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政府部门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时间:2018-05-28 14: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政府
 

  市发改委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 

深入打造"美丽浙江"大花园的最美核心园,牵头完成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及论证,并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申报。出台大花园建设标准化体系,年底前在全市域推广。基本划定全市域"三区三线"。完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试点申报方案编制及典型案例汇编。筹办"两山"理念国际论坛。加快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出台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丽水营商环境优化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丽水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暂名)》。制定丽水市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实现100%网上申报、网上办理、办件回传;全面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 

出台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意见,年底前实现新批工业用地的3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对已实现"标准地"供地的项目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审批,鼓励企业参与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完成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落地,年底前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用丽水"网站公布常态化。 

扩大有效投资,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5%以上,其中民间投资增长15%以上。抓好全市200个以上重点项目的落实,完成年度计划投资225亿元。重点抓好市本级17个PPP项目。 

全市全年入选省市县长项目不少于31个(其中50亿元以上市长项目不少于4个),落地率达到50%以上。 

全力实施综合交通"168"工程,推进88个综合交通项目建设,实现交通投资增长10%以上。编制完成浙西南综合交通枢纽建设规划研究、市域通用机场布局规划;谋划城市轨道交通,完成中闲旅游观光轨道交通项目与周边土地开发课题研究。 

10 

完成衢宁、金台铁路年度投资任务,推动衢丽铁路控制性工程开工建设,完成丽水北上接轨杭义温即杭丽铁路(横店至缙云段)、丽水-云和、温武吉等铁路项目前期工作(预可研深度方案研究)。 

11 

完成特色小镇年度投资150亿元以上,推动丽水万洋低碳智造小镇进入省级特色小镇序列。 

12 

出台丽水市服务业"四大经济"(平台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创意经济)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扎实推进11个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服务业重点行业项目完成投资65亿元。 

13 

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摸清燃煤小锅炉底数,完善淘汰清单,加快违规新增燃煤锅炉和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全市淘汰燃煤锅炉50台,其中市区20台。 

14 

压实粮食安全责任,落实全市储备粮规模14.38万吨,落实应急供应网点180个,应急加工能力800吨。 

15 

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确保全年为企业减轻负担15000万元。 

16 

完成23个援疆项目建设,投入援助资金1亿元,帮助培训电商人员2000人;大力做好对口帮扶四川结对县(区)脱贫攻坚工作。继续做好对口合作吉林、对口支援青海、西藏工作。 

17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财政局(地税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5%。 

坚决兜牢民生底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2/3以上。 

加强资金保障,做好棚改政策性贷款的项目包装和资金争取,统筹安排2018年度市直政府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60亿元以上,确保市区城中村改造、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大搬快治"、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资金需求。 

严控一般性支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 

加强优质税源培育,优质财源企业2018年入库税收同比增长10%以上。 

切实提升财政绩效管理,市本级绩效评价金额超过10亿元。 

创新、优化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设立2支生态产业子基金,确保子基金规模达到5亿元以上。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成国有资产收益收缴6000万元。 

推进"政采云"平台全面推广应用,努力提高网上超市供应商入驻率,入驻供应商达到300家;完善平台采购项目,扩大"政采云"平台使用对象,实现市本级100%部门预算单位通过平台实施采购。  

10 

推动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市本级通过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收缴的金额超过6000万元。 

11 

认真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完成市本级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5.18亿元。 

12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审计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完成11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开展1个单位(市国土局)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督促各县(市、区)各完成1个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完成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情况、市本级人才经费专项审计、市本级产业基金投资业务情况、莲都区扶贫专项审计、丽水市土壤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等14个审计项目。 

完成3个部门(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完成市区2016-2017年征收安置情况、市本级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市绿谷信息产业园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林业投入和生态保护情况、市补交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5个其他审计项目。 

年底前开展1次以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国土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大搬快治"解危清零"行动,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减少471处,受威胁人数再减少15825人,基本消除已知地质灾害隐患威胁。 

实施"152"耕地生态保护工程,垦造耕地1.5万亩以上,建设高标准农田18.6万亩以上,农村宅基地复垦1000亩以上,确保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加强土地供应保障,全市供应土地12000亩以上。 

加大商住用地供应力度,市区供应商住用地1000亩,土地出让金收入100亿元。 

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启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0个。 

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全市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1200亩以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500亩以上。 

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住房确权登记工作,全市农村不动产符合登记条件发证率达90%以上。 

继续开展"规范宅基地管理破解农民建房难"专项行动,做好7000户农村无房户、危房户建房审批工作。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24座,治理废弃矿山11座,所有矿山均按要求实行粉尘防治达标运行。 

10 

启动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完成外业核查工作。 

11 

开展省级矿地综合利用试点工作。 

12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计划完成全市公路、水运、站场项目建设总投资45亿元。确保交通投资增长10%以上。 

