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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8-14923 文号 丽政办发〔2018〕102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市府办
成文日期 2018-11-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4 00: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高水平推进我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有关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生态宜居”“大花园”建设和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创建,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整治,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着力解决城乡协调、环境卫生、风貌特色和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努力打造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的丽水样本、浙江示范,为打造“浙江大花园核心区”,奋力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全面实施以“五提升”(即系统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全域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提升美丽乡村创建、整体提升村落保护利用、统筹提升城乡环境融合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到2020年,全面消除农村“脏乱差”现象,构建“环境美、村庄美、住房美、乡风美、生活美”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格局,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力争率先在全省建立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治理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系统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1.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行动计划,对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房屋乱建、河道乱挖等进行专项整治。落实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和绿色空间守护。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古树名木保护,做好森林消防和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山区小流域治理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加强山塘综合治理,到2020年完成山塘综合整治80座。[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深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全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强化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加大“低散乱”企业整治力度,实现行业结构合理化、区域集聚化、企业生产清洁化、环保管理规范化。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严禁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全面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与出境水质和森林质量挂钩的财政奖惩制度。创建浙江(丽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市。(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3.推动村庄绿化建设。因地制宜开展乡村规划设计,保护好农村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尊重原生肌理,与自然和谐共处,将绿化建设与地形地貌、风土人情等有机融合,构建覆盖全面、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乡村绿化体系。开展“一村万树”行动和绿化示范村建设,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开展植树造林、湿地修复,重点加强房前屋后、进村道路、村庄四周等薄弱部位的绿化,建成“一村万树”示范村145个。注重村庄绿化保护和管护,预防和制止各类侵绿、占绿和毁绿行为。[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建设局(规划局)、市旅委] 

4.打造生态田园环境。深入推进整洁田园、美丽农业建设,完善田间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加强农作物秸秆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推进农业投入品合理有效利用。以“无违建县”创建为载体,深入推进农村“三改一拆”、“清三河”、地质灾害防治,结合农村困难住房救助保障、农村污水运维管理等,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宜居则居、宜文则文的原则,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探索多种村庄经营模式,大力推进民宿经济等特色生态产业和绿色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二)全域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5.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强化规划引导,推进农村公厕合理布局。深化农村户厕改造,积极建设生态公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按照卫生实用、环保美观、管理规范的要求,大力推进农村公厕和旅游厕所改造建设管理,农村厕所改造建设4650座,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313座。全面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治理、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推进农村户用厕所退街、进院、入室,消除简陋旱厕,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统筹安排,建立厕所粪污治理长效机制,科学选择市域农村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方式,明确维修、抽取、转运、处理的实施办法,配备精干高效、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保障日常管护经费,确保管护机制落实。(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局、市旅委、市环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6.统筹治理生活污水。创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推动城乡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强化县级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标准化试点,统筹推进生活污水系统治理。到2018年底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全覆盖,完成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试点村36个,到2020年实施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126个。加强农家乐、民宿等经营主体的污水治理,规范隔油池建设,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完善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深入实施河湖库塘清淤工程,加强水系连通,巩固劣Ⅴ类水剿灭成果。(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农办、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7.普及垃圾分类处理。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设施提升、制度建设、文明风尚等专项行动。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集中”处理模式,基本建立设施设备比较完备、治理技术科学合理、保洁队伍长期稳定、监管制度有效运行、资金保障健全有力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机制。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试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站点建设。每年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60个以上,到2020年,累计建设资源化站点项目120个以上,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覆盖80%以上建制村。扎实推进村庄及庭院垃圾治理。(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 

8.提档升级基础设施。加快实施防洪排涝工程,推进“百河综治”工程,打造美丽河湖,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强乡村通信和广电网络建设,扩大光纤和移动网络覆盖范围,提升农村宽带接入和视音频服务能力。完善邮政网点建设,促进邮政快递合作,推进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完善农村物流体系,加强村邮站运营,切实解决农村投递最后一公里。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广出版局、丽水电业局、市通发办、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中国移动丽水分公司、中国联通丽水分公司、市邮政管理局、市经信委) 

(三)深化提升美丽乡村创建。 

9.全面加强规划设计。推进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全覆盖,推动乡村建设规划与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大力开展村庄设计,实行农房通用图集全覆盖,全面提升村庄设计和农房设计水平。制定乡村地域风貌特色营造技术指南和乡村建设色彩控制导则,加强村容村貌整治。结合“坡地村镇”建设、田园综合体打造等,拓展落地试点类型,加快“处州民居”建设。[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农办、市国土局] 

