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4589X/2017-12036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发布机构 | 市审管办 | |
成文日期 | 2017-08-03 19:49: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进一步加强办事大厅值周值日制度的通知
莲都区审批中心,市代办中心,办各处室、窗口、分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强化办事窗口的管理,按照“后台监管服务围着窗口转,窗口工作人员围着群众转”服务理念的要求,决定进一步加强办事大厅值周值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窗口办事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方便群众办事。现将值周值日制度规定如下:
一、实行审管办领导值周、干部值日制度
(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领导值班室(303办公室,值班电话2090215),以及管理人员值日岗(大厅一楼,值班电话2090298)。市审管办每周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蓝先芬、陈茂荣、江乃贵)在大厅轮流值周,市审管办或莲都区审批中心每天抽调一名正式在编干部轮流值日,负责大厅巡查监督管理工作。市审管办综合秘书处负责制定领导值周、干部值日表,做好领导值周、干部值日的具体安排工作。
(二)公开领导干部值周、值日安排。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和项目审批中心大厅,公布值周领导和值日人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按照“谁值周值日谁负责,谁牵头,谁处理”要求,值周领导负窗口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各相关责任任务。
(三)值日人员不得无故缺岗。如遇事病假,由本人提出申请,办综合秘书处调剂人员顶岗。值日情况作为单位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如发现值日人员无故缺岗、检查巡查不力、不履行值日职责等情况,视情节的严重性,由办领导班子研究处理。
(四)值日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延迟10分钟下班,规范着装,佩戴工作标识牌和值日牌上岗。
二、值周领导、值日人员职责
(一)值周领导职责:
1.及时掌握大厅及各窗口动态情况,重要事项及时向办主要领导报告;
2.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3.参与重要接待、文明城市创建、各类明察暗访等事宜;
4.对值日人员的值日情况进行抽查。
(二)值日人员职责:
1.巡查大厅,检查记录各窗口工作纪律、服务态度、服务行为、环境卫生及规范化建设等情况;值日人员在窗口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投诉督查处窗口考评考核及窗口人员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在考核考评中予以扣分;
2.做好群众咨询、接待来访,听取、记录办事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意见建议;
3.及时向值周领导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做好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协助值周领导处理突发事件;
4.午间值班时间,值日人员配合保安轮流值班;
5.做好领导交办有关工作;
6.值日工作由投诉督查处负责督促落实到位。
丽水市审管办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