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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体育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8-29 16: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政府

  一、丽水市体育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指导全市体育事业体制改革,编制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强体育事业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

3.指导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并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组织指导具有示范性的重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检测。

4.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全市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并组织落实;组织全市各项体育赛事和省以上各体育运动项目的参赛工作;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承担莲都区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

5.研究制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体育产业政策,培育、发展体育产业;组织管理全市体育彩票销售。

6.负责全市体育市场的行政执法;研究制订全市体育市场的政策和发展规划。

7.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布局,负责市本级及指导全市体育设施建设及管理;加强对体育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8.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依法管理健身气功。

9.组织指导全市体育科学研究工作和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体育交流和合作。

10.承办市政府、上级体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体育局(汇总)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丽水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丽水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决算。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

二、丽水市体育局(汇总)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丽水市体育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丽水市体育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11,468.7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194.64万元,下降16.0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专户资金及其他收入共计减少4963.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收入共计增加2769.1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292.17万元,占总收入63.58%,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92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02.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124.78万元),占60.4%;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364.77万元,占  3.1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93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4.16万元,占 16.44%;项目支出6,626.61万元,占83.56%;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00.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4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8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18.42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3,575.5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52.8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1.27万元,项目支出6,626.6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4.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98.36万元,其他各类支出758.2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丽水市体育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72.4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1317.67万元,下降13.4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结转下年总计减少2461.0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支出总计增加1143.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丽水市体育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4.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3.6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7.11万元,增长11.75%。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支出总计增加207.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总计减少10.1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丽水市体育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80.88万元,支出决算为1,87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3%,主要原因是:体育赛事、训练支出增加51.44万元,其他支出增加50万元,主要是中央基建拨入场馆PPP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2017年起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社保机构发放,人员经费减少。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他支出总计增加101.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总计减少8.21万元。

20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为1636.3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68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4%,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体育赛事、训练支出增加。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为91.3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8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8%,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起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由社保机构发放,及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为53.17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4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2%,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经费支出减少。

229其他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中央基建拨入场馆PPP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体育局(汇总)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0.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75.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1.67万元、津贴补贴63.74万元、奖金84.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4.84万元、绩效工资118.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1.03万元、生活补助2.56万元、医疗费4.52万元、助学金100.33万元、奖励金22.80万元、住房公积金43.3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24万元;

公用经费13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55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2.62万元、电费21.55万元、邮电费4.93万元、差旅费5.18万元、维修(护)费12.03万元、会议费1.03万元、公务接待费1.42万元、专用材料费0.54万元、劳务费1.04万元、委托业务费0.41万元、工会经费15.86万元、福利费19.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44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120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为1101.1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77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于体育馆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在上年结余经费中支出。

229其他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为4023.7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352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大型赛事活动通过公开招标,整体赛事经费支出下降;场馆器材采购及维保项目因通过招投标工作,整体项目资金支付减少,以及采购项目尾款当年未支付,根据合同在下一年支出。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41万元,支出决算为16.11万元,完成预算的92.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48万元,完成预算的96.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3万元,完成预算的82.3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规格、人员和次数的控制减少招待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99万元,下降15.6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3.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8.87%。主要用于接待赛事活动及日常工作交流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大型赛事及观摩等日常工作对接接待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累计36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2.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4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3家事业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与上年保有量一致。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017年度丽水市体育局(汇总)单位共有三个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其中局本级有“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 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大会”二个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有“整体支出”一个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共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1453.14万元,实际支出1803.17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依据和基本概况

根据《关于举办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的通知》(丽政办发〔2017〕 6号)、《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丽体〔2015〕65号)、《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财务管理办法和经费开支标准》(丽运组办〔2017〕1号)、《丽水市体育业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丽体〔2016〕83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进行项目的实施。

本项目年初预算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0万元,政府性基金“第四届市运会承办经费(体育彩票公益金)”300万元。由于赛事经费的不足,竞训处和群体处对整个赛事的项目经过严密整合,各单项预算反复调整压缩,团部费用从严控制,最终赛事实际支出556.39万元,超出项目安排经费500万元不足部分在:政府性基金“大型赛事经费(体彩公益金)”中弥补支出。

(二)项目绩效状况分析

丽水市第四届运动会是由丽水市人民政府主办的,是我市历年来参赛人数最多、参与面最广、规模最大的综合性运动会。其中: 竞技体育部以各县(市、区)为单位组团参加田径、游泳、羽毛球、跆拳道、乒乓球、网球、篮球、足球、排球共9个项目;大众体育部共设16个大项,132个小项和5个表演项目。

自2017年4月正式启动以来,历时7个多月,共有近8000人参加,在各县(市、区)、市直八大系统及开发区的全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大众体育部和竞技体育部的25个大项的比赛,使本届市运会开得精彩、圆满、节俭并具特色。

市运会期间,共评出全市群众体育优秀单位30家,最美丽水体育人50名,组织开展了群先代表会见和表彰活动,举办体育事业成果展活动。通过赛事的举办,进一步贯彻实施了《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推动了全民健身运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的蓬勃开展。

市运会借助丽水日报社、丽水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扩大赛事影响力,同时通过制作市运会的宣传片不仅宣传了体育赛事,更借助此平台,更大范围的宣传丽水、推广丽水的旅游,城市品牌的宣传效果也非常显著。让参赛选手在享受体育竞技带来的愉悦心情的同时,还与“吃、住、行、游、购、娱”一同体验。有力的推动了丽水旅游和服务行业的发展。