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新建和改造提升农村公路1350公里,建设农村路服务站12个, 建成280个农村客运站或港湾式停靠站。 

扎实推进水东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完成一期客运站地下室基础工程。 

抓好浙西南景区化高速公路规划对接,开工建设景文高速。 

扎实推进通景公路建设,完成年度投资1.5亿元。 

完成330国道温溪至船寮大过境项目前期项目建议书编制。 

瓯江航道整治工程上游段完成投资1.7亿元。 

丽水市生态产业集聚区水阁至腊口公路工程计划完成投资2.5亿元。 

建成省级美丽公路精品示范线7条,完成里程182公里。完成省级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任务800公里,各县(市、区)至少创建一条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成美丽航道4条、35公里,美丽渡口20个。 

10 

全市新建和改造城市公交站点50个(其中:港湾式停靠站20个),新增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车占比75%以上。 

11 

公交车移动支付实现市区全覆盖,并向县级延伸,达到600辆以上。 

12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国资委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市属国资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资产总额达500亿元以上,国有资产增值率达4%以上,实现融资70亿元以上,投资增速达10%以上。 

深化国资营运公司市场化改革,推进企业市场化经营步伐,完成2个以上市场化项目,总投资1亿元以上。 

出台国有企业注入优质资产方案及政府性项目建设和服务结算办法。 

出台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事项专家评审制度,建立评审专家库。 

出台市公交公司和市城乡公交公司整合重组方案。 

完成市本级国有资产产权核查,提高产权登记质量,确保产权登记信息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做到"应登即登,登则登准"。 

加强企业重大财务风险管控,确保不发生重大案件和重大资产损失。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金融办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人民币存贷款增速8%。 

出台股改上市新政,加快凤凰行动计划落实。培育重点拟上市企业8家,新增上市公司1家,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5家,IPO辅导企业1家。实现股票定增、债券融资、并购重组等直接融资10亿元。新增股份公司15家。 

着力完善安全防线和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进不良贷款化解处置行动,实现不良率和关注类贷款比率"双降",不良率下降至1.5%以内。 

加快筹建民营银行,完成《丽水绿色银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丽水绿色银行初步筹建方案》。协调指导重点企业筹建财务公司。协调引进1家金融机构。 

深化政银保合作,出台政保合作首创保护工作机制,全市政保合作保障额度增长15%。 

新增农村互助担保组织10家。 

实现转贷通平台累计转贷金额突破8亿元。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公安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做好命案、劫持、绑架、爆炸、强奸、纵火等案件侦破工作。 

开展2018年"猎狐行动"。 

加强食品、药品、环境污染、"黄赌"案件侦破工作。 

加大涉毒案件侦破力度。 

严厉打击涉网刑事案件。 

做好户籍人口实际居住地采集、流动人口登记、出租房屋登记、网吧和旅馆实名登记工作。 

加强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亡人事故。 

实施全域烟花爆竹禁燃,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线索核查、案件查处工作。 

10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司法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普法责任制考评办法》。 

开展学习贯彻宪法系列活动,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十进"工程。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创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100个,同比翻三番。 

人民调解纠纷数达4万件以上,成功率达96%。 

①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00件以上,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达到50%以上,①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批准率达到100%。 

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 

完成市本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全面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人力社保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 

新增城镇就业1.4万人,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000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创建20个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开发村(社区)公益性岗位600个,实现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500人。建设100家就业见习基地。举办职业技能(创业)培训班300个,培训2万人。 

实施低收入农户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确保低收入农户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完善全民医保制度,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将不少于20个慢性病纳入门诊医疗保障范围,实现不少于100个病种按病种付费。 

推进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计划,完成市本级中小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计划试点申报工作,制定出台《丽水市本级中小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计划实施意见》。 

户籍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实施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刷脸"认证达15万人。 

引进紧缺急需人才1200名以上,举办各类招才引智活动20场。选拔推荐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5名、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15名;申报省级国外智力引进项目20项。"双百引领计划"派驻企业挂职人才30名,新设博士后工作站5家,遴选认定"绿谷企业英才"100名、"绿谷企业新秀"300名。新增高技能人才3500人。 

确保不少于50%的县(市、区)开展"无欠薪"创建。 

劳动仲裁案件结案率92%,调解率70%,60%案件在基层得到解决。 

10 

丽水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和掌上人社移动服务平台用户注册数达到20万人,"最多跑一次"事项90%以上开通网上办理。 

11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统计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完成"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分析,开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探索建立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 

开展月度GDP核算预测预警,做好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化发展指数、特色小镇统计监测、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统计监测等各项统计监测评价和文化发展指数、妇女儿童发展指数的编制工作,抓好精准监测、精准分析、精准建议。 

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抓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公报及数据开发、课题研究工作。 

