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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986461759/2018-27004 文号 丽食安委办〔2018〕13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18-08-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21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9 08: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丽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21部门 

关于开展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安办、宣传部、文明办、网信办、经信委、教育局、公安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局、质监局、文广出版局、水利局、粮食局、团委、妇联、科协、消保委,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安办: 

根据《浙江省食安办等23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浙食安办应〔2018〕1号),市食安办决定于2018年7月17日至7月29日在全市范围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8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 

二、宣传重点 

(一)集中展示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方式,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放管服”改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高监管质量效率,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为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积极氛围。 

(二)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大力开展道德诚信宣传,树立尚德守法正面典型,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弘扬我国食品产业的诚信文化、发展故事和工匠精神。 

(三)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 

普及,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 

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重要意义,结合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工作,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落实责任、抓好实施,各级食安办要充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要加强人员、经费保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形成规模、声势;要落实好安全措施、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突出活动重点,强化宣传效果。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市级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及分工方案要求和工作实际,参照中央、省级、市级层面活动方案,精心设计方案,突出活动特色,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各项活动和策划实施。同时,加强宣传周期间的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打造立体化传播平台。要坚持广度和深度相结合,按照群众喜闻乐见、针对关注热点、契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原则,认真筹划活动内容和形式。要注意改进宣传方式,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时代的新兴媒体平台,进行立体化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类科普宣传中心、基地、站作用,结合进社区、学校、家庭等“五进”活动,以及人群密集区域开展主题宣传、咨询活动,最大程度形成食品安全宣传声势。 

(四)注重梳理总结,完善工作机制。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探索引导社会参与的方法、形式,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各县(市、区)食安办、市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将活动开展情况、特色亮点、数据统计等材料,于8月2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报市食安办。 

联系人:金建勇,联系电话:2292036,传真:2292556,邮箱:lsssab@163.com 。 

附件:1.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2.省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3.中央层面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要活动及分工方案 

4.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丽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丽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丽水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公安局                  丽水市农业局 

丽水市林业局                  丽水市商务局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丽水市水利局                 丽水市粮食局 

丽水海关                  共青团丽水市委 

丽水市妇女联合会           丽水市科学技术协会 

丽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市食安办 

1.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从而满足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诉求,提振公众消费信心与满意度,促进社会共治。 

2.组织市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3.组织开展“最美菜市场”评选活动。 

4.深入开展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宣传墙、道阐、道旗等传统和新兴宣传载体,全方位、多视角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营造处处可见食品安全宣传品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满意度、省食品安全县创建知晓率和支持率。 

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 

配合做好食品安全周各项宣传活动,指导市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并协助市相关部门加强网上舆论引导。 

三、市经信委 

赴相关食品企业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GB/T33300-2016)国家标准宣贯,调研执行情况,指导解决存在问题。 

四、市文广出版局 

1.指导全市各级新闻报刊、广播电视媒体加大对我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2.组织各级新闻报刊、广播电视媒体编排播出食品安全宣传公益广告、专题节目等,运用各类新技术,通过多种新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3.通过报刊审读审看和广播电视监听监看等方式,加大对违法虚假食品广告等监管力度,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媒体及时通报,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五、市教育局 

1.组织开展2018年“师生健康中国健康”暨健康素养进学校活动,活动贯穿全年。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其中,动员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饮食安全健康教育活动。 

2.

推进健康学校创建活动,推荐健康学校负责人参加省健康学校建设专题培训学习,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能力。 

3.

六、市公安局 

1.对接省公安厅,协助、参与有关活动。 

2.指导各地开展打击食品犯罪工作宣传。 

七、市农业局 

1.组织“三品一标”宣传活动。 

2.组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3.开展家禽“杀白上市”宣传活动。 

八、市林业局 

1.大力宣传林业标准化技术。发放食用林产品主导品种的标准化生产模式图,加快林业标准化技术示范推广,强化标准化技术和示范项目的宣传 

2.更新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折页,大力加强浙江名牌、著名商标等食用林产品和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宣传,加快推进林业品牌建设。 

