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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25000986461759/2016-27514 | 文号 | 丽食安委办〔2016〕35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16-08-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月通报、季督查”工作机制,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8月上中旬对各县(市、区)2016年第二季度食品安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G20峰会食品安全保障、“三大一严”专项行动、餐桌安全治理行动年度任务落实情况;
(二)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三)基层责任网络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
(四)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开展情况;
(五)第一季度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回访。
二、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当地上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特色亮点工作,座谈交流当前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短板及补短板的举措。
(二)查阅台账。查阅反映“三大一严”七个一举措落实情况、餐桌安全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六大提升工程进展情况、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乡镇(街道)食安办和村居(社区)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开展情况等内容的相关文件、部署、图片和过程性资料。
(三)实地检查。采取暗访、随机抽检等方式,查看农产品(初级水产品或可食林产品)种植、养殖单位1家,农贸市场、阳光厨房、小作坊、小餐饮各1家,基层责任网络1个〔重点抽查拟开展规范化建设的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1个,集中消毒餐饮具企业1家,第一季度督查暗访存在问题的单位。
三、督查安排
(一)参加人员。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局相关领导分别带队,相关部门派员参加。
(二)分组安排。
第一组:督查莲都区、青田县、缙云县,市食安办专职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和达带队,市食安办、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委各1人。
第二组:督查云和县、松阳县、遂昌县,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宋小军带队,市食安办、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各1人。
第三组:督查龙泉市、庆元县、景宁县,市农业局副局长沈利文带队,市食安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1人。
(三)时间安排。原则上要求2016年8月12日前完成督查工作,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
四、督查要求
(一)各督查组要按照督查通知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深入细致开展督查,做到督查与指导相结合,力求工作实效,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反对“四风“的各项要求,深入基层,改进作风。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将之作为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的有利契机,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迎接督查的准备工作。督查暗访的结果将计入年度食品安全综合考核成绩。
(三)请各有关参与部门于8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附件1报市食安办;各地食安办于8月1日上午下班前将附件2、附件3和附件4报市食安办。
(四)督查组工作用车,由带队组长单位负责安排。各督查组于8月18日前将督查表及督查材料(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建议)报至市食安办。
联系人:兰跃钗,联系电话:2292017,传真:2292556邮箱:lsssab@163.com。
附件:1.参加督查人员名单回执、
2.各县(市、区)督查工作联系人员名单回执、
3.各地2016年拟开展规范化建设的乡镇(街道)名单
4.各地农产品(含初级水产品或可食林产品)种植、养殖单位名单
5.丽水市2016年第二季度食品安全专项督查表
6.农产品种植养殖单位(含初级水产品和可食林产品)督查表
7.农贸市场督查表
8.阳光厨房暗访细则
9.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督查表
10.小餐饮督查表
11.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络规范化建设督查表
1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督查表
13.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督查表
丽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参加督查人员名单回执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附件2
各县(市、区)督查工作联系人员名单回执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附件3
各地2016年拟开展规范化建设的乡镇(街道)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乡镇(街道) | 联系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注:上报2016年拟开展规范化建设的所有乡镇(街道)
附件4
各地农产品(含初级水产品或可食林产品)种植、养殖单位名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单位 | 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注:各地提供上报种植养殖单位共10家
附件5
丽水市2016年第二季度食品安全专项督查表
县
督查内容 | 具体项目 | 检查情况 | |
“三大一严”专项行动七个一落实情况 | 基层网格作用发挥情况 | 1.基层责任网络三大一严部署落实情况 | |
2.网格员(协管员、信息员)参与隐患排查的情况、上报隐患情况及通告张贴发放情况 | |||
