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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000000024851014/2017-09479 文号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12-08 有效性 453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邮政业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8 10:3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邮政管理局

解读地址

各寄递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要求,根据省邮政管理局《2017年全省邮政业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和《2017年丽水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邮政业安全工作,落实“平安护航十九大”和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7年全市邮政业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将全文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丽水市邮政管理局        

2017年7月26日 

 

 

 

  2017

年全市邮政业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要求,根据省邮政管理局《2017年全省邮政业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和《2017年丽水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邮政业安全工作,落实“平安护航十九大”和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7月至12月开展全市邮政业安全专项检查,并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契机,按照国家邮政局关于邮政业安全工作的要求,以固化运用G20杭州峰会安保工作经验为抓手,大力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点面结合、以面保点,预防为主、打防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安全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深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梳理和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严防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十九大、第四届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丽水市邮政管理局成立2017年全市邮政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市邮政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组 长:何连忠  

  副组长:朱伟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处,吴克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三项安全制度。一是严格落实收寄验视措施。强力推动收寄验视制度落实,严把邮件快件收寄关口,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发现问题立即责令整改,严厉查处未经验视直接收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停,严防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化品、毒品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二是全力推进实名收寄工作。实名收寄工作是全面落实寄递三项制度及禁寄物品可追溯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去年G20杭州峰会前开展的实名收寄信息化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与公安部门协调配合,除继续提高非协议客户的实名登记录入率外,将协议客户的信息录入纳入实名收寄信息化内容,邮政公司、EMS、顺丰等十多家“总对总”的企业,协议客户录入率达到60%以上,全力做好实名收寄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三是严查安检机使用问题。过机安检作为对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制度的有效安保补充手段,效果明显。目前全市邮政、快递企业共有安检机32台,通过指导企业科学、合理配置使用安检机,完成国家局要求的“应检必检”的目标,尤其对重大活动期间、发往重点地区的邮件、快件,达到百分百过安检。严查企业处理场所安检机使用问题,个别企业处理场所存在安检机在开机运转时无专人负责辨认禁寄物品或者未如实及时填写过机安检登记本,过机安检的要求未执行或流于形式,对发现该现象的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未配置安检机的企业,要求其提供上级分拨负责该企业快件安检的承诺书。 

  (二)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排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是: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有无建立并正常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是否落实并建立台账,安全投入是否满足基本需求,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针对行业特点,突出以防火灾、防触电、防爆炸、防机械伤害、防车辆事故为重点,督促寄递企业各项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督促企业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落实汛期、高温、台风天气等特殊季节安全防范措施。 

  (三)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对全市寄递企业的事故隐患进行抽查和执法检查。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反恐法》和中央综治办等九部门《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综办201424号)、《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的强标要求,加强监管执法,对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执法,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该立案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对隐患严重一时又无法整改的寄递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法采取临时强制停业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要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行为。各寄递企业要与化学品生产厂家、销售网点客户签订化学品寄递安全承诺协议,落实寄递企业和用户安全责任。寄递企业收寄《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规定以外的普通化学品时,寄件人必须采用安全可靠的封装材料,准确完整填写邮件详情单和快递运单,清晰标注化学品品名、数量、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信息。建立普通化学品定点定人收寄制度,指定专门地点、专门人员从事普通化学品收寄,实行运输、投递专网运行、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对于不能确定安全性的物品,坚决不予收寄。要加强化学品基本知识、辨别和应急处置等知识教育培训,建立化学品寄递安全台账,在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建立必备的防护和物理隔离设施,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五)健全横向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寄递渠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作用,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联动,联合公安、国安等部门对寄递渠道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公安、国安等部门在技术、情报、人员、专业手段等方面的优势,及时了解寄递渠道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特殊防范应对措施。建立健全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之间的对接机制、联合约谈机制,及时互通情况信息,积极配合市安委会、反恐、治安、禁毒、“双打”、烟草等部门查处寄递渠道有关违法行为,重点落实寄递反恐、禁毒各项措施。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寄递渠道易制爆危化品清理整顿,着力构筑邮政寄递行业安全防范体系。 

  四、时间安排 

  从2017年7月至12月,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7月)。以部署发动、全面自查为主,着力查短板、补漏洞。按照省邮政管理局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和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市邮政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责任分工。 

  第二阶段(8月至10月)。以深入检查,排查整治为主,着力治隐患、控风险。按照专项整治内容和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和特点,与年度执法计划相结合,在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同时,督促企业进一步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检查中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都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可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尤其要将企业反复性存在的安全隐患作为整改重点,倒查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企业改进和加强安全管理。 

  第三阶段(11月至12月)。以重点防控,建立机制为主,着力抓重点,建长效。围绕确保重大会议、活动期间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较大社会影响安全事件的目标,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场所部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进一步深化隐患整治和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安全管控措施落实精准有效。 

  全面总结安全大检查工作,针对监管工作中的不足和企业事故防范中的问题,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整治期间的相关工作信息和统计报表,及时上报。 

  (二)强化督导,稳步推进。建立完善协调机制,遇有整治难点问题,及时反映沟通,做好信息研判和申报。切实履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监管职责,加大对辖区邮政、快递企业的检查指导力度,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措施,力求实效。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存在明显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隐患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有效。 

  (四)强化发动,营造氛围。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邮政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监督确保本次邮政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大力营造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