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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47295F/2016-08190 文号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丽水市安监局
成文日期 2016-08-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应急响应平台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9 16:1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安监局

各县(市、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  

  目前,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已基本建成,为做好基础数据的普查和录入工作,为平台运行提供数据支撑,根据省局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的使用,对于整合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缓解市我安监系统应急管理人员不足的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先期的数据录入和完善是应急平台的基础工作,也是今年省、市应急管理抓的重点工作。因此,请各地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指定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应计算机基础的人员具体负责,落实工作目标、内容和进度。在数据收集方面,要落实各科室参与,不能出现应急平台数据收集、录入、维护管理,仅仅是应急管理人员唱“独角戏”的情况。同时,各地可结合实际,在重点乡镇、有条件的乡镇设立数据录入维护人员,并逐步推行至所有乡镇。 

  二、把握重点,确保质量 

  应急响应平台数据涉及全市各类企业信息、应急机构、队伍、预案、物资装备等详细内容,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因此,请各地把握重点,以重点区域、高危企业、重点企业、发生事故的企业、重点资源为突破口和重点对象,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录入(详见附件1),再逐步完善其他领域数据,并形成数据更新维护常态机制。  

  各地要加强录入数据的审核,对录入的数据内容务必做到全面、详实,严格确保信息质量,坚决杜绝垃圾信息“滥竽充数”。对平台现有的数据(省局已导入部分企业数据),要逐一核实、补充完善。今后,企业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企业安全生产预案备案须将相关内容同步录入应急平台;各地政府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急演练情况等相关内容的考核,将完全以应急平台数据资料为依据。 

  三、立足响应,强化应用 

  各地要注重应急响应平台的使用和管理,既要立足应急响应,又要满足平时应用,在提高应急救援和应急管理能力的同时,还要注重事故预警、预防水平的提升。对应急平台企业信息数据资料,要严格控制在应急管理工作范围之内,未经企业同意,不得随意发布和向其他单位提供。 

  请各地于5月30日前,将应急响应平台工作联系人员名单(附件2)报市局。联系人:应洪涛;电话2168810。 

    

  附件:1、应急响应平台2016年数据录入工作基本要求 

            2、各地应急响应平台工作联系人员名单 

    

    

  丽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安监管应急〔2016〕1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