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预算
丽水市委党校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05-12 00:00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委党校

一、丽水市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委党校是在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同时又是市委的一个重要部门,实行“一校两院”体制(即中共丽水市委党校、丽水行政学院、丽水市社会主义学院,内部一套工作班子,对外三块牌子。)

党校基本职能是:

1.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 

2.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3.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  

4.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5.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学位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6.开展同国内国(境)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7.对县(市)党校进行业务指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党校部门预算包括:市委党校本级预算。

二、市委党校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委党校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委党校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市委党校2017年收支总预算 2573.80 万元。

(二)关于市委党校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党校2017年收入预算  2573.8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595.74万元,占 62 %;专户资金      610万元,占23.70  %;上年结转 368.06  万元,占14.30   %。   (三)关于市委党校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党校2017年支出预算 2573.8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963.8  万元、专户资金支出61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1061.11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158.78   万元,项目支出 1353.91   万元。

(四)关于市委党校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委党校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1963.8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595.74万元、上年结转 368.06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95.74 万元、结转下年  368.06万元。

(五)关于市委党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党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1595.74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  843.8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校搬入新校区时财政给我校拨入党校设备购置及搬迁经费1仟万元,用于我校搬迁使用。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289.97 万元,占80.8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03.86 万元,占12.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01.91万元,占6.39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支出 (款)干部教育(项)事务 1289.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 104.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离休费、离休特需和公用经费、退休活动费、综合生活补助。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事务 98.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养老保险、残疾人保障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101.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

(六)关于市委党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党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595.74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1.1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158.7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市委党校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党校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市委党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2.02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35 %。主要用于接待工作交流、公务往来、省委党校研究生班老师讲课及主体班外请老师讲课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有关文件规定。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3.50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 3.85%。主要用于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改革我校由原来的3辆车只留1辆车,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用车及外请老师来我校上课时的接送。

2017年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和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2017年年初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部门购置公务用车和安排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委党校本级、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58.78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委党校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53.4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3.4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委党校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事业人员用车1 辆。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委党校决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支出 (款)干部教育(项):指单位的人员支出 、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的离休费、离休特需和公用经费、退休活动费、综合生活补助。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单位的养老保险、残疾人保障金。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人员的医疗保险。

中共丽水市委党校

附件

市委党校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