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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4589X/2018-09977 文号 丽审管办〔2018〕52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市审管办
成文日期 2018-11-06 14:33: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第39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11-06 14:33浏览次数:

    

  叶春晓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四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把生产经营用房是否合法纳入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结合市场监管局的会办意见,现就提案的问题及建议办理答复如下: 

  一、今年我市 “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情况 

  (一)抓办事事项集中进驻服务中心。市县行政服务中心不断优化提升集中受理办理功能,进一步推动办事事项进驻中心统一受理办理。从婴儿出生户口登记、就读、就业到老年证办理,从房产交易、公积金业务到日常生活水电费缴纳,从旅游出行护照办理、驾照办理、交通违法处理到公交卡办理,从企业开办注册到投资项目审批都集中在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办理,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服务。截至目前,我市市县两级共有1953个事项(子项),除省级明确的例外事项和不宜进驻中心事项,全部集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二)抓“一窗受理、集成服务”。3月底,市本级和莲都区两级社会事务、商事登记涉及43个部门703项事项进行事例,实现“无差别受理”。5月份按“八统一”指导目录对市县乡三级办事事项与市直部门逐个对接审核规范,明确了与“一窗受理”平台业务对接模式。6月份在龙泉市组织召开全市“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推进会,推动全市各县(市、区)和乡镇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完善 “一窗受理”平台建设,并将“一窗受理”平台延伸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今年来,我们经常到各县(市、区)指导“一窗受理”工作,进行了多次的“一窗受理”平台使用、各部门业务等类型的培训,并每月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进行考核,通过业务指导,业务培训、督查考核等活动,推动“综合受理窗口”工作目前528项事项在全市范围实现“一窗受理”,推进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 “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三)抓数据共享和“网上办”“一证通办”。一是数据共享工作。目前已完成223个省级数据接口、27个市级自建系统数据接口和3个短信接口与市数据中心平台的对接和开放工作;企业投资项目申报材料100%通过政务服务网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互联网企业端进行申报,100%网上审批。二是“网上办”工作。截止6月底,市本级开通网上办事服务事项1130项,除国税、海关、检验检疫、银监、人行、城管、邮政未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外“最多跑一次”事项1412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事项187项,网上办理比例70.5%。三是“一证通办”工作。加强“全域一证通办数据共享”系统建设,根据前100高频事项,开发证明证件材料查询调用功能,减少办事材料,目前,全市实现“一证通办”事项470项,可共享的证照材料63项,15类证明材料可通过手机端实现电子证明办理。 

  (四)抓优化营商环境。针对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多、环节多、周期长的问题,推进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实施“标准地”改革、承诺制改革、落实代办服务。针对市场准入领域“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企业开办登记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针对群众日常生活中最渴望解决、最难办的事情,推进民生服务便利化改革,从群众和企业办“一件事情”的角度,整理各种一件事149项,推进这些事情全流程“最多跑一次”。针对各类办事群体的需求,开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提供公安交通违法处理、出入境护照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申办、税务服务等业务办理,并提供双休日预约服务。 

  二、提案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我办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承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领导和协调工作,把本提案的办理工作具体落实到审批监管处,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为承办好本提案,接到本提案后,我们积极主动与市市场监管局对接,并针对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提出办理及答复意见。 

  (一)关于出台政策,将生产经营用房是否合法作为行政审批和年检的前置条件。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采取申报制。根据省里审批事项材料“八统一”要求,申请营业执照是不需要申请人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所以,目前将生产经营用房是否合法作为申请营业执照审批或年检的前置条件,做起来是很困难的。 

  (二)关于行政执法机构参与行政审批过程,进行联合会审问题。根据今年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对行政审批要“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的要求,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企业开办登记时间要压缩到3个工作日。如果在企业申请营业执照审批过程中,再增加一个审查部门,进行联合会审,不仅不会提升审批速度,反而会延长审批时间。 

  鉴于目前存在困难,为有效解决建议中所提的问题,下步我们将作以下安排:一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对申请人采取欺骗手段取得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和相关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二是建立工商登记的负面清单,目前市场监管局正在对工商登记业务系统进行改造,使之具备负面清单功能,将有关部门提供的违法建筑信息列入工商登记的负面清单,有效识别申请人的生产经营用房是否属于违法建筑,从而防止申请人采取欺骗手段将违法建筑用作生产经营场所。 

  三、下步“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一)继续推进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办事事项标准,做好事项情形、审查要点梳理,以及“一件事”归集和部署,进一步减少办事材料、简化办事环节,使群众和企业办事更加方便,窗口工作人员、部门审批人员操作更加简单。 

  (二)认真做好“网上办”。推动系统数据对接和数据有效应用,打通信息“孤岛”;做好高频事项证明材料梳理和“一证通办”数据共享系统,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可通过互联网、手机移动端申办;加强自助终端服务网点布设,推动更多办事服务功能应用自助办理。 

  (三)继续推进“无差别受理”。 继续推进 “一窗受理”平台和全域“一证通办”数据共享系统建设,为“无差别受理”提供平台支撑;统一规范“无差别受理”窗口的设置;推进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设置和“无差别受理”工作。 

  (四)继续推进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完善改进中介机构网上竞平台,出台中介联合体实施方案,推进中介机构市场化建设和投资项目代办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标准地”+承诺制等工作,推进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随着“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推进,改革难度会越来越大,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陈伟勤 

  联系电话:2090357 传真:2090307 

  邮编:323000 

    

                                丽水市审管办       

                                  2018817日      

    


附件

丽审管办〔2018〕52号392.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