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64458R/2019-04787 | 文号 | 丽农党〔2019〕18号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局属各党支部、各单位: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黄力量
副组长:吕晓东、 郑建强、胡丽红、张晓红、沈元东、
王永伟、程苏亮
成 员:柳晓芬、楼碧田、金 立、范成成、孙 苗、苏 明、
李 颖、黄显宗、陈小飞、林军明、项根森、李小荣、
孙 涛、林国文、李官平、潘建义、季炳根、任文杰、
吴志珍、毛伟华、蒋凯亚、叶建军、廖小丽、陈军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党委,由柳晓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具体事务,督促和检查各党支部、各处室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分解和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上级党委、宣传等部门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二、工作职责
1、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2、制定落实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并对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一次通报。
3、加强对各支部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4、推进宣传文化建设,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
5、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6、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
三、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局党组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员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2、抓好落实。局党组和各党支部要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既要注重经验的积累,对成功做法、鲜活经验要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又要注重问题的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我局意识形态方面不出问题。
3、加强督导检查。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督促和检查各党支部、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的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并定时向局党组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中共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19年7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