推进现代农业统计制度创新国家试点,完成现代农业产业统计制度并上报国家统计局。 

完成市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宿产业专项统计调查。 

将500-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改为财务支出法统计。 

自主开展各类民情满意度调查,全年不少于5项。 

分专业、分领域抓好《丽水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落实。 

10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审管办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化100%全覆盖。 

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6月底前各类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推进办事窗口实行"无差别受理",9月底前80%的事项通过"一窗受理"平台受理。 

梳理归集涉及多层级、多部门的"一件事"100项以上。 

完成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100%实现"一次办结"。 

深化便民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50%以上民生事项实现"全域一证通办", 80%以上事项开通网上办理;网上申请快递送达事项(子项)1200项以上。 

推行2.0平台网上代办服务机制,实现企业投资项目专业代办服务100%全覆盖。 

推动审批中介服务全流程网上运行,实现"一次都不用跑"。 

完成全市统一完整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系的构建工作。工程建设交易、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3大项目的公共资源交易100%可实现全过程电子化交易,实现市县联动远程评标。 

强化评标专家管理,年底前"一标一评"率达到97%,评标专家库扩容100人以上。 

10 

开发建设"丽水掌上交易"APP,面向全市交易主体单位、交易中心人员以及行政监督人员三大用户群体提供服务,推进移动办理,平台用户数达8500人以上。 

11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34亿元以上,净增实缴住房公积金人数9000人以上。 

全市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额35亿元以上。 

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比率90%以上。 

防范风险,当年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在0.04%以下。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率达5%以上。 

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48万平方米以上,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3.5亿元以上。 

全市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00万元以上。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个人业务要求凭身份证"一证通办"的事项比率达到50%以上,单位和企业业务事项80%以上开通"网上办理"渠道。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国税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完成国税收入103.8亿元。 

完成商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批权100%下放至县级。 

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其中企业所得税受益面达到100%。 

完成2017年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并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完成率达100%。 

推行针对新办纳税人的"套餐式"服务,"套餐式"服务事项不得低于11个涉税事项。 

全市全年出口货物退免税额达12亿元。 

全市全年减免小微企业增值税税额目标2亿元。 

全市全年民政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额目标5000万元。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人行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持续深化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全国"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做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申报工作。 

确保完成丽水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推动完成2个省级信用县(云和县、景宁县)创建工作。 

开展"移动支付应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创成1个"移动支付应用示范县"、7个"移动支付应用示范村(镇)"。 

组织金融机构走访支持企业1000家以上,新增债务融资工具3亿元。 

全市银行卡助农服务点空点率严格控制在5%以下。完成全市四星、五星级银行卡助农服务点规范化改造及验收。  

继续推进个人本外币兑换便利化惠民工程建设,外币代兑业务量达到4500万美元以上。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丽水银监分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推动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率下降到1.5%以内,关注类贷款比例下降至3.5%以内。 

推动全市银行业信贷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开展"金融乱象整治深化年"工作行动,实施非法集资、高杠杆、资金链担保链风险、逃废债、互联网金融风险"五整治"行动。 

确保年底实现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合理控制贷款综合成本水平)。 

确保今年完成1家异地商业银行的引进。 

制定实施《丽水银行业支持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在全市正式启动推广银行业授信总额联合管理机制。 

农金机构拨备覆盖率(银行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除以不良贷款金额的比率)平均水平提高到300%以上。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国家统计局丽水调查队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组织实施城乡住户调查,全年完成全市2010个住户调查帐本、报表等收集审核、汇总上报任务,提高电子记账普及率。 

组织实施全市主要畜禽规模户年报全数调查,全年开展主要畜禽监测季度抽样调查4次,做好季度数据评估工作;组织实施农业调查,全年开展农户种植意向调查2次、农作物播种面积调查3次、粮食产量调查4次,做好数据审核、评估和上报工作。 

组织实施采购经理调查、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房地产价格调查、居民消费价格调查,全年各编制相应指数12次。 

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组织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依法受理、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开展"解剖麻雀式"大调研,加强调查分析研究,全年完成《产业融合发展助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农民收支视角下的丽水区域发展不平衡研究》等调研课题10个,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优质服务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基层走访活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放心农贸市场调查、出行交通方式和城市交通满意度调查等3个专项调查。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建设局(规划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推进城镇和开发区(园区)截污纳管全覆盖。完成市区城市主干污水管网排查工作,开工建设腊口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完成水阁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启动水阁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建成、改造污水配套管网100公里,其中市区建成、改造26.7公里。全市新建、扩建、提升污水处理厂7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 

确保公共设施投资增长15%以上。 

开展全市1478栋城镇危旧房治理"回头看"交叉督查,对"回头看"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 

全市新建绿道140公里,其中市区新建绿道28公里。 

新建、改造提升城区公厕35座。 

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3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设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80%以上。 

