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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问题交办清单
时间:2018-06-03 15: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政府

  根据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水利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有关部署和要求,生态环境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督察组111组来我市开展督察,现将青田县被交办的2个问题进行现予公布。 

    

  附件:丽水市饮用水源地交办问题清单 

    

序号 

交办问题 

地点 

经度 

纬度 

处理建议 

整改时间 

备注 

1 

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不完善 

小溪青田水源地大溪村东侧(新田坑水源地) 

120.1451346 

28.1363178 

立即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地市、省相关部门报告。 

10个工作日完成 

  

2 

省道永嘉庆元段建设工地在二级保护区内,距离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边缘100米左右。 

小溪青田水源地河大边(新田坑水源地) 

120.99.52 

28.8.57 

建议搬离保护区,对场地进行生态修复,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