3.发放《浙江森林食品》宣传画册,“一亩山万元钱”科技富民典型案例,展示我市森林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成果,普及森林食品科普知识,加强森林食品安全教育。 

4.配合市食安办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圆满完成宣传周的相关活动。 

九、市商务局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积极配合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营造食好的社会氛围。 

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食品安全标准培训。以《食品安全标准应用手册》为依托,面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卫生计生系统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省《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DB33/ 3009)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宣传解读。 

2.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讲座。面向学校师生,重点为高校餐饮集团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讲座,解答食品卫生问题,预防校园食源性疾病发生。利用暑假时间,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3.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品牌“小标说标准”科普力度,推送相关科普知识。以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为基础,通过自媒体有针对性开展居民野生蘑菇中毒、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预防科普宣传。制作《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电视动漫宣传片,多维度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通过自媒体对《浙江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进行相关科普宣教活动,着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4.推进医疗卫生单位食品安全满意度提升工作。在医疗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电子显示屏、住院病房健康教育栏等科普营养与健康知识。通过周会、科室会议传达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创建工作要求,提高医务人员食品安全满意度和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工作知晓率。 

十一、市市场监管局 

1.与丽水电视台合作,推出《食药实验室》栏目,通过实验形式发布权威科普知识,向广大公传递专业、权威、客观的食品安全知识,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消费品。 

2.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和展板,发放科普宣传手册,播放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微电影《较量》和科普视频,组织典型案例警示和相关法规政策宣传,举办投诉举报人讲述受骗经历警示教育,发放科普宣传手册,食品检验专家解惑答疑互动等活动。 

3.充分发挥已建成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作用,积极利用食品安全志愿者、行业协会等社会资源,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扎实开展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4.组建食品安全讲师团。 

十二、市质监局 

1.解读食品相关产品日常安全使用常识。免费向广大消费者发放常用食品相关产品选购使用安全知识读本,指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和使用食品相关产品。 

2.公布今年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过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公布监督抽查情况,以满足百姓的质量知情权,为广大市民正确选购和使用产品提供建议。 

3.积极参与省、市食安办组织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集中行动。 

十三、市水利局 

1.在防洪堤上悬挂“全民共创食品安全市、携手共建丽水大花园”的宣传横幅,在市水利局大楼一楼大厅液晶电视机上循环播放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和“丽水香鱼”宣传片,深入宣传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十四、市粮食局 

1.联合开展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展板,接受现场咨询服务,讲解常用粮食质量安全辨别小知识,展示合格粮油产品等,让消费者感到粮食质量安全就在身边。 

2.开展“中国好粮油”宣传。组织骨干粮油企业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建立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理念,满足消费者吃得放心安心、吃得营养健康的需求。 

3.网络宣传。通过市发改委网站开展以爱粮节粮科普知识及“粮食质量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网络宣传,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维护主食安全、口粮安全。 

十五、丽水海关 

1.积极参与市食安办组织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集中行动。 

2.向进出口食品企业分发进出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小册子等宣传材料,普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3.组织开展进口食品进口商培训活动。 

4.组织开展食品化妆品“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十六、团市委 

1.组织丽水市中小学生参与第三届“我参与我成长争做小小好网民”网络文化节,在其中增设食品安全教育相关的视频教育、在线答题等内容。 

2.结合丽水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在市县两级少年宫的课程设置和教育橱窗中,增加有关食品安全的教学、科普内容。 

十七、市妇联 

1.利用丽水妇联微信公众号、市妇联网站,开设专题专栏进行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 

2.开展儿童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广大家长和儿童食品安全意识。 

十八、市科协 

1.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利用“丽水科普”微信公众号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市副科以上干部宣传食品安全小常识。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讲活动。吸收食品药品行业的专家担任宣讲团讲师,深入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讲。 

十九、市消保委 

1.市消保委将结合本市“食安创建”“放心消费”相关内容,以食品及老年保健食品等方面的理性消费、适度消费、安全消费为消费教育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七进”(进基地、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商厦)活动,抓好相关消费观念、消费知识、消费方式和消费行为的宣传和引导,把品质消费辐射到全社会,共同推进食品安全消费教育工作。 

