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18-14929 | 文号 | 丽政办发〔2018〕107号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成文日期 | 2018-1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五大工程责任分解表》《载体建设责任分解表》《指标体系》已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提高站位。丽水市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三张任务分解清单是落实《浙江省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各地、市级各有关单位要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市政府全体会议精神,始终以“志不求易、事不避难”的奋斗姿态,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确保按时高效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努力把丽水建设成为践行“两山”理念全国标杆、诗画浙江最美大花园核心区。
二、要明确任务。市级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主动服务,做好相关事项组织协调推进工作。各牵头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与省级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对接,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具体任务要求,制定可操作、可执行的任务子计划,于2019年1月15日前报市创新办汇总。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协同、配合,做好各自分工任务,确保任务计划如期完成。
三、要加强沟通。市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谋划推进。各地、市级各有关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和反映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面上工作有效统筹推进。市创新办要认真发挥牵头抓总职责,强化指导服务,确保大花园建设各项工作安排的任务指标落到实处。
附件:1.丽水市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五大工程责任分解表
2.丽水市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载体建设责任分解表
3.丽水市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指标体系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附件1
丽水市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五大工程责任分解表
序号 | 工程 | 任务 | 事项 | 实施期限 | 责任单位 |
1 | 一、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程 | 1.严守生态安全 | 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完成勘界定标,确保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陆域30%以上。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严守生态安全生命线。 | 2018-2022年 | 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各县(市、区)政府 |
2 | 以凤阳山—百山祖为核心,高起点规划建设丽水国家公园。 | 2018-2022年 | 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 ||
3 | 打造集生态保护、科学研究、环境教育、生态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 2018-2022年 | 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 ||
4 | 2.严格产业准入 |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 2018-2020年 | 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5 | 制定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格管控各类开发活动。 | 2018-2019年 | 市农业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6 | 全面推广实施对标竞价“标准地”制度,不断提高空间开发质量和效率。 | 2018-2019年 | 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 ||
7 | 3.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加大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 2018-2022年 | 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农办,各县(市、区)政府 | |
8 | 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巩固全面消除劣Ⅴ类水成果,大花园核心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出境水质要全部达到Ⅱ类水。到2022年,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全面达标。 | 2018-2022年 |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 ||
9 | 大气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控制灰霾、挥发性有机物、臭氧等污染物,丽水空气质量要力争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到2022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标。 | 2018-2022年 | 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 ||
10 | 提高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坚决打击非法垃圾转移,2018年要做到垃圾不出市、2019年要做到垃圾不出县(涉及相关共建项目除外)。 | 2018-2020年 | 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 ||
11 | 努力实现城市生活垃圾零增长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 | 2018-2020年 | 市建设局、市农办,各县(市、区)政府 | ||
12 | 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 | 2018-2022年 | 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 ||
