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制造业信贷投放十条意见(试行)》(丽政办发〔2018〕113号)、《丽水市金融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丽财企〔2017〕224号)规定,为确保资金分配公开、公平、公正,经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申报,各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审核,现将2018年市本级促进制造业投放奖补资金拟发放情况向社会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应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10月16日到10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4.公示联系单位: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丽水市花园路1号)。
5.联系人:黄逸帆,联系电话:0578-2090826
附件: 2018年市本级促进制造业信贷投放奖补资金拟发放公示
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
2018
年市本级促进制造业信贷投放奖补资金拟发放公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奖补明细 | 奖补总额 |
制造业不良贷款核销及转让奖补 | 设立特色支行奖补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 17.50 | 10 | 27.50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 100.00 | 10 | 110.00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 0 | 10 | 10.00 |
4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 1.92 | 10 | 11.92 |
5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 14.47 | 20 | 34.47 |
6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 0 | 10 | 10.00 |
7 |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 0 | 10 | 10.00 |
8 | 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丽水办事处 | 0 | 20 | 20.00 |
合计 | 133.89 | 100 | 233.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