2.组织义工参加《食药实验室》拍摄,科普食品安全知识。 

3.适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 

二十、市保险协会 

1.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日”主题活动,鼓励辖内财产保险公司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有序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指导行业联合有关媒体开展采访活动,采取网站、微博、微信等不同形式,宣传保险在推动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推动保险机构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地方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在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开展试点,同时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保险服务。 

附件2 

省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省食安办 

1.组织召开全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新闻发布会,宣传整治成果及典型案件。 

2.举办浙江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会员换届大会,进一步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结构,扩大专家委员会影响力和权威性。邀请成员单位、市县、食品相关协会、专家、企业、高校等参与“一季一沙龙”研讨会,重点讨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 

3.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充分利用海报、横幅、LED显示屏等传统和新兴宣传载体,营造处处可见食品安全宣传品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满意度、知晓度和支持率。 

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 

配合做好食品安全周各项宣传活动,指导省内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并协助省相关部门加强网上舆论引导。 

三、省经信委 

赴企业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GB/T33300-2016) 

国家标准宣贯,交流评价经验,指导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 

四、省教育厅 

1.组织开展2018年“师生健康中国健康”暨健康素养进学校活动,活动贯穿全年。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其中,动员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饮食安全健康教育活动。 

2.举办全省健康学校建设专题培训班,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能力。 

3.积极宣传各地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经验与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 

五、省公安厅 

1.对接公安部,协助、参与有关活动。 

2.指导各地开展打击食品犯罪工作宣传。 

六、省农业农村厅 

1.组织开展“舌尖安全看浙江”宣传报道。 

2.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活动。 

3.组织全省农业系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系列活动。 

七、省林业局

1.大力推广林业标准化技术。编印发放食用林产品主导品种的标准化生产模式图,邀请专家开展生态高效生产模式专题培训和现场指导,加快林业标准化技术示范推广,强化标准化技术和示范项目的宣传。 

2.强化林业品牌系列宣传。在林业杂志、“美丽浙江”公众号、林业APP进行宣传,大力加强浙江名牌、著名商标等名牌食用林产品、浙江森林食品基地、标准化示范企业的宣传,加快推进林业品牌建设。 

3.开展食用林产品科普宣传。印发《浙江森林食品》宣传画册、“一亩山万元钱”科技富民典型案例,展示我省森林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成果,普及森林食品科普知识,加强森林食品安全教育。 

八、省商务厅 

指导杭州、宁波市商务部门,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帮助人民群众深入了解肉菜追溯体系的功能与作用;指导各市抓好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宣传,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1.食品安全标准培训。以《食品安全标准应用手册》为依托,面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卫生计生系统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我省《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DB33/ 3009)等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宣传解读。 

2.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讲座。面向学校师生,重点为高校餐饮集团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防控知识讲座,解答食品卫生问题,预防校园食源性疾病发生。 

3.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品牌“小标说标准”科普力度,推送相关科普知识。以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为基础,通过自媒体有针对性开展居民野生蘑菇中毒、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预防科普宣传。制作《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电视动漫宣传片,多维度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通过自媒体对《浙江省国民营养计划(2018-2030年)》进行相关科普宣教活动,着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十、省工商局、省消保委 

1.编印相关消费教育指导手册。手册内容包含消费者日常接触各类食品的消费知识科普、选购要点、安全事项等。省消保委已编印手册并在全省范围内向消费者免费发放。

2.省消保委将继续开展国民消费教育系列大讲堂活动,于7月12日邀请食品安全领域专家走进长兴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科普讲座,上下联动、共同推进食品安全消费教育工作。 

3.省消保委筹划拍摄食品药品消费知识、真假识别宣传消费教育短片,制作完成后在省消保委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4.指导全省各地消保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日活动,共同营造“深化监管改革共治共享食品安全”活动氛围。 

十一、省质监局 

1.解读食品相关产品日常安全使用常识。各级质监部门免费向广大消费者发放常用食品相关产品选购使用安全知识读本,指导消费者正确认识和使用食品相关产品。 

2.公布今年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过政务网站、微博等媒体及时公布监督抽查情况,以满足百姓的质量知情权,为广大市民正确选购和使用产品提供建议。 

