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025647/2018-08730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市外侨办 |
成文日期 | 2018-11-01 10:03: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邹浙清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378号提案《关于加强海外侨团规范化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侨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结合丽水市侨情实际和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并商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开展海外侨团规范化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十分注重海外侨团的规范化建设,并通过这些侨团和侨团负责人积极推进中外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切实维护华侨华人合法权益、努力促进家乡经济发展与繁荣、大力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并团结一切力量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提升国家和民族形象。
(一)注重顶层设计,建立长效机制,引领海外侨团发展。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侨务工作,着力构建为侨服务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丽委办发[2013]77号),明确提出:着力促进和谐侨社建设, 建建立海外侨团评价机制。制定海外侨团评价办法,加强海外侨团规范化建设,分类指导海外侨团工作,鼓励侨胞合法经营、开展公益事业活动,切实维护广大侨胞利益,促进海外侨团和谐发展。二是出台《关于加强全市涉侨工作统筹协调的通知》(丽委办发[2015]70号),从建立健全涉侨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涉侨统筹制度、加强涉侨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推进海外侨团规范华丽建设。同时,认真探索建立海外侨务工作联络制度。在丽水籍侨胞集聚的重点国家和地区,选聘爱国爱侨、有影响力、热心侨务工作的侨领担任联络处主任。
(二)力求全面掌握侨情,努力推进侨团“四化”建设。2014年开展全市基本侨情调查工作,基本掌握了丽水籍海外侨团数量、会长名单、分布国家等情况,由丽水籍华侨华人为主或以丽水籍华侨华人为主要骨干的社团有265个。此后,我们一直注重联系联络联谊海外侨团,关注海外侨团发展状况,掌握发展动态和侨团基本信息,目前,丽水市海外侨团已发展到360多个。同时,努力推进侨团“四化”建设。按照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浙江省海外侨团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89号)的文件要求,以“规模化、规范化、本土化、年轻化”为标准,加强海外侨团建设。一是开展侨团建设研讨交流。2015年10月,2017年9月,利用第三届丽水华侨华人大会期间,世界青田人大会的期间,举办海外和谐侨团建设座谈会,规范化侨团建设论坛,积极听取与会海外侨团负责人关于社团建设意见、建议。二是建立首批丽水市海外侨务工作联络站。2015年,在第三届丽水华侨华人大会上,授予西班牙青田同乡会等15个海外侨团为丽水市首批海外侨务工作联络站,并赋予相应职责。三是做好浙江省海外示范性侨团推荐评选工作。2016—2017年,浙江省外办开展了两批浙江省海外示范性侨团”评选工作,市外侨办积极推荐丽水籍侨团参加评选,共有33家丽水籍海外侨团入选,占全部总数的41.25%。四是完善侨团成立、换届贺电贺信统筹制度。市直涉侨部门需向海外侨团成立或换届致贺电贺信,由市外侨办起草电文, 商相关涉侨部门共同署名 ,统一发布。发出贺电贺信前,规定要海外侨团报送当地注册登记、侨团章程、会长团成员名单、主要负责人简历等相关材料, 再视情决定是否发贺信贺电。对存在政治态度不明朗、管理制度不规范、组织内部不和谐等方面问题的侨团,原则上不予致信致电。五是设立丽水市海外侨团工作专项经费,进一步加强和培育海外核心侨团建设,鼓励和支持海外侨团及时传播正能量。积极向市财政部门申请,首次安排专项资金30万元人民币。
(三)开展教育培训,发挥海外侨团组织引领的作用。从2015年开始,连续每年举办丽水海外侨团负责人研习班。 200多名海外侨团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基本建立起海外侨胞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形成特色明显涉侨培训工作品牌,在一系列涉侨涉外事件中,海外侨团充分显示出组织和引领的作用。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对我们开展侨团建设工作有很大的启示。尽管我们不少工作已经按照您的建议在开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您的建议和侨团、华侨华人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将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吸收您的建议,继续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浙江海外侨团建设的意见》、市委办、市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侨务工作着力构建为侨服务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加强丽水海外侨团建设,充分发挥海外侨团为侨服务的重要作用,促进侨务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海外示范性侨团建设。以“规模化、规范化、本土化、年轻化”为标准,坚持“明确导向、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做好浙江省海外示范性侨团的推荐评比工作;指导相关县级侨办分批建设海外示范性侨团;扩大丽水市海外侨务工作联络站的布点工作,建立重点侨团资料库,培育一批海外重点侨团,作为我市侨务工作重点联系对象,以点带面,不断提升海外侨团管理和发展水平;引导和推动同一国家、同一区域或同一城市的侨团建设联合性侨团,提升侨团规模和影响。
二是鼓励和支持海外侨团建设。继续加强海外侨团负责人培训工作,每年举办一次丽水市海外侨团负责人研习班、海外侨商经济研习班。并根据海外侨务工作实际,提出年度奖励实施意见,对工作积极主动、贡献突出的海外侨团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是进一步加强与海外侨团的联络联谊,发挥华侨华人的作用。充分依托世界丽水人大会等载体和侨团来访等活动,做好招商信息宣传,搭建沟通桥梁,加强投资引资,将侨资重点投向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生态工业等产业,加强对华侨捐赠的引导、服务和管理,鼓励侨团捐赠公益事业。加强与在外丽水高层次人才的联系, 引导华侨要素回流、侨商回归,鼓励侨团组团回乡创业发展,为丽水提供更多科技文化信息和资源。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余红慧 电话:2091803)
丽水市外侨办
2018年 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