13 |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 2018-2022年 | 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 ||
14 | 推进厕所革命。 | 2018-2022年 | 市旅委、市建设局、市农办,各县(市、区)政府 | ||
15 | 执行严格的排放标准,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 | 2018-2020年 | 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 ||
16 | 严格环境执法,坚决打击环境违法犯罪。 | 2018-2022年 | 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 ||
17 | 4.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与修复 | 重点推进百河综治。 | 2018-2022年 | 市水利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 |
18 | 加大瓯江流域水环境整治力度。 | 2018-2022年 | 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19 | 强化矿山整治,严格耕地保护。 | 2018-2022年 | 市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 | ||
20 | 加快山区群众生态搬迁,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 | 2018-2020年 | |||
21 | 深入推进美丽田园建设。 | 2018-2022年 | 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22 | 严格林地、湿地保护,加快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深入持续推进平原绿化和森林扩面提质,确保到2022年全市林木蓄积量达到0.96亿立方米。 | 2018-2022年 | 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23 | 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 2018-2022年 | 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 ||
24 | 大力推进城市生态修复,着力改善人居环境。 | 2018-2022年 | 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 | ||
25 | 二、实施全域旅游推进工程 | 1.打造国际知名旅游品牌 | 谋划一批特色旅游精品线路,把散落在各地的景点串“珠”成链,形成靓丽的风景线。加大旅游宣传营销力度,全力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着力打造“秀山丽水、诗画田园、养生福地、长寿之乡”区域旅游品牌体系。大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积极发展乡村旅游、红色旅游、体育旅游、健康旅游等业态,促进区域旅游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 | 2018-2022年 | 市旅委、市农办、市发改委、市文广出版局、市农业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党史办,各县(市、区)政府 |
26 | 2.提升重点旅游区能级 | 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构建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高水平规划建设休闲度假旅游区,加大5A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争创力度。发展高端个性旅游新产品、新业态。至2020年,全市5A级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达到2家以上;至2022年,全市5A级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达到3家以上;至2025年,实现5A级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县县覆盖”。 | 2018-2022年 | 市旅委,各县(市、区)政府 | |
27 | 3.打造瓯江山水诗之路黄金旅游带 | 启动规划编制,要大手笔运作,谋划涉及一批以水系为载体的特色旅游精品路线,打造瓯江山水诗之路,加强历史遗存保护,系统梳理人文典故,融合秀美山水、文人隐士、书画艺术、田园茶道等元素,谋划一批宗教、书院等晋唐风貌实物展现项目和瓯江山水诗文化主题型旅游产品。至2022年,力争瓯江诗之路游客产业增加值达到165亿元,形成一批百万级游客的大景区。 | 2018-2022年 | 市旅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出版局、市发改委、市农办、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28 | 建立瓯江山水诗之路开发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 2018-2022年 | 市旅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民宗局,各县(市、区)政府 | ||
29 | 4.打造浙西南生态旅游带 | 以丽水为核心,充分发挥生态优势,高标准建设一批休闲度假、养生养老、森林旅游、民俗风情等旅游基地,打造千峡湖、古堰画乡、缙云仙都、云和梯田、龙泉山、箬寮原始森林、庆元百山祖、遂昌南尖岩等一批知名生态旅游景区,培育打造“丽水山居”等区域文化旅游品牌。建立浙西南重点景区发展联盟,统筹谋划区域精品旅游产品。 | 2018-2022年 | 市旅委、市文广出版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 |
30 | 5.打造佛道名山旅游带 | 深挖佛教道教文化内涵以及优良的山水自然资源,加强载体建设,丰富产品体系,构成人文底蕴深厚、彰显山水之美的佛道名山旅游带。 | 2018-2022年 | 市旅委、市民宗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31 | 6.打造浙中影视文化旅游带 | 依托缙云仙都等影视文化基地,加快建设一批影视产业园、影视拍摄基地,增强影视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提升丽水旅游产品影响力。 | 2018-2022年 | 市旅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出版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
32 | 7.建设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 | 强化区域旅游集散功能,推进旅游协作区交通互联互通、景区共建共享、客源互送互通,打造跨省域旅游合作发展联盟。 | 2018-2022年 | 市旅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经合办,各县(市、区)政府 | |
