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000000024851014/2017-09480 | 文号 | 丽邮管〔2017〕26号 |
组配分类 | 规范性文件库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12-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邮政分公司,各县(市、区)扶贫办公室:
近年来,邮政企业持续推进农村电商工作,在农产品进城及帮助农民增收等方面做了大量实质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丽水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邮政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邮政农村电商、村邮站工作为基础,帮助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农产品上行,拓宽乡村特色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和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渠道,充分发挥邮政农村电子商务在落实精准扶贫、促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二、目标要求
充分发挥现有邮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功能,推动“网购进村、土货进城、村邮乐购”,支持邮政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农产品营销平台、村邮站的建设,鼓励农村低收入农户及经济薄弱村农民通过邮政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通过邮政企业和扶贫办的努力,实现邮政带动农村低收入农户增收、就业创业人数有较大幅度增长。
三、服务内容
各地邮政企业紧密结合业务职能,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因地制宜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农村电商服务和营销服务平台建设。
支持在乡村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将“邮乐网”地方馆平台制作转型为各地农产品营销服务平台,通过平台进行本地农产品营销和推广,切实帮助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农民更好地销售农产品。
(二)促进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农产品进城。
根据当地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农户的种植农产品信息,选择一些规模特色农产品,通过“邮乐网”平台统一设计、统一包装、统一宣传、统一销售。结合邮政企业现有的物流网络、电商渠道销售农产品,实现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
(三)帮扶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农民创业就业。
积极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联系协调创业担保贷款,指导其依托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广泛开展邮政农村电子商务基本技能、农产品销售等培训,提高扶持对象的创业就业能力。鼓励邮政企业吸收符合岗位要求的当地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农民到农村电商服务点、邮政局(所)、村邮站等就业。
(四)探索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农民的“扶贫驿站”建设。
利用现有的邮政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农村电商服务站、村邮站等网点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建设具有超市功能的扶贫驿站,为低收入农户在一定时限内提供若干种类、价格低廉的日用品等,使本区域内困难群众能够便利地购买到价廉质优的日常生活用品,节约其生活成本,提高生活质量。
(五)提高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农民便民服务质量。
为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农民提供便民汇款、小额贷款、代收货款、便捷支付等邮政金融服务。通过各类业务叠加,在邮政局(所)、村邮站、邮政农村电商服务站、扶贫驿站等场所为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农民提供代购网络商品、代售农产品、代缴水电费、代存收入、代取存款、代收包裹等服务。同时通过采取“专人、专线、专柜、专访”等服务形式提高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农民服务质量。
(六)推广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农民爱心包裹工作。
积极开展农村公益性活动,特别是爱心包裹工作,凡是低收入农户和经济薄弱村农民,在通过邮政渠道寄递包裹时都能享受到优惠政策,以更低的价格获得同样的寄递服务。同时,对于社会爱心人士通过邮政渠道向困难群体捐赠物品寄递的包裹也能享受到优惠政策。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邮政企业要高度重视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统筹推进,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要根据当地产业特点,主动服务低收入农户其相关农产品经营主体,建立邮政扶贫长效机制,持续推进精准扶贫。
(二)提供政策支持
各地扶贫办公室根据《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对邮政企业服务低收入农户增收和经济薄弱村发展的相关工作提供政策支持,特别是在农产品加工流通(包装费及邮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市场营销服务平台建设、扶贫驿站建设、创业就业、爱心包裹、培训等方面予以支持。
(三)纳入普服考核
各地邮政企业在邮政农村电商精准扶贫工作中表现优秀、有较大贡献的,经市邮政管理局审核可以在邮政普遍服务工作年度考核中适当加分。
丽水市邮政管理局 丽水市扶贫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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