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有关要求,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的通知》(丽政发﹝2010﹞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该《规定》从自由裁量权的定义和制定原则、适用范围和对象、从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行使、一般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行使、从轻减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则和施行等方面来加以落实,有利于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
三、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该《规定》要求,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当事人的行政违法行为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内进行裁量。同时,对文化市场主要执法门类和案由的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和量化,并制定《丽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2016修订)》。
四、起草情况
该《办法》于2016年9月9日向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同时在丽水市文广出版局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没有收到意见反馈。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