33 | 三、实施绿色产业发展工程 | 1.增强绿色安全农产品供给能力 | 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先行区创建,使我市良田成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完善区域公用农产品品牌标准、认证、标识以及全程追溯监管体系。 | 2018-2022年 | 市农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政府 |
34 | 引导水产养殖绿色发展。 | 2018-2022年 | 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 ||
35 | 着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及林下经济发展。 | 2018-2022年 | 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36 | 培育地理标识商标。 | 2018-2022年 | 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 ||
37 | 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 2018-2022年 | 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 ||
38 | 2.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 |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 | 2018-2022年 |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 |
39 | 积极培育一批生态特色突出、经济效益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 | 2018-2022年 | 市经信委、市发改委,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 ||
40 |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 2018-2022年 | 市经信委、市发改委,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 ||
41 | 加快制造业企业向园区集聚,实施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升级版,全面实施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各类园区(开发区)都要用大花园的理念去改造提升,探索以特色小镇的方式推动园区转型升级,加快建设一批循环低碳的美丽园区。 | 2018-2022年 | 市发改委、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 ||
42 | 推进省级国家清洁能源示范县。 | 2018-2020年 | 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 ||
43 | 3.培育发展幸福产业 | 大力发展健康等幸福产业,重点培育医养产业,打响一批国际知名的传统老字号中医药品牌,谋划一批纯天然的生态医养基地。 | 2018-2022年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 |
44 | 大力发展养老等幸福产业,健全功能完善、投入多元、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 2018-2022年 | 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 ||
45 | 大力发展文化等幸福产业,打造瓯江流域文化创意产业带等一批重大文化产业平台。 | 2018-2022年 |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出版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 ||
46 | 大力发展体育等幸福产业,建设一批运动休闲小镇、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体育公园和场馆,组织一批体育健身品牌赛事。 | 2018-2022年 | 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 ||
47 | 4.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 | 提升现有4个山海协作园共建水平,推动5个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建设,支持各类“飞地经济”发展,完善协作机制和配套政策,强化产业、教育、人才、卫生等方面协作。 | 2018-2022年 | 市经合办,各县(市、区)政府 | |
48 | 四、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 1.建设综合客运枢纽 | 加快建设水东综合客运枢纽。 | 2018-2022年 |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旅委 |
49 | 2.完善山区快捷通道网络 | 建成衢宁铁路,加快衢丽铁路建设,推进温武吉铁路前期工作,谋划研究杭丽(横店至缙云)铁路、丽水至云和铁路、金松(遂)龙铁路等项目。加快丽水机场建设。 | 2018-2022年 | 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丽水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 |
50 | 加快龙丽温高速公路建设,开展金遂松龙高速公路前期研究。提升瓯江航道通航能力。 | 2018-2022年 | 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 ||
51 | 3.推进美丽交通网络建设 | 加快龙丽温高速公路景文段建设,着力扩容国省道,持续推进“四边三化”,谋划建设通景交通网络,打造3200公里以上的美丽经济交通走廊。 | 2018-2022年 | 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52 | 实现4A及以上景区、世界文化遗产景区(景点)、国家旅游度假区等基本通达二级及以上公路,历史文化名村、农家乐示范村、美丽乡村精品村,旅游风情小镇通达等级公路,提升交通旅游配套服务功能。 | 2018-2020年 | 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 ||
53 | 打造大花园核心区“四好农村路”丽水样板。 | 2018-2020年 | 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 | ||
54 | 4.打造骑行绿道网 | 依托全市山脊、山谷、河流等自然廊道,结合各地特色文化,着力构建“一主四支多环”的大花园绿道布局,基本建成“一江丝路盛景、十城秀美河川、百乡韫玉怀珠、千里山水画廊”的丽水大花园绿道网络。 | 2018-2020年 | 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旅委、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 |
55 | 5.完善水利、信息、能源设施网络 | 加快完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确保主要江河干流防洪能力、排涝总体能力均达到20年一遇规划标准,基本形成多元共济、库供为主、联调互补的供水格局。 | 2018-2022年 | 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 |
