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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2500MB16044477/2019-08459 文号 丽环函〔2019〕48号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9-08-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8-05 11:02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蓝宁虹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3号提案《关于打造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生态环境升级版”的建议》已收悉,现结合近年来我市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战线坚持“担纲丽水之干,服务绿色发展”,紧紧围绕“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主题,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生态环境优势持续扩大,2019年上半年,我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均位居全国第8,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全国空气、水环境质量排名中,丽水是全国唯一一个空气、水两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十的城市。各县(市、区)AQI优良率在98.7%~100%之间,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绿色经济发展不断推进,2018年,《浙江(丽水)生态工业试点市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我市正式获批全省首个省级生态工业试点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建设全面推进。 

  在总结工作和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提到的,当前,我市环境管控压力依然较大,工业结构转型亟待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氛围还不够浓厚。生态是丽水最大的优势,最亮的底色,如何以更高标准护好绿水青山,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我局会同市经信委、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您提出的三条建议对下一步即将开展的工作进行汇报: 

  一、关于“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建议 

  (一)高标准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围绕“大花园”核心区建设,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通过“绿盾行动”的持续开展,推进凤阳山-百山祖、九龙山等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青田鼋、景宁望东垟、景宁大仰湖、莲都峰源等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构建物种多样、有序协调、富有生机的生物群落和生态链。 

  (二)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治气、治水、治土、治废四大战役,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全国领先。水环境质量方面,确保丽水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保持全省第一,“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100%达标;空气环境质量方面,确保市区空气质量稳定保持在全国169城市排名前十,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下,AQI优良率达到94%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方面,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2%;固废污染防治方面,新增12.2万吨的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实现市域内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相匹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2%。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力争保质保量完成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所有整改事项。 

  (三)高标准坚守环境准入。对照全市“两山”发展大会提出的树立“世界眼光、国际标准”的高点定位,继续推进丽水市“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将丽水市95.8%的区域被列为限制工业进入的生态保护区,建立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现“园区外基本无工业、园区内基本无非生态工业”。 

  二、关于“让高颜值的生态环境服务高质量绿色发展一要坚持生态定位”的建议 

  (一)以“绿起来”带动“富起来”。坚持“发展服从于保护,保护服务于发展”,全力服务全市高质量绿色发展,通过美丽园区规范创建,推进生态环境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制度创新,助力加快各类园区腾笼换鸟、改造升级,加快传统制造业生态化转型,切实为先进产能、优质项目腾出更多的环境空间,实现产业发展“环境美、产业新、配套全、服务优”。 

  (二)以“富起来”实现“强起来”。精准施策,加速数字生态经济发展,使其成为“两山”理论转换的主通道,将丽水打造成数字生态经济先行区、示范区和数字大花园;结合生态工业2021年实现“31576”发展目标,筹划推进与中国信息化百人会的合作;实施“亩产论英雄”企业评价机制,推进要素配置差别化政策,在完成全市1100多家规模企业的单位资源产出情况摸底和测评的基础上,通过实施《丽水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丽水市工业用地供应差别化管理实施意见》,着力建立“亩产论英雄”机制,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三、关于“全面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一要将生态文化融入生产生活”的建议 

  (一)推进生态产业培育。立足“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地理条件,整合美丽乡村建设、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治危拆违、特色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打造一批在国内俱有知名度的宜居宜业宜游的“丽水山景”。2019年继续新增培育一批高山避暑型农家乐综合体和精品民宿,创建A级景区村200个以上,3A级景区村20个以上,进一步壮大“乡愁产业”特色经济。 

  (二)积极开展绿色创建。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工作。重点开展生态环境知识进课程、蓝天保卫志愿者、自然笔记大赛等系列活动,联合市教育局逐步打造绿色学校精品示范,构建“绿色教室、绿色微课、绿色餐厅、绿色标兵”等教育平台,推动实现校园生态与自然生态的有机结合。通过不断深化绿色创建,形成人人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使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蔚然成风。 

  (三)加强环保制度供给。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工作责任规定》,推动相关部门明晰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合力抓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14项专项年度任务;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状况报告等制度,积极支持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建立瓯江流域上下游自主协商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严格落实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郑茹茹 

  联系电话:2098915    传真:2098000 

  邮编:323000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2019 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