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和平路(丽阳街-丽青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丽发改基综〔2018〕154号
丽水市旧城改造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和平路(丽阳街-丽青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丽旧城发〔2018〕34 号)及附件收悉。经组织审查、修改和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概算的评估,原则同意宁波公路市政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丽水市和平路(丽阳街-丽青路)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和平路(丽阳街-丽青路)道路工程位于丽水市城东区块,开发路东侧,东港路西侧,道路全长1.98km,红线宽度24m,沿线设桥梁1座。总用地面积70780㎡,其中道路红线内用地面积51200㎡。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等管网工程及绿化、交通安全标志标线等设施。
二、建设标准
本工程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双向 2 车道,设计行车速度40Km/h。车行道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5年。桥梁设计安全等级为一级,设计基准期100年,设计使用年限50年。道路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
三、道路设计
(一)道路工程。本道路标准横断面形式:4.0m(人行道)+4.5m(非机动车道)+7.0m(车行道)+4.5m(非机动车道)+4.0 m(人行道)=24.0m;局部展宽。车行道结构层设计:面层为4cm AC-13细粒式沥青砼+8cm AC-20中粒式沥青砼,基层为40cm 5%水泥稳定碎石层,垫层为15cm 级配碎石垫层,路面结构总厚度67cm。人行道结构组合为:6cm 透水砖+3cm 中砂+15cm 透水砼,路基压实(至少30cm宕渣垫层),结构总厚度24cm。
(二)桥涵工程。本工程沿线跨越好溪堰河处设置预应力空心板桥梁一座,桥宽24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单跨20m预应力砼空心板梁,下部结构采用钢筋砼U型桥台,基础采用直径100cm钻孔灌注桩基础,桥面铺装采用4cm AC-13C细粒式沥青砼+6cm AC-20C中粒式沥青砼+10cm C50钢筋砼,人行道采用4cm花岗岩铺面+2cm水泥砂浆卧底。桥梁需考虑贯通现状园路,净高按2.2m控制。
四、管网管线设计
原则同意给排水、电力、燃气、通信等管网管线设计方案。其中:给水管道沿道路东侧布置在人行道下,采用K9级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300,从丽阳街给水管网及丽青路引入水源,形成环状给水管网;雨水管道位于道路中心线以东5.0m处,采用钢筋砼管,双箅雨水口,管径D300-D1200;污水干管位于道路中心线西侧5.0m处,管径主管为D400-D500,支管为D300。电力管(沟)布置在道路东侧的人行道下,通信和燃气管道布置在道路西侧的人行道下,各种管线均按照现行各相关专业的国家标准及规范统筹合理考虑设置布局。
五、配套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电力照明、交通安全设施及智能交通、景观绿化等工程设计。行道树选用黄山栾树。交通标志标线规格、设置要求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及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T 818-2010《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执行。
六、环保和劳动安全生产
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的要求,落实好相关环保设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并及时将建设项目“三同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确保工程安全。
七、节能措施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节能措施,要求在实施中严格落实节能措施。
八、工程概算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13187.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41.87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核定的工程概算不得突破,重大设计变更未经我委审批,一律不予调整。
请你单位将相关审批信息及时录入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建设单位要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并报送当地统计部门。
请据此编制施工图设计,抓紧组织实施工作。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8日
相关附件下载:基综[2018]154号.ce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