56 | 加快推进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有线光通信网络行政村覆盖率不低于95%、4G网络城乡100%覆盖和行政村覆盖率不低于95%,逐步在城区及重要乡镇部署5G网络建设。 | 2018-2022年 | 市经信委、市通信发展办,各县(市、区)政府 | ||
57 | 加快实施天然气县县通工程和百万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强化电网、气网、热网建设,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布局建设综合供能服务站,推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网点乡镇、重点村和景区全覆盖。 | 2018-2022年 | 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 ||
58 | 五、实施绿色发展机制创新工程 | 1.构建“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体系 | 落实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编制实施空间规划,推动主体功能区格局在市县层面精准落地。 | 2018-2022年 | 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
59 | 2.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 | 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 | 2018-2019年 | 市委编办、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60 | 3.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 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科学核算生态产品价值,培育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创新绿色金融工具,探索推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效路径和成功模式,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 2018-2022年 | 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农办、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 |
61 | 4.健全绿色金融体系 | 深化丽水农村金融改革,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典型经验。 | 2018-2022年 | 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丽水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 |
62 | 探索建立绿色信贷管理制度、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机制和保险制度,推进绿色金融债券发行和绿色资产证券化。 | 2018-2022年 | 市金融办、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丽水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 ||
63 | 完善资源环境权益市场化机制。 | 2018-2022年 | 市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 ||
64 | 5.完善城乡融合机制 |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入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三改一拆”等工程,加强古城古镇古街古桥古名居保护。 | 2018-2022年 | 市农办、市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出版局,各县(市、区)政府 | |
65 |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 2018-2022年 | 市公安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 ||
66 | 深化农村“三权”分置改革。 | 2018-2022年 | 市农办、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67 |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 | 2018-2022年 | 市农办、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 | ||
68 | 实施“大搬快聚 富民安居”工程。 | 2018-2022年 | 市农办,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 ||
69 | 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小县大城”战略实施力度。 | 2018-2022年 | 市建设局,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 ||
70 | 6.完善绿色政绩考核和问责制度 | 深入实施《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和市县绿色发展年度评价。 | 2018-2022年 | 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各县(市、区)政府 | |
71 | 探索编制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建立自然资源实物量核算账户。 | 2018-2022年 | 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72 | 严格执行《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 | 2018-2022年 | 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市环保局,公检法等司法机关 | ||
73 | 探索建立生态环境第三方鉴定评估体系、诉讼索赔制度。 | 2018-2022年 | 市环保局 |
附件2
丽水市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载体建设责任分解表
主要工作内容 | 进度安排 | 责任单位 | ||
一、典型创建 | 美丽乡村创建。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全面推进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到2022年,把30%的村庄建成美丽乡村精品村,建成A级以上景区村庄1000个以上,创建一批美丽乡村。 | 1.美丽乡村精品村比率:按省牵头单位下达进度指标执行,到2022年达到30%。 2.至2020年,新增A级景区村庄800个,至2022年,全市A级景区村庄达到1000个以上。 3.创成一批美丽乡村。 | 市农办、市旅委,各县(市、区)政府 | |