集中排查情况 | 3.查看重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摸底的过程性资料 | ||
重点品种抽检情况 | 4.查看抽检的记录,包括品种、批次等和不合格食品的后续处置情况 | ||
重点隐患整治情况 | 5.排查出的重点风险隐患个数 | ||
6.针对重点风险隐患开展针对性治理情况(查看整治文件、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责任和期限等) | |||
违规企业约谈情况汇报 | 7.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举办者的约谈情况 | ||
违法行为查处关停情况 | 8.查看排查记录、投诉举报记录中有无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对无证照(“黑窝点”)有无取缔(查看记录);对隐患严重的企业有无责令停产整改 | ||
案件移交打击情况 | 9.监督部门行政立案情况、涉刑案件移送情况,公安部门自行刑事立案情况 | ||
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 | 溯源体系建设情况 | 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建成率,新增安装食品安全电子化溯源系统市场经营户数 | |
放心农贸市场创建情况 | 拟创建放心农贸市场的个数,创建推进情况 | ||
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室建成情况 | 城区农贸市场快速检测室建成数,免费对公众开放情况 | ||
阳光厨房 | 年度阳光厨房建设任务数,新增家数 | ||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 |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示范县创建推进情况 | ||
餐桌安全治理行动 | 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 农业标准化覆盖率情况,蔬菜、畜禽产品监测合格情况,农业投入品质量抽检情况,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厂运行情况 | |
“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 | 小作坊建档率和登记率,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 | ||
持证小餐饮等级公示率 | |||
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省级示范街范围内的餐饮单位和量化A级单位以及B级学校食堂色标管理覆盖率 | |||
政府允许或指定的场所区域、时间内经营的食品摊贩监管覆盖率 | |||
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 | 主要食用林产品标准化生产率,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推进情况,食用林产品抽检合格率,不合格产品追溯查处率 | ||
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 | 石蛙、甲鱼等重点品种标准化生产率,石蛙、甲鱼、瓯江彩鲤等重点品种抽检合格率,不合格产品追溯查处率,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扩展情况 | ||
集中消毒餐饮具消毒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 | 一次性筷子和炒锅两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底数排摸情况,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种类的风险监测覆盖率 | ||
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重点生产环节安装电子探头安装率,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每季度监督覆盖率、产品抽检率,抽检的集中消毒餐饮具“大肠菌群”、“感官指标”检测合格率 | |||
基层责任网络规范化建设 | 乡镇(街道)食安办 | 年度拟开展规范化建设的乡镇(街道)食安办数,部署落实推进情况 | |
村居(社区)工作站 | 年度拟开展规范化建设的村居(社区)工作站数,部署落实推进情况 | ||
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 | 工作方案制订情况 | ||
领导小组的组建情况 | |||
创建办的组建情况 | |||
动员会召开情况 | |||
第一季度督查暗访存在问题回访情况 | 见丽食安委办〔2016〕24号文件 |
附件6
农产品种植养殖单位(含初级水产品和可食林产品)督查表
督查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主体资质及基本生产条件:主体资质情况;生产场地及设备设施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及制度上墙情况;安全管理人员、药残快速检测室及检测员的配备情况等。 | |
生产现场:周边环境、生产用水、投入品包装及废弃物回收情况;投入品储放情况,有无违禁药物等。 | |
档案记录:检查种植和养殖档案记录(包括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日期;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畜禽发病、死亡、无害化处理情况;产品收获、出栏日期;动物防疫情况、药残快速定性检测记录;产品销售记录等)。 | |
是否张贴三大一严公告 |
督查人员:督查时间:
附件7
农贸市场督查表
督查地点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食品安全管理制订是否上墙,是否建立经营户管理档案(抽查2家固定摊位,查看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安全承诺书等) | |
豆制品摊位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 |
列入快速检测并免费开放的农贸市场,是否设立免费检测信息公示牌,每个工作日快速检测是否少于15批次,日常快速检测记录是否及时规范,是否有免费检测台账记录,是否在市场内公布日常检测信息,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食品是否及时处置 | |
尚未建立电子溯源的农贸市场,抽查2个食用农产品经营户,查看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保存相关凭证;抽查2个猪肉摊位,查看是否索取猪肉检疫证明或检疫分销凭证 | |
是否发现销售过期、腐败变质或“三无”食品,是否发现使用非食用物质 | |
是否张贴三大一严公告 | |
监管部门“三大一严”专项行动检查相关记录内容或凭证 |
督查人员:督查时间:
附件8
阳光厨房暗访细则
暗访地点名称:地址:负责人签字: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得分 | |
操作展示 | 原料清洗、切配、餐具消毒是否展示 | ||
烹饪是否展示 | |||
专间是否展示 | |||
信息公示 | 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公示 | ||