3.开放食品相关产品检测实验室。敞开大门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 

十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1.指导全省各级新闻报刊、广播电视媒体加大对我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为活动开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2.组织各级新闻报刊、广播电视媒体编排播出食品安全宣传公益广告、专题节目等,运用各类新技术,通过多种新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3.通过报刊审读审看和广播电视监听监看等方式,加大对违法虚假食品广告等监管力度,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媒体及时通报,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十三、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1.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按照食品安全公众开放单位名录,做好面向公众统一开放工作,满足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诉求,提振公众消费信心与满意度,促进社会共治。 

2.组织实施“浙江打造名特优食品作坊成果展示”活动。通过曝光最糟糕作坊、走访最放心作坊、选出最乡愁食品、寻找最匠心人物、发布最温暖贴士等系列宣传活动展现浙江食品“小作坊”整治成效。 

3.在全省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整治百场宣传活动。以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成效为主题摄制微电影《较量》和《综述片---正本清源 利箭行动》,并配套编制防骗宣传折页等资料。针对老年人群,大力开展专题宣传,力争微电影、综述片在老年活动场所“全覆盖”。 

4.制播食品安全《辟谣实验》节目。依托浙江教科频道“小强热线”平台,制播食品安全《辟谣实验》节目,针对食品谣言,用实验数据和真相说话,向公众传递专业、权威、客观的辟谣信息,树立科学消费理念,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十四、省海洋与渔业局 

1.检测机构开放日活动。组织开展参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活动,组织公众参观实验室,了解检测机构工作运行情况;回答公众关心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2.知名水产品牌品质宣传活动。与浙江之声等新闻媒体合作,围绕质量、品质与品牌,采用新闻报道、品牌宣传、微信互动、线下体验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宣传我省知名水产公共品牌、区域品牌,促进水产品消费。 

十五、省粮食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监局 

联合开展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组织粮食质量安全进社区宣传,制定宣传活动方案,制作宣传展板,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快速检测答疑,讲解常用粮食质量安全辨别小知识,展示合格粮油产品等,让消费者感到粮食质量安全就在身边;在省粮食局网站宣传爱粮节粮的科普知识,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维护主食安全、口粮安全。 

十六、省粮食局 

1.开展“浙江好粮油”宣传,组织省粮食集团等骨干粮油企业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建立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理念,满足消费者吃得放心安心、吃得营养健康的需求。 

2.举办“省粮油质检中心实验室开放日”活动。介绍展示粮油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技术及科研成果,邀请公众进行实际操作互动交流,提升消费者对粮油食品安全信心。 

十七、省保监局 

1.广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日”主题活动,鼓励辖内财产保险公司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有序宣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指导行业联合有关媒体开展采访活动,采取网站、微博、微信等不同形式,宣传保险在推动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推动保险机构以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地方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在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开展试点,同时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保险服务。 

十八、杭州海关 

1.积极参与省、市食安办组织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各项集中行动。 

2.向进出口食品企业分发进出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小册子等宣传材料,普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相关知识。 

3.组织开展2018年“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 

4.组织开展食品化妆品“实验室开放日”活动。 

十九、宁波海关 

1.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进一步宣传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及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普及进口食品安全常识,增强消费者信任,引导安全理性消费。 

2.开展“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针对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开展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食品进口商培训宣传。按照海关总署的有关要求,对企业的进口记录及销售记录填写情况进行培训及普查,强调进口商“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要求。 

4.强化进出口食品安全宣传。全面解读进出口食品安全,促进消费者对进出口食品安全状况和监管情况的了解,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二十、团省委 

1.组织中小学生参与第三届“我参与我成长争做小小好网民”网络文化节,在其中增设食品安全教育相关的视频教育、在线答题等内容。 

2.结合青少年校外教育,在各地团属少年宫的课程设置和教育橱窗中,增加有关食品安全的教学、科普内容。 

二十一、省妇联 

1.利用“浙江女性”一网两微一端自媒体平台和全省妇联系统新媒体矩阵,开设专题专栏进行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 

