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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64458R/2019-04744 文号 丽农发〔2019〕4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19-02-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农业农村局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01 15: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机构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丽水市农业农村局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组织实施。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月24日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机构改革 

  组织实施工作方案 

    

  根据市机构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机构改革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全力以赴抓好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完成机构改革任务,特制定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做好机构改革职责划转人员转隶工作。加强与市级涉改部门协调沟通,及时启动职责划转人员转隶工作,分部门逐个制定职责划转人员转隶工作具体方案,落实从原市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等划入本部门的职责、机构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等事项,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落实好从原市农业局划转至上述部门的职责、人员等事项。 

  (二)确保改革过渡期工作运行平稳有序。原市农办、市农业局业务工作总体保持原有业务处室及单位运行,综合、人事财务等工作视情统筹整合相关工作及人员。原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等行政职能及人员划转到位后,组建相应工作组,负责相关工作。 

  (三)研究制定农业农村局“三定”规定。根据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市农业农村局机构编制框架的函》批复我局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等限额,参照省农业农村厅内设机构编制设置,立足整合职能有效履职、上下对口有效衔接、横向协同有效支撑、保持人员稳定等原则,以及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全面回归的要求,进一步开展职责梳理,理清交叉职责,科学规范设置内设机构,合理配置人员编制,制定农业农村局“三定”规定。加强与市机构改革专班的沟通协调,争取尽早报复。 

  (四)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的划转整合工作。组织做好市水利局所属的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划转工作。组织做好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机械管理站、市农业执法支队等单位整合设置,研究提出新设立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编制,制定机构编制方案,报批后组织实施。组织做好原市农办、原市农业局所属涉改事业单位有关工作。 

  (五)组织做好人员统筹安排工作。加强涉改单位的人员现状研究,听取相关人员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人员安排原则。根据批复的农业农村局“三定”规定,提出人员安排方案,平稳有序开展内设机构班子配备及人员转隶。组织做好离退休干部接转挂职干部衔接等工作。组织做好人员转隶后公务员登记、工资关系结转、干部档案审核移交、离退休干部管理等相关工作。组织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调整安排相关工作。 

  (六)做好机构改革资产财务调整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机构改革中相关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改革过渡期涉改单位经费支出管理的暂行规定,做好转隶人员实物资产清查交接工作,根据涉改单位人员编制、职责划转和核定等情况,做好2019预算草案的衔接调整、资金的划转调整和财务资金资产管理相关工作等。 

  (七)做好机构改革行政运行后勤保障工作。按照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及早落实转隶人员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明确农业农村局公文运转、印章启用等行政事务,组织做好办公设施调整登记、档案移交、机构登记等工作,确保组建后农业农村工作开展平稳有序。 

  (八)做好机构改革党组织关系结转工作。按照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做好转隶人员的党组织关系结转、党费和工会费结转移交工作。 

  二、组织领导 

  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局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黄力量局长任组长,吕晓东、郑建强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局领导协同配合,并由局办公室、原市农办综合秘书处、局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为主要成员,负责接转具体工作。为有效推进工作,设立综合、人员转隶、资产财务、事业改革、行政事务(后勤保障)5个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一)综合组:牵头负责机构改革日常工作,加强与市机构改革专班的沟通协调,牵头开展职责划转、起草“三定”规定、综合文字、信息等工作; 

  (二)人员转隶组:负责人员转隶沟通衔接、人事档案、工资职称、人员安排、党组织关系结转、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三)资产财务组:负责与涉改单位及市财政局关于预算、资金、资产等的沟通衔接和协商调整等工作; 

  (四)事业改革组:负责涉改事业单位的划转、整合新设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制定等工作。 

  (五)行政事务(后勤保障)组:牵头负责组建后农业农村局的行政运行工作,落实公文运转、印章管理、行政审批、档案移交等行政事务和办公用房、办公设施调配安排、用餐停车、生活服务等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为确保机构改革各项工作有机衔接、有序推进、见行见效全面完成,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工作组+工作专班”运行方式,各工作组分头负责,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根据工作需要,抽调部分人员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    

  (一)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三定”规定、人员安排等重大事项。相关局领导牵头负责与市级相关业务部门职责划转人员转隶的对接协调,以及局内相关工作的协调。 

  (二)工作任务清单制。各组梳理职责划转、人员转隶、资产财务、行政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形成细化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人员,以完成销号方式推进工作。 

  (三)工作组责任制。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组根据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明确组内工作分工及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周工作计划,每周进行工作安排及小结,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工作例会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工作会议、周工作例会、工作组会议。全体工作会议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召开,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组织召开;周工作例会一般由领导小组副组长组织召开,研究分析部署每周工作;工作组会议由各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 

  四、时间安排 

  (一)1月22日前。研究提出《市农业农村局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抽调人员组建工作组;加强与职责划转部门协调沟通研究落实划入划出职责、机构和人员等事项,明确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做好与市农办的职责划转人员转隶具体工作;落实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明确公文运转、印章启用等行政事务。 

  (二)1月25日前。由相关局领导负责,做好与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金融办的职责划转和人员转隶协商工作,落实人员转隶、明晰职责界限、理清职责交叉;研究起草“三定”方案,经局党组审议后,1月25日前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人员安排原则意见,提出内设机构领导配备和人员安排初步方案;组织做好市水利局所属的水产技术推广站的工作;研究提出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机械管理站、市农业执法支队整合组建方案。组织做好原市农办、原市农业局所属涉改事业单位有关工作。 

  (三)3月份。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批复“三定”方案后,任命内设机构科级领导,召开局“三定”工作大会,组织做好转隶人员安排、资金财务并账、资产移交、档案移交、机构调整、老干部管理、人事关系结转、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四)5月份。5月底前,局机构改革工作小组对机构改革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以局党组名义向市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报告落实情况。配合做好专项督查验收工作。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机构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黄力量 

  副组长:吕晓东、郑建强 

  成  员:胡丽红、张晓红、沈元东、王永伟、程苏亮、何敏、张国平、吕安、金立、楼碧田、朱杨云 

  分设五个工作组 

  1.综合组:楼碧田、金立、孙涛、朱杨云、苏明、黄显宗、王艳杰、许勇海、王俊 

  2.人员转隶组:楼碧田、金立、孙涛、徐志东、李永军  

  刘玲、许勇海、王俊、孙苗、叶理川、雷燕 

  3.资产财务组:朱杨云、楼碧田、吴慧敏、刘玲、唐芬菲、刘晓媛、叶东霞、汤月珍 

  4.事业改革组:楼碧田、金立、吴志珍、孙涛、吴慧敏、 

  项根森、池永清 

  5.行政事务(后勤保障)组:金立、李永军、陈小飞、雷燕、汤月珍 

    

    


附件

丽农发〔2019〕4号.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