面),是否形成文件或上墙

每个行政村(社区)是否配备1名以上协管员,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信息员

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或党委会)是否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是否与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行政村(社区)签订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是否制订下发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乡镇(街道)是否每年对协管员、信息员开展业务培训。

是否对“三大一严”专项行动进行部署落实(工作方案、会议部署),是否开展“三大一严”专项行动宣传(宣传记录、宣传资料),是否发动网格协管员(信息员)参与隐患排查的情况(参与排查的记录、隐患上报情况)

是否掌握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是否全部录入“管理平台”,沿途抽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家,查看证照、台账、通告张贴、二维码张贴(有无纳入平台管理)等情况(记录抽查单位的名称、负责人及存在问题),是否张贴“三大一严”公告

督查人员:督查时间:

附件1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督查表

督查地点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有机构:现场查看有没有设置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农技推广、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

有人员:查阅相关文件和现场查问有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有无发文或上墙)

有职责:以明确监管职责的文件和实地查看为准(有无发文或职责上墙公示)

有检测:以实地查看相关检测记录为准,有无快速检测记录,今年快速检测的批次及不合格批次

有考核培训:以实地查看相关文件为准(有无考核相关文件,有无培训相关记录)

有工作保障:以实地查看相关设备和调阅相关凭证为准,有无快速检测设备,有无检测经费拨付相关文件或凭据或资料

督查人员:督查时间:

附件13

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督查表

督查地点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是否持有效卫生监督合格证

从业人员是否持全效健康证明上岗

清洗、消毒、包装、质检等重点环节是否安装电子监控探头,监控是否正常运转,电子监控记录保存是否达到15天

餐具、洗涤剂、消毒剂、包装膜(袋)等是否索取相应证书或检验报告

产品回收是否建立台账

检验设备、设施是否齐全(至少有培养箱、冰箱及检测试纸)

企业批次检验(至少每日一次)是否正常开展,检验记录是否齐全完整

督查人员:督查时间:

 
 

抄送:市府办,各县(市、区)食安办。

 
 

丽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印发

 
 

相关附件下载:丽食安委办〔2016〕0035号.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