按照国际名城、绿色城市要求,高起点构建生态品质之城规划新体系,深化控规修编,深度谋划中闲区块发展规划,加快实现城市设计全覆盖。完成水东、岩泉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富岭、联城花街等区块控规修编,完成水东、中岸圩区块、高井弄历史街区、丽水饭店区块城市设计工作,完成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召开《中闲区域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汇报会。 

完成70个乡镇(街道)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市区商住用地出让环节实行"限房价"调控措施,完成城西公租房预分配。 

10 

制定城市景观立面改造导则。 

11 

实施城东区块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完成招商。 

12 

全市新增停车位4000个,其中市本级新增停车位2800个。 

13 

扎实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工作,完成国家第五批传统村落申报工作,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负面清单。 

14 

确保丽水市餐厨废弃物处置中心建成运营。 

15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商务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加快创建国家农村电商示范区,推动"赶街"等电商模式拓展升级,建设40个乡镇级农村电商服务中心,举办500人参会规模的第三届全国农村电商大会。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 培育或引入1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实际利用外资2亿美元。 

抓好庆元铅笔和食用菌、云和木玩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组织10家次以上铅笔企业参加国际文具展(博)览会,完成标准化香菇大棚改造10万平方米,实现云和公用型进口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开仓试运营,实现通关一体化对接服务。 

着力提升城市商贸服务功能,加快现代商贸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等市场主体建设和培育。制定《关于促进老字号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修订《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向投资商提供丽水新天地商贸综合体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启动高井弄特色商业示范街区改造。 

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0%。 

办好首届世界华侨进口商品博览会,并积极打造"青田海淘"100%真货,推进青田侨乡进口商品城建设。 

实现O2O营销旗舰店市域全覆盖。 

10 

整合、调整、优化3个外经贸运行调查监测点、6大外贸预警示范点和1个产业损害预警监测系统,搭建全市综合性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 

11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环保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并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全国领先。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今年减排目标任务。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达到90%以上。地表水I-Ш类水比例占98%以上。 

确保生态环境投资增长15%以上。 

按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统一部署,开展丽水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 

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85%,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1%。丽水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场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开展市级环保督察工作。 

全面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制度,完成12个省级工业园区、1个国家级工业园区、12个特色小镇规划环评编制及审查。 

完成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 

完成全市所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共204家)治理任务。 

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编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 

10 

推进油烟污染餐饮单位专项整治到位。 

11 

编制《丽水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 

12 

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启动建设覆盖全域的"生态云"。 

13 

完成《黄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报告》。 

14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牵头完成"六小"行业截污纳管整治。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创成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3个。全市打造50家名特优食品作坊。城区所有农贸市场、农批市场建立快速检测室并免费开放。建设乡镇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免费开放快检室6家,抽检各类农产品2400批次以上。全市改造提升80个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全市建设14家城乡放心农贸市场。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守法诚信生产经营承诺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 

加强市场消费环境建设。培育发展放心示范单位521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350家。完成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实现涉企证照通办,全市新设市场主体28000户,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启动商事登记"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制定实施《丽水市实施小微企业质效提升意见》,完成省政府小微企业质效提升考核任务。 

深入开展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新增注册商标2000件,其中农产品商标400件,新注册地理标志商标2件。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质监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出台《"丽水山耕"建设和管理通用要求》,制定并发布《丽水山耕非食用类产品团体标准》。完善品字标"丽水山耕"品牌认证体系,新增"丽水山耕"品牌认证产品50个以上。 

新增"品字标"重点培育企业65家,制定"浙江制造"标准20项,新增"品字标"企业55家。 

完成1个国家级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争取新获批国家级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创建项目1个。 

发布绿色生态发展相关标准5项以上,建设试点项目5个以上。 

深化"服务企业助力众创"活动,全市常态化开放实验室10家,开放实验室测试服务4000批次以上,惠民利企收费减负200万元以上。 

推广"保险+服务"电梯安全工作模式,公众聚集场所电梯投保责任保险比例超过90%。 

特种设备获证生产企业证后监督抽查企业比例超过25%。 

开展"蓝剑"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查处案件不少于230起,结案率达到95%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100%。 

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800批次以上。 

10 

制定出台《全市质量提升实施意见》,出台全市质量文化建设方案。 

11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城管执法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完成"三改"面积600万平方米,完成拆违面积600万平方米。创建"基本无违建县(市、区)"2个、"无违建创建先进县(市、区)"1个。 

对市区 30 个小区进行建筑固废治理试点规范管理,全年联合执法12次。 

实现综合行政执法派驻乡镇(街道)、功能区全覆盖。 

制定市容管理规范标准,街区实行分类管理,打造花园路、中山街两条精品示范街。 

协调中山街沿街商铺,按照立面改造进度进行店招店牌统一改造。做好中山街店招店牌管理工作和沿街违建、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协同开展油烟污染餐饮单位专项整治,规范餐饮单位油烟排放。 

