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18-27865 | 文号 | 丽教职〔2018〕91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7-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教职〔2018〕91号
各县(市)教育局,市直中职校: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现代学徒制工作机制,结合全市职业教育实际,特制定《丽水市中等职业教育“百名大师、千名高徒”结对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丽水市中等职业教育“百名大师、千名高徒”结对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丽水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丽水市中等职业教育
“百名大师、千名高徒”结对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随着现代学徒制工作的深入实施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逐步深化,我市初步形成了中等职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新模式。为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着力构建现代学徒制培养体系,全面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力和水平,根据市教育改革发展大会精神,加快构建一支高水平的名师大师队伍,形成具有丽水生态产业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经研究,决定实施丽水市“百名大师、千名高徒”结对培养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丽水特色、机制灵活”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为导向,以推动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绿色战略”,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的“丽水技工”为目标,形成具有丽水特色的“大师结对带高徒”的培养机制,努力打造中职人才培养的“丽水模式”。通过2-3年的努力,全市每所中职校都有10名左右大师深度介入中职人才培养,每所中职校都有100名以上优秀学生接受大师指点。
二、实施办法
1.聘请百名大师。各中职校必须根据本校开设的专业,深入本市乃至全省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寻找各专业的大师(技能大师、工艺名家、拔尖人才等)。通过各种渠道与大师建立联系,采取各种措施吸引大师到校结对带徒,学校与大师形成结对带徒意向后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聘请,并授予丽水市中等职业教育“百名大师”称号。被授予“百名大师”称号的大师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水平,还要热心职业教育事业,有一定带徒传授技能的能力和经历,聘任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各中职校每年于8月15日前将大师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每年于8月底前在有关媒体公布“百名大师”名单,颁发证书。
2.推选千名高徒。各中职校必须建立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机制,通过专业技能考核,评选优秀学生为丽水市中职学校 “千名高徒” 学生,每个专业推选10名左右,由各县(市)教育局(市直学校报市教育局)审核公布,并颁发证书。 “千名高徒”学生必须按照中职学生核心素养“身心健康、品德优良、人文扎实、技能精湛”的要求进行评选。为了提高年轻专业课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各校可以选择部分新教师作为“千名高徒”接受大师的指导。
3.建立工作机制。各县(市)教育局必须高度重视“百名大师、千名高徒” 结对培养工程,督促每所学校都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要有学校领导专门负责这项工作,学校的行动方案要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报送市教育局。行动方案要形成具体工作计划,确定大师的具体人员,制定大师结对带高徒的工作职责,与大师所在企业(单位)建立一定的合作方式,制定学校“千名高徒”推选的考核办法,明确大师结对带高徒的培养目标,各校行动方案从2018学年开始组织实施。市教育局将于2018年8月底公布第一批丽水市中等职业教育“百名大师”名单,各县(市)教育局也要在2018年9月公布本县的中职学校“千名高徒”学生名单。各中职校都要建立“百名大师、千名高徒”结对培养工程大师结对带高徒的组织教学管理制度,并制定各专业“千名高徒”培养的考核办法,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
4.实施结对培养。每位大师带10名左右高徒,具体高徒人数根据专业特点确定,组织高徒到大师所在单位拜师学习的课时量也要根据专业特点确定,也可以请大师到学校带徒教学一定的课时。学校要与大师所在企业(单位)做好大师结对带高徒的衔接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大师结对带高徒的组织教学采取“双导师”制,学校必须选派优秀教师参与具体教学工作,学校教师要主动与大师一起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开展拜师仪式,激发学生拜师学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参与大师带学徒进行实操训练的全过程,协助大师对学生进行教学效果的考核等。大师要根据学校培养专业技能型人才的要求制定学生实操训练的指导方案,能够亲自进行实操演示,认真指导学生的实操训练,还要做到德艺双馨、言传身教,做好徒弟的榜样。
三、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组织。各中职校要建立“百名大师、千名高徒”结对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2.提供经费支持。各中职校要为“百名大师、千名高徒” 结对培养工程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3.表彰优秀先进。市教育局将每学年组织一次“十佳大师、百佳高徒”评选工作,表彰本学年10名大师、100名高徒。
4.营造宣传氛围。各县(市)教育部门要利用教育网、教育微信公众号、教育期刊等媒体,积极宣传“百名大师、千名高徒” 结对培养工程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中涌现的典型案例,营造大师、教师、学生、家长支持和参与结对培养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1.丽水市中等职业教育“百名大师”推荐表
2.丽水市中等职业教育“百名大师”汇总表
附件1:
丽水市中等职业教育“百名大师”推荐表
大师姓名 |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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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 从事专业(行业工种)及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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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最高专业技能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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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 职称及技能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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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大师年限 |
| 拟结对带徒年级(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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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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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社会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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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带徒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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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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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教育局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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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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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丽水市中等职业教育“百名大师”汇总表
学 校: 分管校长: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填表时间:
序号 | 姓名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从事专业 | 政治面貌 | 最高专业技能荣誉称号 | 聘任年限 | 结对带徒年级(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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