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20-25329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
成文日期 | 2020-1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机构全称 |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机构简称 |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机构地址 | 丽水市花园路1号 | 网站地址 | http://www.lishui.gov.cn/ |
联系方式 | 0578-2098311 | 传真 | 0578-2098899 |
办公时间 | 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工作日) | ||
机构职能 | |||
(一)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 (三)负责研究谋划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领导重要讲话等文稿。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等的执行情况。负责市政府领导批示的办理、督办工作。 (五)协助市政府党组开展全市政府系统自身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政府系统绩效管理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七)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八)负责全国、省、市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九)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 (十)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对地方志工作的表彰和奖励。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