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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25000986461759/2018-26990 | 文号 | 丽创食办〔2018〕7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18-06-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印发《2018年丽水市提升食品安全
公众满意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创建省食品安全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8年丽水市提升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工作方案》已经2018年市食安委第1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丽水市创建省食品安全市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丽水市提升食品安全
公众满意度工作方案
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是检验和评判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标准,是创建省食品安全市县指标的一票否决项,直接关系创建考评验收。为加快推进创建进程,持续保持食品安全满意度全省领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域创成食品安全市县为目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参与创建,大幅提高“一度三率”,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知晓率达85%以上,对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60%以上,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90%以上,力争食品安全满意度取得“十连冠”。
二、工作重点
(一)抓好重点场所宣传。要在学校、农贸市场、中型以上餐饮单位、中型以上购物中心、中型以上超市、星级酒店、影院、医疗单位、高铁站、客运站、广场公园、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食堂等人流密集的地方集中开展各种形式、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创建知识、创建标语,让百姓感知食品安全就在身边,切实提升公众满意度。
(二)抓好重点领域宣传。要分门别类对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领域进行宣传,重点突出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操作规范等方面宣传,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每个重点领域宣传不留死角。
(三)抓好重点时段宣传。要充分利用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段,通过微信微博网络平台、咨询服务、图片巡回展览、发放资料等,切实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四)抓好重点载体宣传。要利用网络、报纸、电视台、电台、微博、微信、短信,以及机关、社区、村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等传统和现代化宣传媒介,宣传各类食品安全知识、播放创建纪实片、专题片、公益广告等,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宣传。
三、职责分工
建立政府负总责,创食办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除了本单位全员动员外,还要广泛发动监管服务对象及员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动员发动,宣传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工作,支持满意度测评工作。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宣传工作,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的第一责任人。
创食办(食安办):做好创建宣传的统筹发动、综合协调、具体指导等工作,具体落实提升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60条举措的落实。
宣传部门:负责媒体(广电、报社、丽水发布)的正面宣传引导。落实相关媒体公益广告时长不少于50%的占比。
发改部门:负责粮食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
经信部门:负责相关主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为创建宣传和提升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督促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利用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LED屏等各种有效方式开展宣传工作,特别是利用部门优势开展创建专题活动和讲座,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和“小手拉大手”等系列活动;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家校通”(短信群发平台)等宣传发送创建和食品安全知识。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卫生系统的宣传发动,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大楼、住院大楼等主要场所布置一定数量的创建宣传牌,室内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创建宣传标语。利用开展常态化的食源性疾病防治知识普及活动。组织市本级和莲都区健康讲师团讲师,开展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知识“五进”宣讲活动。在各种媒体定期播出食品安全与健康专家访谈节目。督促餐饮消毒具企业布置一定数量的创建宣传牌,利用餐具包装(碗媒)传播创建和食品安全知识。
市场监管部门:以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保化等重点环节相关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为对象,通过LED屏播放、悬挂横幅、张贴画报、设置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实现监管范围内创建宣传全覆盖。利用行业协会(联盟)、消费者协会、社会监督员队伍、志愿者服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四个“你我”、“红黑榜”、餐饮企业开放日等系列宣传活动。
质监部门:公布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利用信息公开倒逼企业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相关产品“你点我检”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四进”宣传活动。督促食品相关产品企业布置一定数量的创建宣传牌,开展创建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商务部门:负责大型商超及其从业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协调督促商业广场、沿街商铺LED广告屏播放创建宣传标语,重点做好万地商圈、金汇广场、MT新嬉里等广场、商场的创建宣传工作。
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疏导点、流动点、便民早餐亭及其从业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协调督促墙面广告、立柱广告、落地道旗等各类大中型户外广告高密度宣传创建,特别是落实公益广告位置不少于50%的占比。