2.开展儿童食品安全城市行活动,录制儿童食品安全数字资源,提升广大家长和儿童食品安全意识。 

二十二、省科协 

1.邀请食品安全领域的相关专家开展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科学+”系列活动; 

2.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六进”基层(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社区、进楼宇)宣传活动; 

3.联合融媒体开展“科学+”现场推广活动,带领社会公众走进食品类科普教育基地,参观自然、环保的食品生产环境,了解绿色有机食品的生产过程。通过新媒体宣传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在“科学+”微信矩阵、微博上图文报道,在华数电视、地铁电视移动媒体上宣传播放相关视频。 

附件3 

国家层面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 

一、宣传周主场活动 

7月17日上午(暂定),在北京举行“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地方政府、新闻媒体、社会团体等各界代表参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中国银保监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林草局、民航局、中国科协、中国铁路总公司主办,经济日报社支持,中国经济网、中国健康传媒集团承办) 

二、第十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 

举办第十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系列活动。围绕深化监管体制改革、推动乳制品等重点行业发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创新食品安全相关技术等问题,邀请社会各界代表研讨交流、建言献策。(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承办) 

三、食品安全“进万家” 

举办食品安全“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平台、网络订餐平台等食品消费重点场所场景,集中开展贴近消费、贴近生活的科普服务,提升食品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科学知识走进百姓生活。(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国科协指导,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办) 

四、全国儿童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举办全国儿童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开展儿童青少年食品安全教育,举办儿童食品安全互动体验营活动,开发教育课程及主题绘本,发放科普知识资源包,通过适合少年儿童的宣教方式,提升“带动家庭、影响社会”的良好效果。(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主办) 

五、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交流会 

举办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交流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促进餐饮业提高安全质量”的重要指示要求,邀请餐饮服务行业企业代表、专家学者研讨交流,解读行业政策,介绍经验做法,共商行业长期发展战略,宣传展示餐饮业示范企业、示范街区、示范区域样本,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餐饮业健康发展。(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中国烹饪协会主办) 

六、食品行业组织公约发布活动 

举办“无欺诈虚假宣传,行业企业在行动”行业组织公约发布活动。组织20余家国家级食品行业组织共同发起食品行业组织公约,倡导食品行业自律规范发展,共同抵制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科普宣传,提高消费者认知,净化消费环境,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主办) 

七、中小学校长食品安全研讨班 

举办中小学校长食品安全研讨班。依托权威专家团队,邀请全国部分中小学校长参与食品安全理论知识和管理技能培训,探讨校园食品安全重点话题,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 

八、食品安全谣言治理行动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谣言治理行动。系统梳理近年来较为典型的食品安全谣言,邀请监管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科普专家和媒体记者共同探讨食品安全谣言生成机制、治理措施,共同倡导传递权威科学知识,抵制谣言传播,提升全民食品安全科学素质和媒介素养。(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 

九、“新食局”公开课 

举办“新食局”媒体传播技能公开课。邀请食品安全领域基层监管人员、主流媒体记者、科技专家参加,解读近年来食品安全热点话题和认知误区,培训大数据挖掘和新闻可视化技能,提升食品安全新闻报道与科普宣传的传播效果。(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南方周末报社主办) 

十、食品安全媒体训练营 

举办“中国食品安全30人论坛”媒体训练营。邀请重点媒体主创人员参与集中培训,交流观点认识,探讨传播规律,解析典型案例,提高参与食品安全新闻监督的专业水平。组织参训记者同时参加宣传周活动报道。(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承办) 

十一、“互联网+食品安全”交流会 

举办第三届“互联网+食品安全”论坛。围绕食品行业新技术、新业态、新发展,探讨互联网平台食品安全治理所面临的挑战与解决措施,以及如何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效能、推动食品行业创新发展。(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主办) 

十二、食品安全创意科普工作坊 

举办食品安全创意科普传播工作坊。邀请食品安全科普专家、基层科普宣传工作者等,通过课程分享、实战演练等方式,共同研究食品安全科普传播新规律新特点,进一步提升科普宣传工作技能。(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办) 

