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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0026455663/2019-00301 文号 丽政发〔2019〕9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19-0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音频】《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2-19 11: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府办

原文链接

 

 2019年1月22日,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和目的 

  体育产业是绿色产业、朝阳产业,是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市场需求大、关联度广、融合性强等特点,与科技、文化、旅游等第三产业能够形成强力互动,还能带动体育制造业的发展,对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优化结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9号),对进一步做好体育产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各地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丽水市拥有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独特的人文资源和显著的交通区位优势,具备体育产业发展的潜力与条件。近年来,丽水市体育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但体育产业整体规模仍然较小、市场体系有待优化、市场力量较为单薄,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有待进一步提高,还不能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本《意见》通过为体育产业提供政策支持,把推动体育产业发展和扩大体育消费结合起来,一方面有利于丽水顺时应势催生经济发展新动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有助于提升体育产品和体育服务的有效供给,增加就业岗位需求,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体育需求,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增强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促进社会稳定。 

  二、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 

  《意见》要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等方式完善体育产业发展的管理体制与政策机制,实施保障体育建设用地、优化产业投融资环境、落实税费价格优惠政策、加强人才培养引进等配套措施,从而实现培育产业市场主体、大力发展健身休闲业、扶持产业平台和项目建设、积极打造体育产业品牌等任务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市体育产业总产出和增加值分别达到60亿元和16亿元,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成为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制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38号)等。 

  四、《意见》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本《意见》适用全市范围(特别标注除外),有效期三年。 

  五、《意见》核心内容解读 

  本《意见》对于本市发展体育产业和促进体育消费的制度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体制机制的创新;二是产业发展引导政策的设计;三是配套政策与保障机制的完善。 

  首先,本《意见》根据国家对于政府职能改革的相关要求,深入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从领导机制、监管机制、服务机制三个方面探索政府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即:提出“一个制度、两个纳入”,即建立体育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把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范围;完善政府对体育市场的监管体系;完善政府支持社会力量承办赛事的配套服务体系和平台,尝试通过市场机制引入社会资本承办赛事。 

  其次,本《意见》根据国家和省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相关政策意见,充分结合丽水的实际情况,明确体育产业重点扶持方向:重点支持健身休闲业、重大体育产业项目,品牌赛事等领域,打造体育产业品牌。为发展体育产业和促进体育消费提供引导性的政策设计。一是大力发展健身休闲业,通过加强体育休闲设施供给、推广普及性运动、培育体育场馆运营管理主体和场馆服务品牌、支持具有地域特色的健身休闲项目发展等积极培育健身休闲服务业。二是扶持产业平台和项目建设,扶持优质体育产业项目,建立丽水市体育产业发展项目库,积极推荐项目申报浙江省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对省库外优质项目进行评审;重点扶持体育特色小镇、运动休闲小镇、省级运动休闲基地等重大体育产业项目建设;鼓励创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三是积极打造体育产业品牌,主要有五个方面:打造品牌商业体育赛事、打造品牌健身场馆、打造运动休闲品牌、打造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鼓励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创品牌。 

  最后,本《意见》根据丽水市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现实要求,提出了加强“组织保障、资金保障、用地保障、人才保障”,通过完善配套政策与保障机制,为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一是建立丽水市体育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市体育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建立健全体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十三五”期间,不断提高财政对体育的保障水平,每年市财政统筹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体育产业发展;放宽准入条件,鼓励非公有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体育产业;落实税费价格优惠政策。三是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规划建设体育设施与场馆;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相关设施;鼓励利用闲置厂房、仓储用房、农村闲置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体育产业。四是鼓励引进体育产业中的高端人才和紧缺的专业人才;鼓励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 

  六、相关政策扶持 

  1.对市级体育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库入库项目进行评审,给予一定额度的扶持,扶持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省级体育特色小镇、省级运动休闲小镇等重大体育产业项目建设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省级运动休闲基地给予80-10万元一次性奖励; 

  4.建立市级品牌赛事库,对入库赛事纳入市级体育产业发展项目库扶持; 

  5.市区(含莲都区、丽水经济开发区)新开办的符合一定条件的健身综合场馆或单项运动场馆给予一定的房租补贴; 

  6.开展市级示范健身场馆评定并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7.对新认定的省级体育服务业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8.开展市级运动休闲示范基地评定并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9.对新获评的省级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优秀项目8-2万元一次性奖励; 

  10.开展市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评定工作,评为市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学校、培训机构、俱乐部,在有效周期内每年给予8-5万元扶持; 

  11.对新认定的省级体育用品制造业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七、实施时间 

  自2019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