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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决算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19-09-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12 08:35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管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包括各类企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 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行政许可,并依法监管。  

    3、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负责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督促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负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  

    4、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牵头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5、负责市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开展反垄断执法和公平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  

    6、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投诉和举报的处理。  

    7、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和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  

    8、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认定市著名商标,推荐省著名商标,组织开展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保护;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食药类)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   

    11、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环节的监督管理;组织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对生产加工环节不安全食品的召回、餐饮环节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进行监测。  

    12、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14、组织拟订药品安全规划,负责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负责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负责突发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不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召回的监督。  

    15、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及质量。  

    16、依法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17、开展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与市场监督管理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局属丽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算和局属丽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学校决算。 

  纳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二、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7,326.01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9.47万元,下降8.05%。主要原因是:2018年 “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三四轮电动车整治等项目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594.0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594.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12.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81.83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746.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4.84万元,占69.3%;项目支出2,071.22万元,占3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25.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7.38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2018年 “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等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59.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3%。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16.12万元,增长16.23%。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和2018年商品交易市场(生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信用示范企业奖(生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59.45,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754.98万元,占72.49%;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96万元,占1.4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8.37万元,占9.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109.51万元,占16.9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6万元,占0.01%;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51.58万元,支出决算为6,55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有上年结余和财政调剂收入资金。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512.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74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有上年结余和财政调剂收入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工商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3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10.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换装经费和市场监管工作经费等项目由于节支使预算数略有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2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5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商品交易市场(生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项目不足,资金无法兑付,造成预算资金结余。2018年信用示范企业奖(生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一个列入奖励的企业由于存在偷税行为被税务部门处罚,根据《丽水市直财政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丽政办发〔2016〕37号)的规定,纳入信用负面清单管理,不能获得10万元的奖励资金,资金兑付不了,预算资金有结余。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04万元, 2018年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智慧监管系统数据可视化分析系统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自助终端系统项目停建。(丽水市市场监管局智慧监管系统数据可视化分析系统建设项目停建的说明:2018年12月7日市经信委批复通过丽水市市场监管局智慧监管系统数据可视化分析系统建设项目建设方案(丽经信信管〔2018〕214号),由于财政局年度关帐结算时间为12月20日,项目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招标工作,财政安排资金予以收回。并且2019年度市经信委未予安排建设资金,所以项目停建,目前已向市大数据局申请项目撤消。)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执法办案专项(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中该项目有上年结余。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6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基数降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71.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6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基数降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8.4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12.2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1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70.1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2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基数降低。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食品和药品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6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7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决算支出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专项有上年结余。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决算支出中有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项目上年结余,年初预算未安排。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74.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44.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630.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61,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86.61万元,占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72万元,支出决算为18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项目未竣工决算,造成资金未支付。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07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8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本建设项目未竣工决算,造成资金未支付。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07万元,支出决算为20.01万元,完成预算的94.95%,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简化、减少公务接待。严格控制车辆支出,减少公务派车等。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占19.73%,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3.297万元,下降45.49%,主要原因是出国人数减少,2017年为3人次出国,2018年为1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34万元,占36.71%,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3.06万元,下降29.42%,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车辆支出,减少公务派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1万元,占43.56%,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8万元,下降17.12%,主要原因是我局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简化、减少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出国费用有所节约。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7.4万元,支出决算为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车辆支出,减少公务派车。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34万元,主要用于专项检查、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9.67万元,支出决算为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来丽重大政策调研、考察、经验交流、检查工作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数量批次人员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累计87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接待;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7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来丽重大政策调研、考察、经验交流、检查工作等支出。接待870人次,10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27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664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8年创建省食品安全市县经费及2018年农贸市场快检体系预警平台系统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创建省食品安全市县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99.31万元,完成预算的99.6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18年,莲都、云和、缙云、遂昌、景宁等首批5个县(区)成功创成“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在全省45个创建县(市、区)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我市5个县(区)平均得分达到了88分,位居全省第一,超出全省平均水平5.8个百分点,省创建办以“市级层面最重视、县级领导认识最到位、创建力量动员最广泛、创建办作用发挥最有效”肯定我市的创建成效。此外,丽水市政府 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得分 100 分(全省平均分98.8分),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88.06分(全省平均分81.37分),考核等次为A级。目前,我市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已连续十年(2009-2018)居全省第一,我市在全省食品安全考核中已连续三年(2016-2018)获得优秀。二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打造“食安浙江”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理念,全力打造“高位驱动、标准引领、全域创建”的“丽水模式”。目前,我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治理能力、产业健康发展、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都得到明显提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相对比较薄弱。二是公众的维权意识相对淡薄,投诉便利性有待提高。三是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仍显不足。由此可见,我市食品安全创建宣传经费依然不足,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知晓率、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以及当地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仍需要进一步提升,宣传经费尚需大力持续投入,另外,很多宣传项目已经结束未续约,也需要新的经费注入。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2019年是省食品安全县创建的关键之年,一方面是2018年已创成的5个县(区)要巩固创建成果、总结经验、健全机制、形成长效,尽快出台深化省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意见,持续深化创建工作;二是2019年创建验收的4个县(市)要紧扣创建标准,加大创建投入,充分保障创建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开展创建宣传教育,持续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食品创建知晓率和支持率、食品安全知识科普率,确保我市第二批4个创建县(市)顺利通过验收,顺利启动省食品安全市创建工作。 