实现秸秆焚烧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确保数字城管结案率达到95%、及时结案率达到93%以上。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丽水检验检疫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扶持青田侨乡进口商品城发展,设立丽水检验检疫局青田现场办公室并于6月底前开检。 

配合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重点推动进口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完成青田县10家企业进口食品溯源二维码加贴工作。 

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监测,向9县(市、区)政府报送质量白皮书。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丽水海关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进程,继续推进通关改革,促成压缩通关准备、货物提离时间三分之一。减轻企业物流成本,年底前压缩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10%以上。进一步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年底前主要申报业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 

支持木玩、铅笔、不锈钢、电器制造等行业发展加工贸易,全年加工贸易备案金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 

积极支持青田侨乡进口商品城建设,将海关监管服务企业功能覆盖青田侨乡进口商品城,促进贸易发展指导青田县第二个公用型保税仓库建设并获批启用发挥保税仓库作用,全年审核入库货值850万美金。 

配合青田县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指导设立海关集中监管区。 

指导云和县公用型保税仓库和出口监管仓库完成建设并获批启用。 

组织海关干部"进县入企"活动及精准帮扶企业专项活动,专题调研次数不少于18次,组织专题海关政策法规辅导不低于8次,指导企业不低于100家。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人防办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全市完成防空地下室竣工4万平方米,新增人防停车位900个以上。 

新审批防空专业队工程或医疗救护工程不少于2个。 

参与编制城市重要区块(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少于2个。 

全市完成5个以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建设。 

实现各县(市)人防指挥部常态化运行全覆盖。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教育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确保完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补短板事项会战基础教育资源优化供给年度任务。2个县(庆元、遂昌)创成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县,3个县(松阳、云和、景宁)完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申报;指导推进青田、缙云县省基础教育重点县提升工程;指导推进莲都区基础教育"三年攻坚"。 

减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超标准班额班级253个,确保小学、初中起始年级不出现超标准班额现象。新增小学学位8000个,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达91%。 

实施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0%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87%以上。新增幼儿园学位6000个,实施幼儿园扩容工程项目15个,指导推进庆元农村学前教育补短板改革试点。 

实现"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全市覆盖,首批试点县(区)莲都区、景宁县达到中小学校教师全覆盖,其它7个县(市)参加"县管校聘"的教师比例达到50%以上。 

50%的中小学创成各级各类文明校园,打造社会实践基地100个,建成生态教育基地30个、红色教育基地10个。 

课堂精准教学试点学校无线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学生移动终端持有率达到15%以上或150套及以上,100%的试点学校拥有并有效使用教学过程数据采集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建成省、市级校企合作共同体5个,省等级中职学校比例达到75%。 

支持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提高办学水平,出台《推动丽水学院建成服务绿色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若干意见》;推进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任务,加大优势专业、特色专业校内建设力度,力争1/3专业进入全省同类专业前1/3。 

全年实施续建、新建教育项目119个,计划完成投资23亿元。 

10 

建设创新实验室10个以上,学科教室10个以上,建设学科网络教研工作室38个。 

11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文广出版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创成"乡村春晚"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制订"乡村春晚"品牌标准,成立"乡村春晚"品牌研究院,全市"乡村春晚"台数达到600场。 

持续推进"文化三下乡"活动,全年实现送戏下乡1000场、送书下乡10万册、送电影下乡25000场。 

推进市区特色民办博物馆群建设,指导瓯江文苑9家特色民办博物馆完成陈列展览方案的编制,争取完成红酒陈列馆的招馆引馆工作。海德(国际)音乐艺术收藏馆动工建设。 

完成丽水瓯江"海上丝绸之路"文化史迹调研。推进"海丝"申遗工作,完成《大窑龙泉窑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草案)》起草。 

打造"书香丽水",全市新建书吧10个(包括爱心书屋、圆梦书屋)、"城市书房"10家。 

市图书馆新馆年底前完成主体结顶,外墙、装饰工程施工;完成投资10000万元。 

创作完成"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话剧《亲水亭》,并首演。 

组织参加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落实展位100个。 

市本级40%以上的行政单位安装正版软件。 

10 

组织完成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处州廊桥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11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工作责任清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全面推进"健康丽水2030"行动,开展健康丽水试考核,迎接健康浙江试考核。确保完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补短板事项会战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优化供给年度任务。 

完善"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强化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县级医院与25个省级中心镇卫生院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制订实施《丽水市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方案》,新增1-2个市级专科医联体。制订丽水市双向转诊管理办法。 

推进实施偏远山区"医疗服务全覆盖"精准对接计划;县级医院接入丽水市卫生信息平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医院卫生信息化实现互联互通;完成巡回诊疗车配置,实现县县有巡回诊疗车。 