、“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大会”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政策依据

根据《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浙体群〔2016〕286号)、《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大会经费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浙体经〔2017〕94号)、《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大会单项竞赛规程》(浙体群〔2017〕49号)、《关于下拨丽水市组队参加浙江省第三届体育大会补助经费的通知》(丽体〔2017〕36号)等文件精神。

(二)基本情况

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办,由浙江省体育局和舟山市人民政府承办。共设44个大项、456个小项,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共组织参加29个项目的比赛。预算参赛经费需170万元,财政实际预算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实际支出93.65万元。

(三)项目绩效状况分析

省体育大会是与省运会齐名的、同规格的综合性群众体育赛事,既是全面体现全省最高水平非奥运动的竞技交流平台,也是全面展示全省各地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文化的普及宣传平台。通过参加赛事展示了全市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成果,体育大会是人民群众参与的大乐园、推广健身项目的大课堂、展示群众体育的大舞台。通过层层选拔,我市共有440多名运动员参加了29个项目的比赛,取得8金9银9铜的好成绩。

在整个参赛经费严重不足的前提下,业务处室经过严格测算,在不影响我市整体比赛成绩和夺奖项目的前提下,通过精减部分参赛项目、控制参赛人数、压缩参赛时间等措施,整个赛事实际支出93.65万元,比预算安排经费还节约6万多元,取得了成绩、效益双赢的成效。

、“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整体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1)部门(单位)职能概述

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负责市本级和莲都区青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训练,承办和组队参加各类体育竞赛;开展青少年体育科研工作,对全市布局的业训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2)部门(单位)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中心内设5个机构:办公室、教务科、训练科、财务科、科研室(中心),有在职在编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7人。

(3)部门整体收支规模情况

1.2017年整体支出情况。2017年单位支出数115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3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98.8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2.53万元);项目支出575.16万元;经营支出及其他支出16.6万元。

2.2017年整体收入情况。2017年单位收入预算数为1153.14万元,其中:上年度结转结余64.42万元;财政拨款912.68万元;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176.04万元。

(4)财务管理状况

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制定了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财务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常态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考评机制,提高精细管理水平。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状况

2017年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在市财政局、市体育局的指导支持下,在全体教练、职工的辛勤努力下,在收支预算内实现了以下工作绩效:

(1)备战省运会金牌任务完成情况

2017年,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瞄准人才输送金牌靶心,加强输送转正式或适应队员转试训衔接力度,经过前期努力,已完成了8枚省运会输送金牌。其中,转正队员主要为章露露(跆拳道)、吴作城、吴贻兵(田径)、谭佩莹、刘泽一、尚祖宇(篮球)、李硕(赛艇)等。按照本周期布局的9个项目近年来的备战情况和前几届省赛情况分析,预计省运会金牌目标定位,田径 3枚、足球6枚、篮球4枚、赛艇 2枚,皮划艇、跆拳道、体操、游泳、乒乓球、空手道各1枚。

(2)国际、国内大赛成绩不断提高

2017年,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培养和输送的运动员获得全国青少年各类奥运项目锦标赛冠军共有21人次。其中,女子足球队员梅璟艳、占林飞、周洋帆、朱嘉玥、张葸、邱雨婷、陶安欣等7人入选省女子足球队并获得全国女子足球u-14春季锦标赛冠军;赛艇队员林美炫获得亚洲赛艇锦标赛亚军、世界青年赛艇锦标赛第六名和全国青年赛艇锦标赛2金,叶晓静、谢秋雨、董郗娅均获全国青年赛艇锦标赛冠军;跆拳道队员吴巧珍获得全国青年跆拳道锦标赛冠军,武依雯获得全国青少年竞技空手道锦标赛冠军;共有13名运动员代表浙江省参加了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竞技项目的比赛。其中,刘泽一、张志源、李躍强获得全运会篮球男子青年组季军,吴作城获得全运会田径女子撑杆跳第七名,周王蝶获得全运会田径女子青少年组铅球第四名。

(3)省级锦标赛及非奥项目参赛成绩稳步提升

2017年组织参加了田径、游泳、跆拳道、足球、篮球、体操、赛艇、皮划艇等共有8个项目14个大项省级锦标赛,其中个人项目获得12金15银13铜的成绩,集体项目获得2银的成绩。此外,非奥项目继续保持领先优势。组织参加了海模、轮滑、国际跳棋等三项非奥项目的训练和参赛工作。其中,轮滑队卢芊芊获得第十三届全运会轮滑决赛女子速度过桩冠军,海模队俞雪锋在第十三届全运会海模耐久O级团体项目中摘得铜牌,谭皓文获得F5团体项目的铜牌。

(4)搭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平台,有效助推布局学校阳光体育发展

2017年,各布局学校的项目逐步完善,“以点带面”,不断推进我市青少年阳光体育的发展。目前,全市7所“浙江省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中有6所为该单位布局学校(丽水中学、缙云中学、丽水学院附属高中、丽水市实验学校、处州中学、花园中学)。2017年,莲都外国语学校成为国家少年儿童撑杆跳基地。随着水上训练基地的发展,协助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申报“浙江省阳光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同时,该中心再次荣获“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国家少年儿童撑杆跳基地”、“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3.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2017年无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体育局本级、所属丽水市体育运动训练中心、丽水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丽水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0家行政单位,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6.61万元,增长86.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编外人员增加工会经费、福利费总额增加,另因赛事活动用车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丽水市体育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4.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2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75%。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XX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相关附件下载:2017年丽水市体育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