十三、食品安全科普创新公益大赛 

举办第四届食品安全科普创新公益大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围绕食品安全社会热点和百姓关切,广泛收集和传播优秀科普作品,发现和培育科普创作力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指导,中国经济网、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办) 

十四、部委主题日 

(一)农业农村部(7月18日) 

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新闻发布会,就2018上半年国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农业质量年”工作进展、质量兴农万里行活动等内容向媒体作介绍。 

(二)海关总署(7月19日) 

1.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社区行”活动,进一步宣传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及口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普及进口食品安全常识,增强消费者信任,引导安全理性消费。 

2.开展“食品安全口岸行”活动,针对口岸食品生产经营方面的食品安全,在全国口岸开展宣传活动。 

(三)中国科协(7月20日) 

1.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中国科协主题日开幕式暨食品安全进万家活动启动仪式。 

2.邀请科普专家对日常生活保健食品的误区进行科普,并与现场观众互动问答。 

3.搭建科普教育基地展区,组织相关科普教育基地进行现场展示,播放科普视频,发送科普资料。 

4.针对食品安全谣言集中进行解疑释惑,通过科普动画、视频、图文等多种形式,在PC端和移动端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活动。 

(四)教育部(7月21日) 

1.深入开展“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宣传栏、微信、微博等阵地和载体,采取师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开展寓教于学、寓教于乐的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 

2.利用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等媒体宣传各地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典型经验与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 

3.组织专家深入中小学,通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相关知识。 

(五)公安部(7月22日) 

1.结合全国社区民警“五进”送平安主题宣传活动总体安排,组织开展“守护食药安全、民警在您身边”主题活动,宣传公安机关打击战果,提升人民群众识假防骗能力。 

2.集中报道2018年食品打假“利剑”行动成效,公布一批典型案件,有力震慑违法犯罪。 

3.会同有关互联网企业、协会组织举办食品打假研讨会,突出假酒等品类重点,建立完善警企协作打假机制,凝聚社会共识,推动法治完善,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六)工业和信息化部(7月23日) 

1.举办《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培训班,宣贯标准文书,交流现场评价经验,总结规范诚信管理体系评价工作。 

2.召开部分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座谈会,在工业和信息化系统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七)中国银保监会(7月24日) 

1.举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日”活动,鼓励主要保险公司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 

2.组织保险公司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保险在推动食品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3.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重点领域积极推进实践探索,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为企业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保险服务。 

(八)国家卫生健康委(7月25日) 

1.结合近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组织“食品安全标准发布与解读”专题活动,由标准起草专家重点解读新标准,与媒体、公众互动,回答媒体公众关注的问题。 

2.组织《国民营养计划》相关科普宣教活动,针对不同人群宣传相关营养健康科普知识,组织开展营养健康扶贫活动,着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九)中国铁路总公司(7月26日) 

1.开展“铁路健康食堂建设展示”主题日活动,介绍部分铁路局集团公司“健康食堂”“标准伙食团”工作,宣传推广示范建设经验,确保食品安全。 

2.利用视频、展板、网络平台等形式,展示铁路系统各示范单位创建成果,展示食品安全新技术和监管特点,全面推进铁路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 

(十)商务部(7月27日) 

1.举办电商平台产品追溯签约活动。通过与部分国内电子商务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强化电子商务企业建设追溯体系的责任意识。 

2.举办追溯体系建设成效展。展示可追溯特色产品、追溯技术设备和利用追溯确保食品安全等建设成效,交流经验模式,增强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3.组织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同期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海报,投放公益宣传片,以及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追溯门户网站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市场环境。 

(十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7月28日) 

1.继续组织各地粮食部门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在公共场所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发放科普宣传材料,组织专家咨询,开展问答互动,向消费者讲解常用粮食质量安全辨别小知识,开展现场快速检测服务等。多种渠道宣传粮食质量安全工作,呼吁社会各界共同维护主食安全、口粮安全。 

2.开展“中国好粮油”宣传,组织相关企业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建立绿色优质粮油产品理念,满足消费者吃得放心安心、吃得营养健康的需求。采取进社区、进学校、进超市、进企业、进农村、进军营、进家庭等方式,让消费者感到粮食质量安全就在身边。 