农业部门:以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目标、意义及工作举措宣传。要在醒目点位摆放或张贴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或宣传图片,有LED电子显示屏的滚动播放创建标语。在“三品一标”宣传周、种植主体宣传培训等活动中,深入宣传食品安全和创建。
水利部门:以初级水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为重点,开展水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目标、意义及工作举措宣传。在防洪堤、内河等人流集中区域开展创建宣传,要在醒目点位摆放或张贴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或宣传图片,有LED电子显示屏的滚动播放创建标语。在无公害内检员培训、食品安全“百日攻坚”暨初级水产品安全成效督查、“增殖放流”启动仪式等活动中,深入宣传食品安全和创建。
林业部门:以全市可食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各可食林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白云山等森林公园要在醒目点位摆放或张贴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或宣传图片,有LED电子显示屏的滚动播放创建标语。
检验检疫部门:以出口食品种植基地和进口食品销售场所为重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目标、意义及工作举措宣传。
交通部门:落实汽车客运站、点,公共汽车,城市公交等的氛围营造,在公交站牌、自行车亭等站点设置创建公益广告,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大厅张贴、摆放展架等方式营造氛围。
四、迎测部署
2018年,省食安办将委托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开展两次满意度测评工作。一是在6月底-7月中旬,对莲都区等五个创建验收县开展测评,此次测评作为创建省评的第二个重点环节,测评结果将作为创建指标的一票否决项。二是在10-12月,对全市范围开展测评,测评结果将纳入各市政府年度食品安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创建的一票否决项。测评以12340或0571-12340的电视调查形式展开,内容包括三方面:公众对食品安全状况的安全感、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满意度、工作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了解程度。
(一)抓好迎测时间节点。我市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连续九年(2009-2017)位居全省第一,为夺取“十连冠”,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以分秒必争、分厘必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组织充足力量,强化载体运用、加强宣传引导,抓好6月底-7月中旬、10-12月两个关键节点,迅速有效地投入到迎评工作中。
(二)抓好全域动员部署。各级部门要以召开会议、短信群发、微信推送、走村入户等多种快捷迅速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层层发动做好辖区群众迎接测评的总动员总部署,确保“全域覆盖、全员动员”;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快速将本方案要求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位职工及家属,切实做好本单位干部及家属的总动员总部署。
(三)抓好重点内容宣贯。此次测评将在全市以随机抽取市民群众,采取电话问答的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的调查。各地、各部门在做好全员动员的过程中要同时注意做好以下内容的宣贯:一是做好12340电话号码的宣传,注意接到电话要耐心倾听,不要“拒接”和“中途挂断”;二是回答问题时尽量用肯定式词语,如“知道”、“很满意”、“明显改善”、“非常支持”等,不要用词模糊,如:“说不清”、“还好”、“还行”等;三是做好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涉及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安全认知度等方面的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分析,做好一些常规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引导,便于第一时间掌握,切实提高知晓率。
(四)抓好舆论正面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运用《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六十条举措》,各有侧重地开展有效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社区电子宣传栏、楼宇显示屏、道闸、影院、公交站台等媒介大造声势。创新丰富活动载体,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开展了“四个你我”“五进”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及时宣传活动情况和取得的成果,积极发挥舆论正面引领和示范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摆上重要办事日程。第一时间分解工作责任清单,制定任务书、排定时间表,明确责任领导、落实实战人员。要切实加大宣传的投入,确保宣传能全面铺开,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互联共享,深化部门协作。“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各责任单位既是创建的指导者,更是创建项目的实施者,根据部门职能承担相应的创建任务,各有侧重地推行有效的满意度提升工作。要将日常工作与满意度提升举措紧密结合,加强部门互通交流、信息共享和经验分享。在做好本单位全体动员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协调辖区各单位,采取电子屏滚动显示创建标语口号、制作宣传栏、设置公益广告牌等,通过短信、微信广泛发送监管服务对象,确保创建举措落到实处,创建工作人人知晓。
(三)通盘谋划,发挥宣传实效。宣传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一度三率”的高低,决定创建能否顺利过关。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提出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工作相关举措,点面结合,统筹谋划,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和形式,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开展一系列有声势、有特色、有成效的宣传活动。积极鼓励引导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市民群众参与创建、宣传创建,营造形成“人人都是宣传员,处处都有好声音”的创建氛围。
(四)保留痕迹,畅通信息渠道。各地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过程性材料收集报送,及时做好宣传图片、文字、音频、视频等过程性资料的收集、留存,及时主动向市创食办报送创建工作举措、进展、成果亮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建议等。要善于总结,及时提炼,同时要加强沟通交流,分享好的做法和经验,共同提高宣传水平。市创食办将定期督办检查,实行动态考核。各单位创建和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举措在6月20日(星期三)下班前报送市创食办。
市创食办联系人:叶蕾;联系电话:2120197。
抄送:市交通局。
丽水市创建省食品安全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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