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县(市、区)不少于3所。 

平稳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80%以上(全市累计达到68家)。 

新创省级卫生乡镇13个以上,创建率达60%以上。 

家庭医生规范签约率达35%,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65%以上。 

完成定向培养医学专业人才200人,遴选50名(其中卫生重点县30名)基层卫技人才与县级及以上医院专家建立"师带徒"培养模式;组织开展基层卫技人员培养培训2000人次,选送基层卫生管理人才与临床骨干100名到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进行综合培养。 

完成15个中医馆项目建设。全面启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卒中、胸痛、创伤等三大中心创建工作,三大中心每县(市)各启动1家(莲都区除外)。 

10 

抓好市本级卫生重点项目建设。丽水市中心医院内科病房大楼工程A区块主体结顶,完成投资7000万元。丽水市人民医院东城院区主体封顶,完成投资11600万元。 

11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体育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新增体育场地面积10万平方米;完成小康体育村提升工程100个;及时转拨老年体育专项经费。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7.4%;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1.5%。 

实现莲都、龙泉、庆元、缙云4个以上县(市、区)"四提升四覆盖"全民健身工程县建设达标。 

承办首届全国全项目轮滑锦标赛、浙江省首届智运会、丽水半程马拉松赛等赛事。完成第十六届省运会组队参赛任务。 

完成浙江省户外运动信息平台建设试点项目、完成城东区块网球场地迁建和笼式足球场地建设、南明湖健身步道升级项目。丽水市体育中心游泳网球馆、体育生活馆地下结构施工,完成投资12000万元。 

全市建设游泳池9个、足球场10个。建设3个乡镇(街道)全民健身中心、中心村全民健身广场,建成16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 

编制发布《丽水市体育空间布局规划(2018-2030年)》,出台《丽水市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农业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新培育使用"丽水山耕"品牌主体100家,其中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6家以上;实现"丽水山耕"品牌农产品销售额60亿元。建成30万亩海拔600米以上"丽水山耕"绿色有机农林产品基地。办好2018丽水(杭州)生态精品农博会。 

出台实施最严格的农药和化肥区域准入标准,实现化肥农药使用强度、使用总量"双下降",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实施精准扶贫工程,新增扶持低收入农户中蜂养殖900户。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落实股份经济经营体制创新试点村500个,新建集体经济物业项目140个。 

推进农旅融合。新创建现代农业园区3A级以上景区2个,新增休闲观光农业区(点)27个,新创建省级及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3个或精品线路3条。新培育农产品旅游地商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商品各200个,新建农产品旅游地商品营销网点30个,销售额达40亿元。 

深化农村产权改革,全面完成省下达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新增农村产权评估业务数300宗,完成农村产权公开交易700宗,新颁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700本。 

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创建粮食高产示范区25个,推广应用新型农作制度28万亩,推广水稻优质主导品种45万亩,抓好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4.4万亩。 

完成缙云县、青田县、庆元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创建,9县(市、区)全部建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合格率达99%以上。 

新增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新增省级特色农业强镇2个、新增省级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1条。 

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75个,"三品"认证比率达56%,农业标准化生产率达65%。新增地理标志农产品1个,新增绿色食品12个,新增无公害农产品30个,新增绿色农产品基地1万亩。落实1个县(市、区)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体认定。 

10 

新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50个,新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5000户,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入户率达92%,新增设施农业栽培面积1.5万亩。 

11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林业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开展森林大花园建设。协同完成国家公园创建年度任务。新建设森林主题花园15个、森林景观廊道10条;创建"一村万树"示范村45个、推进村300个。建设美丽林相65.57万亩,种植珍贵树360万株,建设"关怀林""公仆林""状元林""乡贤林"等示范林47片。 

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制订实施《森林康养丽水行动方案》,与中国林学会森林康养分会建立合作关系。推进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建设,完成《丽水市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初稿)》编制,新建市级森林小镇7个、林业体验园12个、森林人家特色村19个。 

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推进丽水林产业现代会经济体系及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100家。持续推进"林业三大百万基地"提质增效,培育绿色有机笋竹产业基地10.5万亩,建设木本油料绿色产品基地6万亩。 

深化"一亩山万元钱"行动,新建示范基地4.5万亩,巩固提高示范基地6万亩。 

加强森林消防工作,严格审批野外生产性用火,禁止非生产性用火上山,确保无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无群死群伤事故,自然保护区不发生森林火灾。全市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8‰,控制率不超过6公顷/次,发生率不超过20次/10万公顷。  