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是否公示 | |||
自制饮料配方、自制调味品、自制火锅底料、自制糕点使用的添加剂是否公示 | |||
“三大一严”专项行动 | 是否张贴“三大一严”公告 | ||
监管部门“三大一严”专项行动检查相关记录内容或凭证 | |||
是否张贴二维码,是否纳入丽水市食品安全社会协同管理平台 |
督查人员:督查时间:
附件9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督查表
督查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是否取得生产许可证或登记(备案)证,是否取得营业执照 | |
辖区监管部门统一登记建档 | |
直接从事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 |
是否配备洗手更衣设施,加工区、成品区、库房等“三防”设施是否齐全,加工区与生活区未分离或隔离 | |
周边环境是否整洁、卫生 | |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制度是否建立实施 | |
原料索证索票等进货查验记录台账是否规范齐全,日常清洗消毒记录是否规范 | |
食品添加剂是否按规定范围或使用量使用,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规范(外包装有“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标注相应生产许可证号) | |
是滞发现使用非食用物质,是否发现使用过期、变质食品,是否按规定处理或销毁回收及过期、变质食品 | |
是否张贴二维码,是否纳入丽水市食品安全社会协同管理平台 | |
是否张贴三大一严公告 |
督查人员:督查时间:
附件10
小餐饮督查表
督查地点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是否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取得营业执照,证照是否上墙公示 | |
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 |
是否配备餐饮具消毒设施,消毒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是否有消毒登记台账,是否配备保洁设施,保洁设施是否正常使用 | |
食用油、猪肉、食品添加剂等主要食品及原料是否索取购物凭证或进货清单,台账是否登记及时规范 | |
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规范(外包装有“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标注相应生产许可证号),食品添加剂是否实施“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是否按规定范围或使用量使用 | |
是否发现使用过期、腐败变质食品,是否发现使用非食用物质 | |
是否张贴二维码,是否纳入丽水市食品安全社会协同管理平台 | |
是否张贴三大一严公告 |
督查人员:督查时间:
附件11
基层食品安全责任网络规范化建设督查表
督查地点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乡镇(街道)建立网格化管理日常运行机制(包括统筹协调、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考核及报酬补助等七个方面),是否形成文件或上墙 | |
每个行政村(社区)是否配备1名以上协管员,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信息员 | |
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或党委会)是否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是否与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行政村(社区)签订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是否制订下发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 |
乡镇(街道)是否每年对协管员、信息员开展业务培训。 | |
是否对“三大一严”专项行动进行部署落实(工作方案、会议部署),是否开展“三大一严”专项行动宣传(宣传记录、宣传资料),是否发动网格协管员(信息员)参与隐患排查的情况(参与排查的记录、隐患上报情况) | |
是否掌握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是否全部录入“管理平台”,沿途抽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家,查看证照、台账、通告张贴、二维码张贴(有无纳入平台管理)等情况(记录抽查单位的名称、负责人及存在问题),是否张贴“三大一严”公告 |
督查人员:督查时间:
附件1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督查表
督查地点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有机构:现场查看有没有设置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农技推广、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 | |
有人员:查阅相关文件和现场查问有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有无发文或上墙) | |
有职责:以明确监管职责的文件和实地查看为准(有无发文或职责上墙公示) | |
有检测:以实地查看相关检测记录为准,有无快速检测记录,今年快速检测的批次及不合格批次 | |
有考核培训:以实地查看相关文件为准(有无考核相关文件,有无培训相关记录) | |
有工作保障:以实地查看相关设备和调阅相关凭证为准,有无快速检测设备,有无检测经费拨付相关文件或凭据或资料 |
督查人员:督查时间:
附件13
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督查表
督查地点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是否持有效卫生监督合格证 | |
从业人员是否持全效健康证明上岗 | |
清洗、消毒、包装、质检等重点环节是否安装电子监控探头,监控是否正常运转,电子监控记录保存是否达到15天 | |
餐具、洗涤剂、消毒剂、包装膜(袋)等是否索取相应证书或检验报告 | |
产品回收是否建立台账 | |
检验设备、设施是否齐全(至少有培养箱、冰箱及检测试纸) | |
企业批次检验(至少每日一次)是否正常开展,检验记录是否齐全完整 |
督查人员:督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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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府办,各县(市、区)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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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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