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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2018年10月25日
序号 | 所在地 | 水源地名称 | 问题具体情况 | 整治进展情况 | 是否完成整治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1 |
丽水市莲都区 |
黄村水库 |
一级保护区有黄村等2个村 | 根据2018年5月份市政府《黄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保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8〕28 号)和《丽水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8〕31 号)指示要求,我区积极推动黄村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划分工作。6月10日,黄村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方案上报市政府,市政府研究后将饮用水源地规划调整方案上报省政府,之后省环保厅向市政府反馈暂不调整规划,并要求搬迁黄岭自然村部分农居。根据市政府指示,我区立即开展有关搬迁安置工作,目前,搬迁工作采取边测量、边签约、并腾空方式推进,完成签约114户,签约率达84.4%,并腾空113户。同时,我区同步推进黄岭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已于10月初完工并投入使用,实现了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村庄生活污水全面纳管处理。 | 是 | 莲都区人民政府 | 陈豪 |
2 |
丽水市莲都区 |
黄村水库 |
一级保护区有农业种植 | 1. 区农业局和黄村乡强化引导和宣传,确保在禁养区内禁止饲养各类畜禽。区农业局与农资经营业主签订禁限用农药自律退市承诺书,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在生产上使用,实施农药废弃包装物集中回收处置。加强应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化肥农药减量技术推广力度,应用精准施肥技术,积极引导农民减少化肥使用,推广种植绿肥、应用新型缓释肥料、增施有机肥,对农户购买商品有机肥给予200元/吨补贴,采用农机和农艺相结合的方式达到合理施肥,减少对保护区水体的污染。 2.在丽水市黄村水库水源保护协调小组的协调下,市、区各有关单位积极行动,切实加强水源保护。一是定期开展巡查和联合专项执法检查。2014年以来,莲都区先后制定出台了《莲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巩固工作方案》、《丽水市莲都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强化日常监管。区环保分局环境监察大队每月两次对水库区域进行巡查,并联合区水利局、黄村乡等相关单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区水利局专门安排2名人员和一辆巡查车,加强了以黄村饮用水源地为主的主要河道巡查工作,重点整治库区流域捕钓毒鱼、游泳等违规行为,并鼓励群众举报,切实保护水库的水质,形成了长效机制保障饮用水安全。区农业局病虫测报站农技人员积极到黄村乡进行黄村水库饮用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巡查。二是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市供排水公司组织实施了黄村水库一级保护区取水口至胡坑村口防护栏网工程、增设遥测监控系统工作以及饮用水源地水质提升工程,目前,监控设备点位增设工程已全部完成PE管套管、电缆和光纤的埋设和铺设,监控设备点位已安装完成两个,目前将继续安装音频呼叫系统,6.9公里内遭损毁的防护网全部修复完整。遥测监控系统当前已安装了水源地浑浊度、叶绿素、溶解氧的在线监测;饮用水源地水质提升工程已完成80%水利项目。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市供排水公司利用信息化手段在一级保护区范围开通短息提醒业务,区环保分局等相关单位利用各类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利用宣传册、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在沿线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水源保护区的相关规定,提高库区群众的水源保护意识。 | 是 | 莲都区人民政府 | 陈豪 |
3 |
丽水市莲都区 |
黄村水库 |
二级保护区有农业种植 | ||||
4 | 丽水市景宁县 | 龙潭桥水库水源地 | 保护区内有岭根和龙潭库两座电站运行发电,均于保护区设立之前建设完成。 | 1.10月12日,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龙潭桥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水电站停产实施方案》(景政办发〔2018〕49号)。 | 是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钟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