加强绿化造林和公益林建设,完成造林更新3.93万亩,新建公益优质林分30万亩。 

深化林业产权和金融改革,新增林地流转面积10万亩,规模林地流转办证3万亩,新增林权抵押贷款余额3亿元。 

继续推进华东药用植物园建设,完成园区内所有房建项目及硬景施工,完成主干道路基施工,开始绿化等配套工程施工;完成年度投资2.5亿元。 

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对全市125株一级古树实施工程性措施保护。 

10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水利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系统推进"一江丝路盛景、十城秀美河川、百里滨水画卷、千村碧水映绕"水利项目建设,完成瓯江国家河川公园规划编制,开工建设滩坑引水工程、大溪治理提升改造工程(瓯江绿道项目);继续实施大溪治理工程、丽水盆地易涝区防洪排涝好溪堰水系整治工程、丽阳溪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等,加快推进南明湖国际休闲养生港项目,全市及市本级水利投资均比上年增长15%。 

推进美丽河湖创建,美丽河湖创建覆盖600个村,完成美丽河湖创建80条(段)开展"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2018年全市县级河道50%基本实现无违建;完成3个河湖标准化管理试点县创建;完成河道综合整治70公里、河湖库塘清淤100万方;完成河道划界720公里。 

推进水旅融合,建成9个市级水利风景区。 

发展生态精品渔业,完成渔业百库洁水36个,万顷稻鱼共生渔业12087公顷。 

大力推进绿色水电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水电产权改革,完成遂昌、缙云、景宁、云和4个县的试点任务,完成绿色水电认定20座。 

完成河道"河权改革"90条(段);完成松阳、龙泉、遂昌3个县(市)农业水价改革试点任务。 

完成200个农村饮用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受益17万农村人口。 

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7个、山塘整治14个;新增小型农田水利坡耕地高效节水、小型农田水利水稻区管道灌溉2.14万亩。 

加强防汛防台工作,基层防汛人员防汛管理APP安装注册率达到100%,并实现痕迹化全覆盖。龙泉、缙云、遂昌、松阳县(市)完成洪水风险图编制工作,庆元、景宁县完成群测群防整体提升工作。 

10 

通过国家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 

11 

加强水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先期公布100个丽水市水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 

12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旅委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全域旅游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全域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9%以上;全市旅游投资增长20%以上,确保达到200亿元。 

全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争取第一批通过国家级验收。推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九个县(市、区)基本达到必备条件,2个以上县(市、区)通过验收。 

加快缙云仙都、古堰画乡、云和梯田、遂昌金矿5A级景区创建,确保缙云仙都创成5A级景区,新增2家4A级景区。 

聚焦休闲养生新区平台,完成休闲养生新区(中闲区块扩大版,上至石塘电站、下至开潭电站)规划编制的深化完善及项目库梳理,启动招商引资和部分项目建设。完成中闲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可研编制工作。推进市本级涉旅项目建设,如处州府城、欧陆风情园项目等。 

推进"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培育20个农旅融合集聚区新创建省级旅游风情小镇1个、省级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1个以上。新创建市级及以上"旅游+"示范区或基地30个。 

制定丽水旅游公厕建设导则,全市新建或改扩建旅游厕所106座。 

大力培育旅游"名导名嘴",评选10名"最佳导游员"和40名"优秀导游员";举办各类旅游培训班20期,培训人数2500人次以上。 

积极培育高端旅游酒店,新建续建三星级以上标准旅游饭店15家,竣工8家;新增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酒店、绿色饭店5家。 

新增A级以上景区村庄200个,其中3A级景区村庄25个。 

10 

加快旅游"三化"改革,重点推进1家涉旅企业上市、3家涉旅企业"新三板"上市的培育工作。 

11 

依托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长三角高铁旅游联盟、金丽温衢旅游联合体、长寿之乡绿色产业联盟等区域合作平台,抓好旅游精准营销,开展旅游线下营销活动10场次以上。 

12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供销社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加快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市本级落实农民合作基金原始资金,9县(市、区)农民合作基金原始资金到位率60%以上。成立市级产业农合联联合会1家,举办4场产业农合联三位一体"四季服务"活动。 

加大丽水山耕小城项目招商服务力度,争取年底前实现项目落地。 

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管理整治力度,规范主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25个,整顿不合格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5个。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民政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全面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巩固全市低保户占比达到3.0%以上,低保与低保边缘户比例实现1∶1。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出台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政策。 

全市建成30个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50%以上的城乡社区。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率达80%以上,全市80%以上养老机构和40%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医养结合。 

完成160个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规范化达标率达到15%。丽水市应急救灾中心主体工程施工,完成投资3500万元。 

继续实施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康复计划,完成"添翼计划"60人次完成颐宁养护院建设。 

全市建成3个省级慈善精准帮扶示范基地,引导慈善资源精准有效参与慈善事业发展。 

优化96345市民服务热线服务, 回访满意率达到96%以上。 

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全年新增持证社工500人、培训社会工作从业人员1000人次。 

10 

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新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8家以上。 

