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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调整办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9 08:59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各县(市、区)、开发区金融办(中心),机关各处室:

因机构“三定”及人事调整,经办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本办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陆亚东:主持办党组全面工作。

  任潘碧武:主持办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金雄鸥:协助党组书记、主任工作,负责信访、双拥、老龄、群团、财务、档案、保密、审计、结对帮扶、政务公开、金融产业发展、金融机构考核评价、区域金融改革创新,支持促进银行、保险业发展,新兴金融业、民间融资行业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管理等工作;分管综合管理处、金融发展处。

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斐:协助党组书记、主任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机关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人才、依法行政、平安综治、企业股改上市、直接融资、私募股权基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防范处置、交易场所监管、金融招商引资、证券期货业的协调管理,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管理工作;分管资本市场处。

领导分工实行 AB 角制度,金融办行政工作,主任和党组书记互为AB角;金雄鸥和李斐互为AB角。

 

 

                      丽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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