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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25000986461759/2018-09366 | 文号 | 丽市监提〔2018〕5号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 2018-09-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48号提案的答复
唐建光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丽水市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的建议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商品交易市场建设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对市场的发展现状及问题作了精心的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您的提案,认为所提的问题都说到了点子上,同时结合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供销社的会办意见,以及现时的相关管理措施,围绕如何进一步规范提升市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这一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城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存在安全隐患和扰民现象的问题
东港蔬菜批发市场(临时过渡性市场)设施相对简陋、功能落后,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针对该问题我局做好东港临时批发早市的清退和搬迁工作。根据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21号及市政府领导关于临时批发早市地块抓紧供地的要求,要求于2018年8月10日前完成清退和搬迁工作,我局制定相关的清退和搬迁方案,争取做到物尽所用,充分利用现有的设施,把位于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成大街与缙青路西南角的丽水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临时过渡性市场,解决过渡期市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管理的问题,争取2018年8月10日前将目前的农产品批发经营户引导到临时过渡性的丽水农产品批发市场从事农产品批发业务。
二、关于府前农贸市场周边问题
针对该问题我局联合有关部门做好府前菜场周边的长效管理。2012年5月,东港路临时蔬菜批发交易市场建成,同年5月8日,我局会同交警、城市执法、运管等职能部门,对府前早市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集中整治,将所有早间在府前菜场周边交易的菜贩及自产自销农户全部疏导到东港路临时蔬菜批发市场。2012年至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引进市场化管理机制,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引进市场管理企业,对府前菜场周边进行管控,不得经营蔬菜等农产品批发,即由中标企业(丽水市处州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每日安排人员在22:00至次日7:00对府前菜场周边进行监督、控制,防止早市反弹,同时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还安排专人对市场化管理企业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提供执法保障。到目前为止,府前管控到位,尚不存在经营蔬菜等农产品批发现象。
三、关于培育规模市场的问题
地处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丽水农产品批发市场,总用地面为83亩,经营面积约68000平方米,缺乏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对农产品的质量把关不到位。针对该问题,市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搬迁至位于丽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成大街与缙青路西南角的丽水农产品批发市场(临时过渡性市场)后,我局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建立食品安全检测中心,提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农产品批发源头的质量安全;二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在市区农产品经营环节做到“源头可溯,安全可控,流向可查“。
四、丽水山耕小城项目
该项目选址于南城富岭高速公路出口西北侧原63号地块,规划用地面积488765㎡,围绕丽水“打好五张牌、培育新引擎、建设大花园”的定位要求,立足丽水生态优势、人文优势和农林产品资源优势等,建设以一级农批市场为核心,集市场交易、会展、冷链物流、电子商务、信息化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于一体,以“丽水山耕”、“丽水山居”品牌为引领,形成具有交易现代化、运营专业化、辐射国际化、经营品牌化的农旅结合、电商融合大型综合项目。我局协助市供销社等相关单位和督促投资主体加快“山耕小城”项目推进,助动市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转型升级。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和发展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市场处处长陈金勇;联系电话:2298722。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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