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本级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2018〕10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市本级8所民办学校(幼儿园)申报2018年度民办扶持专项经费补助的材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16日-20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审核结果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2626028 2626086,监督电话:2626030。
丽水市教育局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