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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8-00333 文号 丽政办发〔2018〕106号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18-12-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和改进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2-07 09: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原文链接

  居住出租房屋是我市流动人口的主要落脚点,根据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全市登记在册流动人口43余万人,居住出租房屋22余万间,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达到22余万人,占总数的52.1%。我市居住出租房屋不仅体量规模大,而且安全条件参差不齐,已成为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建设。2017年丽水民进市委会《关于加强居民小区群租乱象整治的建议》提案,就反映了小区居住出租房屋居住人员复杂、出租房乱搭乱隔,卫生状况差等问题。因此,加强我市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一、起草背景 

  (一)理顺管理体制的需要。居住出租房屋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如: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建设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商品房租赁出租登记备案。但受制于基层力量配备等问题,该制度执行并不理想。特别是没有将数量更为巨大、情况更为复杂的城郊结合部、农村的出租房屋纳入管理。又如,根据《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出租房屋的出租登记工作。只要是事实出租的,都要进行出租登记,但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不作审查。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九龙治水”、各行其是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相关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消除安全隐患的现实要求。群租房是城市化进程中一个难以回避的现象,由此引发的安全及管理问题日益引起社会的关注。由于出租房自身建筑条件的限制,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分隔不到位、采用易燃可燃装修等情形,同时群租房还存在出租户违规用火用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等现象,需要明确居住出租房屋各方安全责任,特别是对居住人数较多的出租房屋建立更为严格的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减少风险隐患。 

  (三)其他地市提供了成功实践的样本。一直以来,各地高度重视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不断创新加强居住出租管理的方式方法,取得了良好成效。特别是台州市推出的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模式,通过在村居(社区)设立“旅馆前台”,制定安全准入条件,从源头上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对于居住出租房屋较为集中的区域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需要上升到政府层面予以部署落实。 

  (四)新生业态迅猛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城乡旅游服务的升级、个性化消费理念的流行,网约房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出行选择。因入住人员流通快,房东房客互不见面,身份信息无法掌握,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也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治安、消防甚至反恐风险问题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公共安全的一大隐患。唯有加以规范和引导,网约房这一新生业态才能行稳致远。 

  二、有关内容说明 

  1.关于管理体制。《关于加强和改进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送审稿)》明确要加快健全完善“政府负责、乡镇主抓、部门指导、村居协同、各方参与”的居住出租房屋管理体制,特别是规定乡镇(街道)具体履行本行政区域内居住出租房屋管理职责,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该规定符合党的十九大“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精神,也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要求。该体制理顺了部门与乡镇(街道)条块关系,明确了职责边界,着力解决乡镇(街道)“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同时,还进一步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国土资源、市场监管等政府主要职能部门在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便于更好地主动担当,履职尽责。 

  2.关于基础信息采集。实践证明,客观准确的基础信息是实施科学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做好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既要抓牢传统手段,发挥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共同开展滚动排查,更要借力现代科技手段,通过信息共享,分析研判,提高智能感知能力。 

  3.关于风险隐患消除。一方面,各地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另一方面,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彻底清零。对工作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4.关于安全责任。《指导意见》规定居住出租房屋应当具备基本居住功能并符合建筑、消防等安全要求,有效落实房屋出租人的主体责任。对居住人数较多的出租房屋,作了特别规定。 

  5.关于网约房管理。《指导意见》秉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要求顺应互联网经济、共享经济发展大势,推动互联网和居住出租房屋的融合发展。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指导意见》明确网约房平台公司要承担平台用户的安全保障义务,及时掌握房源、房东、房客信息,禁止不符合条件的房屋进入平台公司经营。 

  6.关于责任共同体。党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要求: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指导意见》要求协同发挥政府属地管理作用和企业、个人的主体作用,明确了基层自治组织的工作任务以及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单位、中介机构义务,引导行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