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5663/2018-31631 | 文号 | 通告〔2018〕3号 |
组配分类 | 公告和通告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4-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丽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现将中心城区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通告如下:
一、主要街道(14条)
1.括苍路(城北街到解放街)
2.中山街(城北街到处州府城墙)
3.大洋路(城北街到囿山路)
4.花园路(处州公园到大猷街)
5.紫金路(城北街到大猷街)
6.开发路(人民街到解放街)
7.城北街(括苍路到开发路)
8.人民街(括苍路到开发路)
9.丽阳街(括苍路到开发路)
10.丽青路(花园路到开发路)
11.解放街(括苍路到开发路)
12.卢镗街(括苍路到古城路)
13.大猷街(括苍路到古城路)
14.绿谷大道(惠民街到白峰路)
二、重点区域(4个)
1.行政文化体育中心区域:东至紫金北路、南至人民街、西至花园西路、北至城北街。
2.高铁站及其广场区域:东至火车站大楼、南至东升南区、西至水东路、北至金马街。
3.南明湖北岸景观带区域:东至水东大桥、南至南明湖北岸、西至溪口大桥、北至大猷街。
4.万地广场区域:东至宇雷北路,南至金街,西至花园路,北至人民街。
特此通告。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