  2018年农贸市场快检体系预警平台系统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4万元,执行数为96万元,完成预算的92.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发挥了食品溯源体系的优势。以累计的大量交易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进行食品的全面实时预警,便于掌握食品的动态分布;借助数据分析,可针对不同行为对市场、商户进行针对性监管;实现了对农贸市场的准入台账、销货交易和市场快检数据等进行数据分析和预警;预警中心直观有效的展示了市场商户实时交易数据的状态和检测情况。二是充分发挥大数据分析处理的优势大数据是大量、高速、多变的信息,它需要新型的处理方式去促成更强的决策能力、洞察力与最佳化处理。食用农产品大数据分析和处理为监管部门获得更为深刻、全面的洞察、决策能力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空间与潜力。借助大数据及相关技术,我们可针对不同行为对市场、商户进行针对性监管,如对检测问题较多的商户进行针对性检测计划的制定等,对源头复杂的商户进行分析提供针对性抽查。三是有利于实时掌握动态。构建具有视觉冲击力的食品溯源快速检测预警中心,通过预警中心能够直观有效的展示当前市场商户实时交易数据的状态;能够快速的利用当前市场的交易数据实现全程溯源;能够自动实时分析当前市场交易中的一些问题,如商户刷卡消费异常预警、商户交易价格异常预警,商户电子秤使用异常预警、市场检测异常预警等,并以图表、动画模型的形式动态展示。四是实现自动化分析展示。监管人员无需操作,自动实时分析丽水地区的交易信息,并根据情况实时展现数据预警情况。五是实现异常情况快速预警。通过定制预警的业务规则,如检测异常预警,当农贸市场上传的检测结果呈阳性时,自动实时生成检测异常预警报告,显示屏中动态显示检测呈阳性的市场、商户和商品信息,并动态生成该商户商品的源头信息和相关追踪信息,系统自动对涉及检测异常的相关市场或监管部门发送微信或短信预警通知。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警平台没有设置数据导出功能,不便于对准入预警和检测预警的明细数据利用。二是数据的互动性还有欠缺,不能及时做到预警到位。三是面临新技术以及溯源体系第三代升级版相应数据的调整。四是因为溯源体系数据还存在不完整性,导致数据的预警还存在不真实性。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加准入预警与检测预警的数据导出功能。二是结合三代溯源体系的上线以及快检体系的升级,目前预警平台已经不适应一对多交易数据的变化。三是溯源体系即将面临升级,将从食品、农产品向药品、保健品、非食品等行业拓展,构建“丽水大溯源”已经成为趋势。因此预警平台的功能均要作大的调整和完善。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局2018年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四个项目具体为:2018商品交易市场(生态经济发展专项)、2018年创建省食品安全市县经费、2018年农贸市场快检体系预警平台系统、信用示范企业奖励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都为优秀。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0.5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37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减少公用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1.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8.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1.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07%。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