11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移民办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顺利推进缙云潜明水库、缙云抽水蓄能电站、松阳黄南水库、遂昌清水源水库、庆元兰溪桥水库5个在建水库移民动迁安置工作,实现全市移民后扶项目资金投入1亿元。 

2016年3季度末及以前的移民资金后扶项目竣工验收率和移民资金后扶项目资金结报率达到100%。2016年4季度至2018年3季度末的移民资金后扶项目竣工验收率达到80%,项目资金支付率达到80%。 

2018年度新建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计划执行率达到100%。 

对各县(市、区)移民资金稽察或内审面达到100%。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丽水市气象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确保重大气象灾害不漏报,气象灾害监测率达到80%,公众气象预报准确率达到85%,预警提前时效20分钟。 

完成134个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社区)建设。 

深化"中国气候养生之乡"品牌利用,新建10个气象景观(气候养生)体验营地。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经信委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深入实施"丽水生态制造2025"和生态工业"31576"五年行动计划,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和新动能培育,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工业投资增长15%以上、重点技改投资增长15%以上。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实施省级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特色基地重点示范项目30个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2%左右、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业务收入增长30%以上;绿谷信息产业园园区年营业收入和税收分别增长50%,绿谷信息产业园入驻企业累计达300家, 实际利用市外内资1亿元;新增上云企业2000家;深化与中国信息化百人会战略合作,积极争取数字生态经济研究院落户丽水。 

切实抓好"亩均论英雄"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全面完成"腾笼换鸟"目标任务。 

全面实施"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制度,全面完成能源"双控"目标任务。 

严格执行环保、能耗、技术、质量、安全等法规标准,淘汰50家企业落后产能。推动300家以上企业进入园区集聚转型发展。 

深化"精准服务企业、振兴实体经济"专项行动,全年企业反映问题办结率80%以上,全年减轻企业负担30亿元以上。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培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5000人次。 

扎实推进松阳茶叶加工业省级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试点。 

新建标准厂房30万平方米,新增6家以上小微企业园。 

列入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5家以上,确保产值超10亿元骨干龙头企业达到20家以上。 

10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经合办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统筹编制全市重大产业项目谋划盯引清单和项目准入负面清单。 

全年引进大项目100个,实际利用内资345亿元,浙商回归到位资金200亿元。 

谋划推介150个对外招商项目,引进120个产业项目,落地100个项目。 

实行首届世界丽水人大会签约项目、市区三产服务业项目落地责任清单管理,确保到年底有160个世界丽水人大会签约项目落地,签约项目落地率达到70%,落地项目开工率达到75%,开工项目到资率达到15%,开工项目投产率达到10%;新落地签约市区三产服务业招商项目4个,开工2个,落地项目履约率100%,开工项目到资率18%。 

按计划开展市县长项目工程"丽水影视摄影文化产业广场"项目前期推进工作。 

全年实现山海协作产业项目到位资金160亿元,全年签订山海协作援建项目25个,到位资金1000万元,加快山海协作人力资源合作平台建设,完成劳动力培训就业1.1万人次。 

办好闽浙赣皖九方经济区四届五次党政联席会议。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科技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增幅比地区生产总值增幅高10个百分点以上。 

确保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5%以上,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5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50家、高成长科技型企业40家。 

确保高质量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验收。 

制定实施《丽水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计划》,全年技术合同交易总额达到 1.9亿元。 

设立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扩大科技创新券发放和使用范围,全市发放、使用科技创新券1000万元以上,其中市本级发放、使用科技创新券 250 万元以上。 

完成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规划编制。建成"丽水山耕"全产业链创新服务综合体一期工程。力争新认定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50家。 

推进与浙江大学的"13950"五年行动计划,完成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钛产业丽水技术转移中心建设,邀请西北院钛研究所来丽举办钛民品成果推介会和产业论坛。 

启动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认定8个病种培育对象。 

全面推广工业科技特派员制,累计选派工业科技特派员100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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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安监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4%以上,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5%以上,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15%。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七类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现全覆盖。 

制定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开展城市交通、燃气运行、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电梯使用等安全保障行动。 

完成260家重点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挂牌督办10个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10个消防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单位和10个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开展工矿商贸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攻坚战暨"三精准"执法检查。完成3个尾矿库"头顶库"专项治理,完成5个停用尾矿库的闭库治理。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 

  
 

  市邮政管理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具体工作及目标要求 

全市邮政企业和全市规模以上快递服务企业业务总量同比增长20%。 

全年检查30%以上的普遍服务营业场所。邮政业务"停限办"和网点撤销审批按时办结率达100%。 

全年检查50%以上快递营业场所,新增快递营业网点20个以上,组织快递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培训200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率达100%,快递企业分支机构行政审批按时办结率达95%以上。 

消费者对邮政管理部门申诉处理满意率达96%以上。 

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