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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汛期生产安全预警
时间:2018-09-11 17:0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政府

  619开始,我市进入梅汛期降水集中期,其中2022日将出现明显降雨过程,部分地区有大雨暴雨,局地还可能伴有强雷电、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为此,提示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梅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分析和评估面临的风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落实必要的抢险物质和设备,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注重与行 

  业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的衔接与沟通,确保发生险情时,能互通 

  信息、及时响应。并重点做好以下安全防范: 

  1.地下矿山要加强对井下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 

  确保运转正常;露天矿山要采取措施严防坍塌、滑坡事故发生;尾矿库要密切监控库区运行情况,检查防排洪设施,防范地质灾害造成垮坝、溃坝,提前通知下游受影响范围内的群众做好防范准备。 

  2.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遇高温、雷雨等极端天气,严格执行停产的规定。 

3.建筑施工企业要对作业现场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治理,加强对城市低洼地和地下施工场地的监督管理。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施工作业。 

  4.道路运输企业要提醒驾驶人员及时关注天气信息。运输车辆行经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时,驾驶人员要提前减速,观察前方道路情况,注意警示标志提示,确保运输行车安全。 

  5.涉山涉水景区、农家乐要根据降雨情况、及时采取提前预警、关闭设施、转移游客等措施,保障暑期学生和外来旅游人员的人身安全。 

  6.其他沿山、沿江、沿河等易受洪水、山体滑坡自然灾害威胁的各类企业,要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及时掌握天气信息。一旦接到相关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要立即停产撤人。 

    

相关附件下载:便笺〔2018〕62号.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