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18-27911 | 文号 | 丽教基〔2018〕134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9-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教基〔2018〕134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
心理健康是素质教育的前提,是培养中小学生核心素养的基础。为进一步关爱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加强中小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培养,促进中小学生良好心理素质养成,通过着力建设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保障体系、支持体系,使我市心理健康教育有更多实质性的突破,努力推动形成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课程、课时、机构有保障,学校、区域协同推进,监督保障有力的工作格局,从而全面加强我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一、着力优化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
1.注重发展和预防,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中小学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途径,各中小学校应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要求,保障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课时,开足、开好心理辅导活动课。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保证心理辅导活动时间,课时可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如选修课、班会课)中安排,每班每月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不少于2课时。开好课一要做好教材的规范使用,学校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必须选用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的教材或学生自助读本,确保其科学性。二要建立一支稳定的师资队伍,配好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用好班主任。三要重视教研,从学校实际出发,以学生成长规律、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要为主线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突出积极心理学导向,强化心理辅导活动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心理辅导活动课的质量。四要建立和完善评价和考核制度确保心理辅导活动课落地。
2.注重检测和疏导,提升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经过“十三五”的努力,建成一批能引领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示范点,且全市的中小学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机构普遍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与全省同步实现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机构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标准化中小学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机构建设纳入市教育科学和谐考核指标,经费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承担。
学校心理辅导机构应保证中学每天不少于2小时、小学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开放时间。值班教师应持有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B证以上。
中小学生心理问题筛查与检测工作,是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的基础。各中小学校每年9月应面向全校新生开展一次心理检测工作,建立完善的学生心理档案,尽早发现有严重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并通过对学生心理问题评估确定学生心理危机的类别。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中小学生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的通知》(浙教办教科〔2015〕24号)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4月20日前完成中小学心理高危学生的排查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干预方案,于每年4月25日前汇总上报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3.注重预防和干预,加强学生心理健康防护网建设。各县(市、区)应在完善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体系、提升心理危机识别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的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工作的通知》(浙教办教科〔2014〕66号)文件的要求,各县(市、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应指导中小学全面建立校园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对不同类别心理危机的学生采取不同的干预措施,并逐步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完善转介机制,积极整合医疗等其他社会资源,对心理高危学生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方式,切实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的自杀行为。
为做好中小学心理危机的预防工作,各县应在中小学校全面建立和推行班级心理委员制度。班级心理委员是及时了解班级学生心理行为动态的有效形式,是预防学生心理危机的有效途径。各级中小学均应设立班级心理委员,并进行系统培训。通过班级心理委员及时掌握在平时学习和生活中行为与心理异常的同学,关注他们的心理动态,并与心理高危同学保持密切接触与沟通,并及时向班主任和心理教师汇报。
应充分提高对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干预工作的认识,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通过通报、问责等方式强化责任,切实减少中小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发生。
二、着力增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保障体系
1.强化心理健康教育组织保障。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教育改革、学校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实施方案,探索创新工作办法和实施路径,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市、县、校三级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有专人分管。教科研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
2.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保障。建立一支科学化、专业化的稳定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性强,各初中、高中学校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各中小学要建立一支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具有良好心理素质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
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各地各校要有效提高全体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鼓励更多的教师兼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各地各校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专兼职心理老师参加各类培训和教研活动,以提升专业水平。
3.强化心理健康教育科研保障。各级教研机构应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开展专题业务指导,各地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积极组织课题研究,组织优秀成果评选。对每年的校园心理危机事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分析研究,形成年度分析报告。
4.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导保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之中,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检查,对心理健康教育的课程建设、师资配备、组织构架、机构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督查。
三、着力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支持体系
1.全员参与,优化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校园环境。坚持立德树人,不断丰富健康的校园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创设健康教风、学风、班风。提升全体教师全面的教育质量观,重视学科内容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自然融合,注重课堂心理氛围的营造,充分发挥教师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积极创建优良的班集体,指导学生妥善处理同伴关系,缓解学业负担、考试焦虑、亲子关系等方面的心理压力。
2.加强指导,优化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家庭环境。学校要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长的特点、规律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加强亲子沟通,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以积极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孩子。同时,学校要为家长提供促进孩子发展的指导意见,协助他们共同解决孩子在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中小学亲子辅导工作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构建预防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的关键环节,也是有效手段。各县(市、区)在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要充分认识亲子辅导工作的重要意义,将中小学亲子辅导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予以落实,并将有效提高学生和家长处理亲子关系的能力、减少亲子矛盾的发生作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评价指标和工作目标之一。
3.全面助力,优化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和成才观,不以升学率作为政绩,不以分数定终身,共同搭建学生成长立交桥。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教育评价和教育质量监测机制,合理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积极整合社区资源优势,助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影响力,开展持续、立体、多元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和普及。
丽水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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