美丽田园创建。深入推进美丽田园建设,全市田园清洁化、生态化、景观化水平明显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全社会自觉保护田园环境意识明显增强,形成基础设施完善、生产设施整齐、生产过程清洁、产业布局合理的美丽田园,建设一批视觉美丽、体验美妙、内涵美好的“最美田园”。 | 1.2019年,研究制定美丽田园、田园景观带建设标准。 2.至2022年,各县(市、区)每年创建“丽水市最美田园”不少于2个。 | 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美丽河湖创建。制定出台美丽河湖建设标准,到2022年,创建一批美丽河湖。 | 1.至2020年,全市完成市级以上美丽河湖创建130条(段),共845公里,覆盖1000个村庄; 2.至2022年,基本实现全市河道达到美丽河湖建设标准要求。 | 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 ||
美丽城市创建。制定出台美丽城市建设标准,到2022年,创建一批美丽城市。 | 1.谋划实施“衢丽花园城市群”计划; 2.2019年起,年评比“美丽县城”2个、“美丽城镇”30个。 | 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 ||
美丽园区创建。制定出台美丽园区建设标准,各类园区(开发区)都要用大花园的理念去改造提升,探索以特色小镇的方式推动园区转型升级,到2022年,创建一批循环低碳的美丽园区。 | 1.2019年制定美丽园区建设标准; 2.年评比循环低碳美丽园区3个。 |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 ||
名山公园创建。到2022年,建成凤阳山-百山祖等名山公园,各县(市、区)自行建设一批名山公园。 | 2019年制定名山公园评比创建计划,年评比名山公园3个。 | 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二、平台建设 | 核心平台 | 丽水瓯江中上游休闲养生新区。以中闲区块和云和湖两大功能区为核心,串联古堰画乡、云和湖、云和梯田、石塘峡、九龙湿地、四都、南明山等,推进休闲旅游、养生养老、度假酒店、生态居住、文化会展、创意研发、总部商务、特色商业等多业态发展,形成山水田园交融、城乡一体发展的国际性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 | 1.2018年,完成规划编制; 2.2019年,启动实施规划,启动南明山休闲小镇建设,完成四都区块建设,启动云和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规划编制; 3.2020年,至少创成1个5A景区。 | 市旅委,莲都区、云和县、龙泉市人民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三、省十大标志性工程 | “瓯江山水诗路”建设工程 | 深入挖掘和开发以瓯江为主线的瓯江山水诗之路,力争诗路游客超1亿人次,旅游产业增加值达到165亿元。 | 1.2020年,旅游产业增加值达到140亿元; 2.2022年,旅游产业增加值达到165亿元。 | 市旅委、市文广出版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 |
5A级景区创建工程 | 缙云仙都景区、丽水古堰画乡、遂昌金矿、云和梯田等5A级景区创建工程。 | 1.到2020年,全市5A级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达到2家以上; 2. 到2022年,全市5A级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达到3家以上; 3.到2025年,全市5A级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实现“县县覆盖”。 | 市旅委,各县(市、区)政府 | |
十大名山公园建设工程 | 推进凤阳山-百山祖名山公园建设工程。 | 2022年建成凤阳山—百山祖名山公园。 | 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各相关县(市、区)政府 | |
百河综治工程 | 全市实施河流综合治理和清淤工程。 | 积极加大工作力度,按照省下达工作目标执行。 | 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 |
万里骑行绿道工程 | 构建古道、步道、骑行绿道网。包括山区、生态科普探险、生态文化追源骑行绿道。 | 1.2019年度建成绿道944公里,完成投资51亿元; 2.2020年度建成绿道879公里,完成投资36亿元; 3.至2020年,累计建成绿道2617公里,完成投资110亿。 | 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 |
静脉产业基地建设工程 | 全市谋划建设2个城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一批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农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项目以及统一监管体系。 | 至2020年,建成一批静脉产业重点项目,垃圾分类收集实现全覆盖,固废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基本建成统一的固废监管信息化平台,丽水市本级、青田县完成省级静脉产业试点城市创建工作。 | 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环保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 |
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 实施“千村精品、万村景区”工程,每年创建A级景区村200个,积极开展创建美丽乡村示范县、美丽宜居示范村、美丽庭院等活动,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 | 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 | 市农办、市旅委,各县(市、区)政府 | |
幸福产业工程 | 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文化、体育等幸福产业,重点培育医养产业。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批运动休闲、森林康养小镇、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体育公园和场馆,打造瓯江流域文化创意产业带等一批重大产业平台。 | 1. 2018年底前完成瓯江文化创意产业带规划及深化咨询报告。 2.全市建成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00家,所有养老机构和80%以上的照料中心实现医养结合。 3.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 70%以上。 4.2019年,启动申报运动休闲小镇;2020年建成市游泳馆、体育生活馆;2021年建成水上运动中心;2022年建成市生态体育公园。 | 市发改委、市旅委、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文广出版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林业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政府 | |
珍贵彩色森林建设工程 | 建设珍贵树种和大径材培育示范基地20万亩、新增珍贵彩色森林建设135万亩以上。实施“一村万树”千村示范万村推进行动,至2020年,实现每个乡镇建成至少1个示范村,全市建成示范村145个以上,推进村1000个以上。 | 1.至2019年,累计建成示范村95个、推进村共650个,累计完成全市美丽林相建设共135.59万亩; 2.至2020年,实现每个乡镇建成至少1个示范村,累计建成示范村共145个以上、推进村共1000个以上,累计完成全市美丽林相建设共204.76万亩。 | 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