3.开展“粮食实验室开放日”活动,向公众介绍粮油食品安全保障技术,邀请公众参与互动交流,提升消费者对粮油食品安全信心。 

(十二)市场监管总局(7月29日) 

1.指导中国消费者协会举办“食品安全知多少 品质消费我参与”消费体验活动,邀请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消费者代表、行业人士、媒体代表等参与食品安全体验,组织专家开办食品安全消费辟谣讲座,讲解保健食品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 

2.指导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举办“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解读法律法规,传授知识技能,提升法治观念、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 

3.指导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举办 “关注饮食健康 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科普讲座、实验演示与现场操作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媒体记者、中小学生讲解食品安全科学知识。 

4.指导主要电商平台举办“互联网+食品安全”主题活动,借助“互联网+智慧供应链”,利用“360度质控体系+区块链技术”,全程追溯保障食品安全,构建智能化、数据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平台。 

5.指导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开展“食品安全进市场”活动,邀请媒体考察食品安全工作突出的市场典型,宣传报道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保障食品安全的经验做法。 

6.指导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和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举办“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科普宣传活动,编发消费提示和科普材料,交流典型案例,解读法规政策,提升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理念。 

7.组织编发食品相关产品科普宣传材料,向公众普及食品相关产品的使用常识。 

8.组织编发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及风险解析,投放消费提示动漫、视频,引导社会公众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9.指导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举办“大战略、大监管、大格局”食品安全战略青年智库论坛,邀请青年学者共同探讨大市场监管格局下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方法路径。 

10.指导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举办“乳业十年 砥砺奋进”中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业发展论坛,组织知名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企业,总结交流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发展成就和经验,共同探讨产业未来发展方向。 

11.指导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举办“网售餐饮与网售食品产业链安全论坛”,探讨运用可追溯体系、区块链技术、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等手段,为新形势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12.指导第一财经举办“食品健康”专家研讨会,邀请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媒体记者和消费者代表,交流食品安全与健康的密切联系,引导企业做安全健康食品。 

13.指导央广网举办“食安迹”系列活动,开展“行走的食品安全”主题报道,并通过H5互动、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校园、小记者征文等多种活动方式,倡导社会共同参与,促进食品安全理念的传播。 

14.指导新华网举办“2018中国食品辟谣论坛”,邀请相关部门人员以及食品行业协会和专家代表,交流大市场监管格局下食品安全谣言的防控与治理。 

15.指导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爱心公益行动”,推广中小学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视频课程,开展中小学生食品安全营养知识公益行动。 

16.指导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梳理食品安全认知误区,依托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有针对性地引导广大公众科学认知食品安全问题。 

附件4 

2018年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内容 

累计数 

备注 

基本情况 

开放日活动(场次/参观人数) 

次/人 


专题知识讲座(场次) 

场 


进单位宣传 

进学校(所) 

所 


进村、社区(个) 

个 


进家庭(户) 

户 


其他(个) 

个 


宣传资料制作 

公益视频、广播制作 

部 


宣传图册编制 

套 


海报编制 

套 


其他 



发放资料 

法律法规 

份 


科普 

份 


张贴海报 

张 


小计 

出动人次 

人次 


受益群众 

人 


活动宣传报道情况 

传统媒体 

广播(次) 

次 


电视(次) 

次 


报纸(篇) 

篇 


新媒体 

微博信息(条) 

条 


微信信息(条) 

条 


其他(条) 



政务网站上传活动信息(条) 

条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抄送:省食安办,市府办,市保险行业协会。 

丽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印发 

3.通过“丽水香鱼”微信公众号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活动对象扫一扫并关注公众号即可获得丽水香鱼精美礼品一份。      2.组织丽水学院的学生走进水产养殖基地,了解养殖过程和养殖模式,与养殖基地负责人、专家等座谈,实地体验养殖过程。  以省食品安全市县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和学校食品安全提升规划,总结各地各校食品安全管理经验与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 

相关附件下载:丽食安委办〔2018〕13号.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