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17-27864 | 文号 | 丽教基〔2017〕66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4-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教基〔2017〕6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办发〔2013〕24号)、《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方案》(浙宣〔2014〕84号)、《关于丽水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丽委办〔2015〕75号)和《丽水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印发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方案〉的责任分工》(丽宣〔2015〕72号)要求,结合丽水教育系统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把中小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二、工作要求
1.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结合不同年龄阶段特点,因地因校制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切实加强课堂主渠道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编写发放核心价值观通俗读物,举办专家学者专题讲座,组织社会实践基地参观考察,切实加强校园环境布置等,多形式多途径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2.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坚持用价值观引领知识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国民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重点围绕领导班子建设、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整洁优美环境等方面开展创建活动,实现全市文明校园创建全覆盖。
3.发挥模范的榜样作用。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最美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楷模”等模范典型选树活动,在全市中小学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发现身边可亲、可学的榜样,深入学习美德少年的典型事迹和精神品质,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形成争做美德少年的浓厚氛围,带动广大青少年见贤思齐、奋发向上、崇德向善,推动全社会形成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良风尚。
4.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等家风建设主题活动和开展孝德文化教育,实施“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方案,举办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传唱活动、“戏曲进校园”和第六届青少年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培养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意识,增强青少年家国情怀。
5.切实加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落实《中小学生守则》,贯彻即将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充分发挥劳动综合育人功能,引导中小学生广泛参与课堂内外、校园内外和家务劳动,教育学生自己事情自己做,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继续加强和巩固校园时政宣传栏,规范入队、入团宣誓、向国旗敬礼、成人宣誓等仪式教育,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搭建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引导中小学生爱学校、爱家乡、爱祖国。
6.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学校法治教育。要求中小学生守则进教室,在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涉活动。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结合法律进校园,突出宪法教育,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作用,组织开展“法律进校园”、“少年法庭”等活动,开设好《道德与法治》国家课程,建设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让青少年体验司法实践活动,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民意识和法律知识成为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7.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全”教育网络。落实家访、家委会和家长学校的制度化建设,利用省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数字资源,充分依托市家庭教育协会,广泛开展“绿谷父母成长工程”、“千万家长进家校”、家教巡讲、家教公益讲堂等活动,更新家长教育理念,提高育儿水平。建立德育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合作,形成育人合力,开发一批爱国主义、法制教育、科普教育、国防教育、质量教育、青少年课外活动等校外德育实践基地,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健全留守儿童关爱制度,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8.建设德育工作机制和打造德育队伍。建立德育工作会议制度,形成常态化研究和分析德育管理过程中的问题的机制,增强德育效果。建立中小学生人人参与的征文、演讲、参观、访问等多形式全方位的德育实践教育的机制。加强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和社团(俱乐部)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作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责任和能力。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定班主任培养计划,举办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加强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完善班主任激励机制,提升班主任建班育人能力。加强德育导师、法制副校长、少先队校外志愿辅导员、关工委“五老”干部等队伍建设,形成协调有序、各司其职的德育工作良好局面。
9. 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深入开展“微笑丽水”志愿服务行动,强化志愿服务组织、阵地、品牌、机制建设。要求市直学校、单位广泛参与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等主题志愿服务。强化志愿者培训,深入开展“四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和参与志愿服务的考核评价制度。广泛开展文化、医疗卫生、法律、环保、消防等专业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推进市区公共文化设施学雷锋志愿服务阵地规范化建设,在中小学校常态化开展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打造具有教育系统特色的募师支教、爱心助学的志愿服务品牌。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活动推进的协调、检查,定期组织交流和相关研讨活动,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活动的实施。
2.健全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将学校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作为学校发展性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加强信息交流。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宣传工作,各地各校要将开展活动的信息、典型的做法和经验、先进人物给予宣传报道。注重优秀成果展示工作,积极开展征文演讲比赛、书画文化等比赛活动。
丽水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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