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人力社保局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32500002645224P/2016-02717 文号 丽人社〔2016〕142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16-09-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 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0 09:2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丽水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4-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在各地、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12期,现将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资助标准

(一)省级高研班。2016年度我市获批6期省级高研班,其中列入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重点资助2期,每期资助8万元,一般资助1期,资助5万元;省级现代服务业高级研修班资助3期,每期资助3万元。

(二)市级高研班。2016年我市确定6期市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每期资助不超过2万元。

二、办班内容、规模

(一)办班内容。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的研修主题内容,精心设计课程,邀请权威专家授课,采取培训、研讨交流、实地考察等研修形式,切实保证高研班举办质量。

(二)办班规模。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要面向全省相关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每期学员不少于60名,研修时间为3天左右,研讨交流、实地考察时间均不少于半天。省级现代服务业高级研修班要面向全省相关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每期不少于40名,研修时间不少于2天。市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要面向全市相关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每期学员不少于40名,研修时间一般不少于12学时(2天)。

三、办班流程

(一)举办省级高研班流程。承办单位将办班方案(包括研修目的、内容、对象、师资、教学安排等)上报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和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经审核后,与省人力社保厅签署服务协议。承办单位根据协议,印发举办通知,认真组织实施。办班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承办单位应将办班总结、台账资料和绩效评价报告(附件2)的电子材料提交人事培训教育中心相关处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盖章的书面材料报送至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和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

(二)举办市级高研班流程。高研班举办10个工作日前,承办单位(或申报单位)应将办班方案(包括研修目的、内容、对象、师资、教学安排等)报送市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高研班结束后1周内,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将学员签到表(含姓名、联系方式和签名)、合格学员名单(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一寸彩照1张)、高级研修班绩效评价报告(含办班总结,附件2)、论文等研修成果的书面及电子版报送市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报送《市级高级研修班资助经费审批表》(附件4)。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是我市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各申报单位、承办单位及高研班主持人要紧扣我市“十三五”新产业体系对人才工作的新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研修质量,切实发挥高研班示范引领作用。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予以积极支持,并利用高研班平台加强地区、产业人才培养。

(二)严格经费使用。省级高研班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给予资助,应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浙财行〔2014〕8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专项转移支付培训项目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4〕17号)及《省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经费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使用经费规定,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高级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市级高研班经费根据实际办班支出情况,由承办单位填写资助经费审批表,经审核批准后,由市委人才专项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2万元资助。高研班经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自行解决。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对高研班组织实施、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将适时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抽查。对当年未完成的研修项目,或不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的,不予拨付当年资助经费,并取消其下一年的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经费的,收回资助经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丽组〔2016〕17号文件要求,凡抽调县(市、区)、市直其他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理论培训、业务培训等各类培训班次,办班前需报市委组织部审批。请各承办单位根据要求进行审批。

(四)严肃培训纪律。各承办单位要加强研修期间的学员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务求研修效果。高研班培训合格学员学习时间可列入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市级高研班培训合格学员由市人力社保局颁发高研班结业证书。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

省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研班联系方式: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谢吟、王哲,0571—88394280,联系地址:杭州市古翠路50号浙江人力社保大楼437室310012),电子邮箱:zjrspjzx@163.com

省级现代服务业高研班联系人:省人事培训教育中心:姚瑶、洪丽兰,联系电话(传真):0571—88394277,联系地址:杭州市古翠路50号浙江人力社保大楼406室310012),电子邮箱:ggfwb1101@126.com

市级高研班联系方式: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吴根姿,2091221,361765766@qq.com.

 

附件:1.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办班计划

2.高级研修班绩效评价报告

3.培训工作质量评估表(学员用)

4.市级高级研修班资助经费审批表

5.市级高级研修班人员照片粘贴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人社〔2016〕142号.cebx


附件

142附件2016高研班附件材料.doc


附件

142附件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办班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