10.开展全域土地整治。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农村生态、农业、建设空间进行全域化优化布局,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对高标准农田进行连片提质建设,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集中盘活,对美丽乡村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进行集约精准保障,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统一治理修复。构建农田农地集中连片构建农田农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集聚、生态环境和谐美丽的乡村土地集约利用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业局) 

11.规范农房改造建设。健全农村危旧房风险防范机制和处置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救助工作,落实危房改造“五个基本”,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完成农村危房治理改造21022户。以安全实用、节能减排、经济美观、健康舒适为导向,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示范,进一步提升农房建设水平。抓好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开展村庄“墙院”和“赤膊墙”整治,形成县(市、区)、乡镇、村农房管理机制,着力解决乱搭乱建现象。全面推进“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到2020年,全市完成农民搬迁9万人以上,每年确保3万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农办、市综合执法局、市水利局] 

12.强化景观风貌管控。遵循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原则,按照有项目必设计、无设计不施工的要求,落实带方案审批制度,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强化乡镇属地综合管理职责,联合基层规划、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加强跟踪监管。村庄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结合当地的生态禀赋、产业禀赋、人居现状、人文渊源等进行分区规划。鼓励乡镇统一组织实施村庄环境整治、风貌提升等涉农工程项目,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承接小型涉农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农办、市国土局、市综合执法局] 

13.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坚持以点带面、整乡整镇和点线面片相结合抓推进,全域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加强示范村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建设,促进乡村资源配置更为合理、功能服务更为完善、景观风格更为协调、地域文化韵味更为彰显。深入开展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创建活动,创建省级卫生村600个;扎实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累计创建培育乡村振兴精品村60个,建设A级景区村庄600个;积极创建旅游风情小镇,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升级版。[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旅委] 

(四)整体提升村落保护利用。 

14.推进全面系统保护。建立全市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对各类保护对象的公布和挂牌保护,完善国家、市、县分级保护体系。探索建立传统建筑认领保护制度,传统民居产权制度改革,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护。注重保护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展现村落与地域环境相融的景观风貌特色。加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健全保护管理体制,保障防灾安全,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增强村落保护发展综合能力。[责任单位:市农办、市建设局(规划局)、市文广出版局、市旅委] 

15.加强保护利用监管。编制市域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统筹推进村落系统保护和整体利用。严格执行村落保护规划,加强技术指导,加快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抢救性保护,使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与周边建筑景观环境相协调,彰显村落整体风貌。加强科学利用,有序培育发展休闲旅游、民间工艺作坊、民俗文化村、乡土文化体验、传统农家农事参与,以及民宿、文化创意等特色产业。[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农办、市旅委、市文广出版局] 

16.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实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振兴工程,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挖掘农耕文明,复兴民俗活动,提升民间技艺,政策扶持民间手工艺人。加大对传统技艺、民俗、戏剧、曲艺等的发掘力度,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的重要作用。加强文化礼堂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把农村文化礼堂作为开展传统文化的重要场所。深化“千村故事”编撰和“千村档案”建立工作,开展乡风文明大行动,推动文明村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出版局、市农办、市旅委、市建设局、市文明办) 

(五)统筹提升城乡环境融合发展。 

17.深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大小城镇环境整治攻坚力度,协调推进六个专项行动。改善小城镇环境面貌,优化小城镇空间布局,完善小城镇基础服务功能。深化“腾笼换鸟”,加强老旧工业区改造,推进产镇融合,打造一批有文化、有特色、有产业的样板乡镇。巩固整治成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数字城管、智慧城镇等建设,提升治理水平。到2019年底,完成全市158个乡镇整治,并通过省级考核验收。[责任单位:市镇治办、市建设局(规划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通发办] 

18.加快特色小城镇培育建设发展。坚持小城镇有重点、有特色发展,按照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市场主体、惠及群众的要求,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发展。构建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和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制定特色小镇规划设计编制标准,提高规划设计编制和项目实施的水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设局(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经信委、市旅委] 

