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86F/2019-08508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决算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丽水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丽水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规划,组织起草统计规范性文件。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开展普查。牵头组织人口、经济和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普查和大型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第一、第二、第三产业以及能源、绿色发展、环境、投资、科技、社会、人口、劳动和就业等统计调查。
5.执行国家统计标准。依法审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6.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负责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工作和民生民意调查工作。
8.建立健全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地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9.负责统计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开展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10.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副局长、总统计师;协助管理县级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级、省级统计事业经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统计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丽水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决算、局属事业单位丽水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决算、局属事业单位丽水市统计局计算中心决算、省属事业单位丽水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决算。
纳入丽水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丽水市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正科级事业单位,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
2.丽水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
3.丽水市统计局计算中心,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丽水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处级。
二、丽水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丽水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212.5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83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但工资福利和日常公用增加,因此基本支出增加较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1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0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6.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9.28%;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8.07万元,占收入合计0.7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4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3.6万元,占76.07%;项目支出274.74万元,占23.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82.6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71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但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收支增加,因此基本支出增加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44万元,增长0.9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5.92万元,占84.6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7.2万元,占0.6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38万元,占0.5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26万元,占9.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7.73万元,占4.2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84.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待遇变动,人员经费有追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66.1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1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追加。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75.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7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在次年年初结算。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四经普工作经费预算60万元、支出60万元,三农普工作经费年初无预算,但仍有部分工作安排,因此调整预算19.84万元、支出1.79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勤俭办统计事业的原则,尽量压减了社会评价调查项目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全省工作安排,调整了2018年度非公人才资源调查项目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但有上年结转8.5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1.5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行政运行经费中统筹安排了部分离退休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3.0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1.2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5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行政运行经费中统筹安排了部分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7.7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0.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公用经费113.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与决算。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85万元,支出决算为7.84万元,完成预算的99.8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9.65%。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5万元,占63.78%,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均不保留公车,无相关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占36.22%,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26万元,下降8.39%,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省局团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相关费用。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均不保留公车,无相关费用支出,且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相关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85万元,支出决算为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基层单位、各兄弟市县局来市统计局调研指导、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累计256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18年度无来访外宾;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基层单位、各兄弟市县局来市统计局调研指导、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接待256人次,36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丽水市统计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6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86.35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丽水市统计局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8年统计业务费及2018年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统计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5万元,执行数为172.65万元,完成预算的98.6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认真开展党政目标责任制考核、民生指数、发展方式转变、产业集聚区、妇女儿童、粮食生产监测和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监测等多个经济社会领域的统计监测与评价,综合反映各领域的发展情况。撰写《2017年丽水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评价分析》,从统计视角提出措施建议,做好指标的“早部署早落实”。加强全市经济运行预警监测分析。做好每月经济运行监测和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以统计的视角客观全面反映经济运行变化。二是向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提供经济信息92篇,分析49篇,向两办提供统计信息专报200余篇次,统计专报39期,统计快报12期。三是编撰完成《丽水统计信息》、《丽水分县(市、区)主要统计指标》塑封卡、《数据丽水2018》、《2018年丽水统计年鉴》、《数说争先进位》、《飞跃四十年-改革开放40年丽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等各类统计资料。四是通过统计“三日”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宣传统计法制知识,组织全市统计系统近百人参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专题讲座暨第24期新统计大讲堂。五是维护内外网的正常运行,完善“数据丽水”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数据共享。六是推进了“智慧党建”阵地建设,以信息技术化推动党建工作;成立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组建电访机房,采购配置CATI系统,开通“12340”热线电话,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工作,首个调查项目“我市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实施意见知晓率调查得到媒体广泛关注。七是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建立了以统计执法对象库、统计执法人员库、统计执法专业人员库为组成的“丽水统计执法三库”。通过双随机抽查共抽查180家企业,完成全市目标任务的100%。各相关专业核查和查询的力度不断加强,市级共核查83家企业。八是于6月下旬和7月上旬在厦门大学开展两期“双名培训”,全市180名统计干部顺利学成结业,促进全市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执行率未达到100%,主要是年底开展的部分业务不能及时结算。下一步改进措施:精准编制年初预算,加快执行进度,严格预算执行。
2018年第四次经济普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开展全市综合试点。在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省级台州温岭综合试点的基础上,在缙云县五云街道组织开展了市级综合试点,全市约150人参与,对普查宣传、划区绘图、普查登记、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模拟。二是开展了清查业务培训。8月27日-31日,丽水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布置暨业务培训班分两期在莲都举行,全市各县(市、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普办及所属镇(街道)业务骨干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三是制定《丽水市第四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会宣传活动。四是于11月10日按时验收上报我市四经普单位清查数据审核汇总工作,标志着单位清查阶段主要工作任务初步完成。五是各县(市、区)组织的质量抽查已全面完成,符合清查方案工作要求。清查主要结果:汇总显示,全市法人单位41161个,其中单产业法人40118个,视同法人50个,产业活动单位45285个,一套表单位2252个;个体经营户115567户,其中有工商执照87238户,有证比重占75.5%。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有少部分业务在统计工作经费中统筹支出,原因是2018年为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需完成综合试点、全面宣传等工作,工作量大,资金支出多。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年初预算的准确性,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 年,我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状况进行了自评,评价结果显示:2018年度我局实际收入1,212.59万元,实际支出1,148.34万元。局本级及下属单位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考核指标和上级主管部门指示开展工作,科学设定绩效目标,编细编实预算,依规按时公开单位预决算,严格把握存量资金管理和资产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规范财务流程,“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各项经费支出未超财政年初下达预算控制数,全局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均按时完成,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协调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和经济、社会、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调查制度的调整与贯彻;收集、整理、提供全市工业、交通、邮电、原材料、能源、农村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对外经济、对外贸易、利用外资、旅游业、劳动就业、服务业、科技、社会的统计调查;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供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提出宏观决策咨询建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进行综合平衡的分析,定期发布统计信息;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培训等工作。存在的问题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受统计系统自上而下工作进展影响,无法按时完成预期目标,最后影响执行率;二是执行过程中坚持贯彻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相关经费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意识,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统计干部的预算意识和预算编制能力,提高行政经费管理水平;二是根据市财政下达的预算方案,分解细化各处室预算方案,下达并要求严格执行,提高预算执行率;三是严格执行我局预算管理制度;四是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尽量获得更多的信息,争取精准编制年初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结余2018年租车费0.07万元,在次年结算。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55%。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丽水市统计局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单位不保留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指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指除了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17.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科级奖励、核应急、转制科研机构等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指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