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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025647/2019-08518 文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市外办
成文日期 2019-08-26 15:43: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外办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29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26 15:43浏览次数:
 纪建松委员:

感谢您对外事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您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提出的297号提案《关于简化因公出国审批的提案》,我办高度重视,积极与市委改革办、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沟通协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因公出访有关情况的说明

1.从严从紧管理因公出访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要求。因公出访执行的是公务、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代表的是国家形象,因此一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都是从严把控、从严审批、从严管理,在经费上、程序上、材料上都有严格具体的规定,这也是因公出访审批时间长、程序多的重要原因。

2.因公出访审批的参与部门多。为加强对因公出访的管理,参与因公出访审批的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数量多。例如,各县(市、区)因公出访一般都要经过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层层审批同意后才能出访;各个系统也要经过主管部门同意,如教育系统人员出访,要经过教育局同意,卫生系统人员出访,要经过卫健委同意;经费审核要财政部门同意;备案审查要经过组织和纪委同意。

3.因公出访具体程序缺少标准化的统一规定。除了外事部门规定的具体程序外,针对不同系统、不同身份、不同级别的人员,各地各部门都有自己的一套审批程序,需要什么材料、经过什么流程、需要多长时间,很难统一化、标准化。

二、下步提高审批效率的打算

1.积极落实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作为审批部门之一,市外办要自我加压,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尽量压缩时间。同时,对提供的材料进行精简或简化形式,减少在外办的审批时间。目前,省外办已将出国审批纳入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范围,在省级审批层面,省管以下人员出国审批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减少到5个工作日,原来需要提供书面材料和电子稿的现在只需要提供电子稿;公务护照办理也由5个工作日压缩到4个工作日。由于省外办是最终审核,非省管干部审批流程都在省外办内部,而市外办是初步审核,大多数审批流程在其他部门,如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府办、市委办,还难以参照省外办提出一个明确的审批办理时限。但在市外办层面,在资料完备的情况下,一般2个工作日左右就能完成,然后进入下一环节。另外,今年结合机构改革的新变化以及精简压缩文件的要求,对非省管干部出访,市外办主动将原来需要提供的请示件改为表格形式,大大减少了基层压力。而对于其他材料,都是基本资料,无法精简。在审批过程中,对非重要材料和原则性错误,市外办也充分考虑到经办人员业务不熟、时间紧迫的实际,边审批边完善,很大程度提高了审批效率。

2.积极争取扩大审批权限。目前,全省各市的审批权限不一致,杭宁温几乎有所有团组的审批权,而其他市审批权非常有限,大多数团组经市里审批后还需要报省外办审批,相比而言必然会更慢。根据省外办初步工作部署,今年将进行审批权改革,届时丽水市可能会有更大的审批权,这是审批提速的最关键因素。我们也将积极争取省外办支持,努力扩大审批权限。

3.积极探索差异化审批模式。目前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主要差异在于级别和经费类型,审批流程大同小异。尤其是党政机关与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人员几乎是同流程审批,与国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出访精神不符。因此,要积极探索不同身份不同审批流程的差异化审批模式,把从严管理与积极鼓励的政策都能落到实处。例如,对于教师、医生、科研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各主管部门可制定因公出访管理办法,或者制定年初计划,对符合条件和在计划内的采用备案制不再审批,只对例外的予以审批。这些设想都还需要教育局、卫健委等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市外办将积极争取取得共识。

4.督促各审批部门进一步精简程序提升效率。要真正实现因公出访审批提速,关键是每个环节全流程的所有参与部门都要有时间意识、服务意识,才能真正形成合力。下步我办将征求各部门意见,争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每一步审批时限,倒逼各部门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因公出访工作政策性强、业务性强,在今后的工作中,市外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努力以“最多跑一次”的高标准提速提效,在从严管理的前提下优化服务,更好地打通国际交流通道,更好地服务丽水“问海借力”。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对外事工作的关心支持,也祝愿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事事顺心!

(联系人:刘光利;联系电话:2091910)

 

 

                         丽水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9年7月18


附件

丽外办(2019)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