19.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促进城乡道路互联互通、供水管网无缝对接、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垃圾统一收运处理、公交一体化经营,提升乡村地区基础设施水平和建设效益。高水平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农村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水平。到2020年,完成改造提升农村公路186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维修1917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3382公里,建设普通公路服务站129个。推动城镇医疗、教育、体育、文化、社会保障等向乡村地区覆盖延伸,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完成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68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95%,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8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所有行政村均设有一项小型体育设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办、市建设局(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体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丽水市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纳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范畴,由市乡村振兴指挥部负责统筹,市建设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加强督促指导,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是责任主体,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地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工作方案(2018—2020年),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建设任务、实施项目、责任部门和资金等要素保障及体制机制创新等各项工作,并对实施效果负责。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工作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推进美丽乡村示范乡县创建,建设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利用、农村饮用水安全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市、区),抓好典型示范,推动整体提升。根据省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对各地以县为单位开展检查验收。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其工作成效作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农村人居环境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并以适当形式加以通报公布。加强舆论宣传,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 

(三)加强要素保障。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方案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各地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出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统筹涉农资金并建立健全扶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财政保障机制。各地按照相应的政府投入体系要求,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加强金融支持,调动社会力量,倡导新乡贤文化,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四)加强指导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农村垃圾污水治理、乡村清洁、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村容村貌提升等技术标准体系,加强人居环境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完善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五有”建管长效机制。深化农村“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整治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全面推进驻镇(村)规划师制度,加快推进街路长制、网格长制、站长制等管理,推行环保治理依效付费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建立技术帮扶机制,深入开展技术下乡活动。建立领导对口联系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加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基层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附件:丽水市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2018-2020年)实施项目表 

附件 

丽水市高水平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实施项目表 

系统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责任 

单位 

进度安排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 

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创建 

大力推广应用新型种养模式,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副资源综合开发、标准化清洁化生产,在南明湖流域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创建浙江(丽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市。提高农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水平。 

市农业局 

创建浙江(丽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市。 

创建浙江(丽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市。 

成功创建浙江(丽水)农业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市。 

林业特色产业发展 

开展林业特色产业强县建设,实施“一县一品”特色林业产业提升计划,全市木本粮油种植总面积128万亩以上,新建“一亩山万元钱”示范基地17.5万亩,巩固深化20万亩。开发森林休闲养生产品,打造森林休闲养生品牌,修复森林古道27条、总长390.7公里。 

市林业局 

新建“一亩山万元钱”示范基地4.5万亩,巩固深化6万亩,修复森林古道7条120公里。 

新建“一亩山万元钱”示范基地6.5万亩,巩固深化6万亩,修复森林古道10条120公里。 

新建“一亩山万元钱”示范基地6.5万亩,巩固深化8万亩,修复森林古道10条150.7公里。 

开展“一村万树”行动 

在全市实施“一村万树”三年行动,以1个村新植1万株树为载体,大力发展珍贵树种、乡土树种,持续加快农村绿化步伐,形成一村一品、一路一景、一树一业的乡村绿化美化和林业产业发展格局,为乡村振兴提供绿化美化示范。 

市林业局 

建成“一村万树”示范村45个。 

建成“一村万树”示范村50个。 

建成“一村万树”示范村50个。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责任 

单位 

进度安排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 

山塘综合治理 

加强山塘综合治理,到2020年完成山塘综合整治80座。 

市水利局 

综合整治山塘14座。 

综合整治山塘33座。 

综合整治山塘33座。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治理,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市农业局 

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 

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 

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耕地保护工程 

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水田1.8万亩, 建成高标准农田55.8万亩,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0.3万亩。 

市国土局 

高标准农田建设16.8万亩,新增水田0.6万亩,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0.1万亩。 

高标准农田建设16.8万亩,新增水田0.6万亩,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0.1万亩。 

高标准农田建设16.8万亩,新增水田0.6万亩,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0.1万亩。 

全域提升基础设施建设 

深入推进厕所革命 

2018年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完成农村厕所改造4650座,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313座。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同步全面完成粪污治理。 

市农办 

完成农村公厕改造建设 4650座。 

/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9.2%。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9.7%。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 

市旅委 

新建、改扩建厕所106个。 

新建、改扩建厕所108个。 

新建、改扩建厕所99个。 

推进垃圾革命 

每年创建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60个以上,到2020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覆盖80%以上建制村。 

市农办 

建设资源化站点项目40个。 

建设资源化站点项目 40个。 

建设资源化站点项目40个。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 

到2018年底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全覆盖,完成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试点村36个;到2020年实施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126个。 