万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工程 | 按照“修一条路、造一片景、富一方百姓”要求,谋划建设通景交通网络,着力扩容国省道,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打造“畅安舒美绿”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实现4A级以上景区、世界文化遗产景区(景点)、国家旅游度假区等基本通达二级以上公路,历史文化名村、农家乐示范村、美丽乡村精品村、旅游风情小镇基本通达等级公路。 | 1.2019年度,至少完成800公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建设; 2.2020年度,至少完成800公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建设。 | 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
附件3
丽水市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单位 | 2018 |
年
目标
2020年 目标 | 2022年 目标 | 责任单位 | |||||
一、生态环境优美水平(33%) | 1、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 各县(市、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 | 微克/立方米 | 33 | 32 | 32 | 市环保局、各县(市、区) |
2、水环境质量状况 | 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 | % | 93 | 95 | 100 |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 | |
县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 94 | 94 | 100 |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 | ||
3、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 | 91 | 92 | 市农业局,各县(市、区) |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 | / | 90 | 92 | 市环保局,各县(市、区) | ||
4、生态系统健康状况 | 林木蓄积量 | 万立 方米 | 8900 | 9600 | >10000 | 市林业局,各县(市、区) | |
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总面积比例 | % | 8 | 7 | 6.5 | 市水利局、各县(市、区) | ||
湿地保护率 | % | 35 | 50 | >53 | 市林业局 | ||
5、节能环保投入 | 公共财政节能环保支出年均增长率 | % | 25 | 25 | 20 | 市财政局 | |
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水平(36%) | 6、农产品安全供给水平 | 农产品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率 | % | 48 | 55 | 58 | 市农业局 |
农产品质量安全初审合格率 | % | >98 | 99 | >99 | 市农业局 | ||
7、绿色经济发展水平 |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 48 | 50 | >50 | 市发改委 | |
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 | 亿元 | 25 | 30 | 35 | 市经信委 | ||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2015年为基数) | % | 15 | 20.5 | 25 | 市环保局 | ||
8、全域旅游发展水平 | 旅游产业增加值 | 亿元 | 128 | 140 | 165 | 市旅委 | |
旅游增加值占比 | % | 9.2 | 9.5 | 10 | 市旅委 | ||
5A级景区数量 | 个 | 1 | 2 | 3 | 市旅委 | ||
新增A级景区村庄数量 | 个 | 200 | 800 | 1000 | 市旅委 | ||
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水平(36%) | 9、绿色生活方式推广水平 | 公交分担率 | % | 19 | 19.5 | 20 | 市交通运输局 |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 | % | 94 | 96 | 100 | 市建设局 | ||
城镇生活垃圾增长率 | % | 3 | 0 | 0 | 市建设局 |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 | % | 75 | 80 | 90 | 市建设局 |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率 | % | 60 | 80 | 100 | 市农办 |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97 | 97 | 98 | 市农办 | ||
三、资源高效、清洁利用水平(13%) | 10、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 人均城乡建设用地 | 平方米/人 | 180 | 180 | 180 | 市国土局 |
11、水资源利用效率 | 单位生产总值用水量降低(2015年为基数) | % | 14 | 23 | 30 | 市水利局 | |
12、能源高效清洁利用水平 |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 | 3.5 | 完成省下达目标 | 完成省下达目标 | 市经信委 |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 | 18 | 20 | 22 | 市发改委 | ||
四、人民生活幸福水平(18%) | 13、居民收入提升水平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42116 | 47000 | 52000 | 市人力社保局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19000 | 24000 | 29000 | 市农办 | ||
14、居民健康水平 | 人均预期寿命 | 年 | 78.4 | 78.5 | 78.7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 平方米 | 2.02 | 2.1 | 2.25(2025) | 市体育局 | ||
15、养老保障水平 |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 | 89.1 | 90 | 92 | 市人力社保局 | |
16、人口教育水平 |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 年 | 13.7 | 14 | 14.3 | 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 |
人均教育经费投入 | 元 | 3700 | 4000 | 4500 | 市教育局 | ||
17、群众满意度 | 公众对大花园建设和生态环境改善满意程度 | % | / | / | /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