市建设局 

实施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试点村36个。 

实施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试点村40个。 

实施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试点村50个。 

全域提升基础设施建设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责任 

单位 

进度安排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 

10 

美丽河湖工程 

坚持系统治理、融合兴水,集中推进130条(段)市级美丽河湖创建,完成170公里河道综合整治,全力打造“安全、生态、美丽、富民”诗画江南韵味河湖。持续开展河湖库塘清淤,完成200万方,建立健全轮疏工作机制,助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市水利局 

河道综合整治70公里,河湖库塘清淤100万方。 

河道综合整治50公里,河湖库塘清淤50万方。 

河道综合整治50公里,河湖库塘清淤50万方。 

11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到2020年,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42.12万人。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市水利局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7.34万人。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2.41万人。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人口12.37万人。 

12 

“四好农村路”建设 

到2020年,新改建农村公路2250公里,完成农村公路维修1917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3382公里,建设普通公路服务站129个。 

市交通运输局 

新改建521.9公里,路面维修575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667公里,普通公路服务站26个。 

新改建977公里,路面维修639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334公里,普通公路服务站51个。 

新改建751.1公里,路面维修703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381公里,普通公路服务站52个。 

13 

乡村电网建设改造 

优化乡村电网网架结构,改造老旧配电网设备,满足新能源接入需求,提高供电可靠性。 

丽水 

电业局 

在电网规划引领下,优化乡村电网网架结构,改造老旧配电网设备,消除安全隐患。 

在电网规划引领下,优化乡村电网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 

在电网规划引领下,优化乡村电网网架结构,满足新能源接入需求。 

14 

农村通信设施提升 

推进乡村有线、无线网建设,扩大网络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农村宽带接入能力。 

市通发办 

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 

中国移动丽水分公司 

中国联通丽水分公司 

开展乡村有线、无线网建设,提升乡村网络覆盖率接入能力。 

开展乡村有线、无线网建设,提升乡村网络覆盖率 

接入能力。 

开展乡村有线、无线网建设,提升乡村网络覆盖率接入能力。 

深化提升美丽乡村创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责任 

单位 

进度安排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 

15 

村庄规划设计和农房设计水平提升 

完成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提升村庄设计和农房设计水平。 

市建设局 

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覆盖率达到80%,提升村庄设计和农房设计水平。 

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覆盖率达到100%,提升村庄设计和农房设计水平。 

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覆盖率达到100%, 提升村庄设计和农房设计水平。 

16 

农村危房治理改造 

完成农村危房治理改造21022户任务,实现全市农村房屋信息化管理。从2019年起,实现农村危旧房质量安全常态化管理,实行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即时救助保障。 

市建设局 

完成农村危房治理改造21022户;完成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保障2708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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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防洪排涝工程 

到2020年,全市9个县(市、区)城市防洪闭合圈达到20—50年一遇,有防洪要求的镇区达到20年一遇。 

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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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水库总库容约3396万立方米。 

新增水库总库容约14823万立方米。 

18 

异地搬迁工程 

创新扶贫异地搬迁方式,结合生态搬迁、地质灾害点搬迁等工作,大力实施异地搬迁工程。 

市国土局 

新发生地质灾害隐患点实现避让搬迁。 

新发生地质灾害隐患点实现避让搬迁。 

新发生地质灾害隐患点实现避让搬迁。 

19 

卫生村创建活动 

到2020年,创建600个省级卫生村。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创建500个省级卫生村。 

创建550个省级卫生村。 

创建600个省级卫生村。 

20 

美丽宜居示范村 

深入实施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累计创建22个以上美丽宜居示范村。 

市建设局 

创建6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 

创建8个以上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 

创建8个以上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 

21 

美丽乡村创建 

到2020年,争创建美丽乡村示范县3个、30个示范乡镇、60个乡村振兴精品村、A级景区村庄600个。 

市农办 

争创1个美丽乡村示范县、10个示范乡镇、20个乡村振兴精品村。 

争创1个美丽乡村示范县、10个示范乡镇、20个乡村振兴精品村。 

争创1个美丽乡村示范县、10个示范乡镇、20个乡村振兴精品村。 

市旅委 

创建培育200个A级景区村庄。 

创建培育200个A级景区 

村庄。 

创建培育200个A级景区村庄。  


附件

丽政办发〔2018〕102号.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