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丽水市委党校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委党校是在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一个重要部门,是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一校两院”体制(即中共丽水市委党校、丽水行政学院、丽水市社会主义学院),内部一套工作班子,对外三块牌子。
党校基本职责是:
1.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
2.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3.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
4.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5.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6.开展同国内国(境)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7.对县(市)党校进行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丽水市委党校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没有二级单位决算。
二、中共丽水市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中共丽水市委党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3,445.9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27.03万元,增长18.06%。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调整,正常晋升、职务级别晋升调整,主体班的培训费由财政统一安排。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238.6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689.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89.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83.06%;事业收入2.16万元,占收入合计0.07%;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546.6万元,占收入合计16.8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7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9.71万元,占51.88%;项目支出1,530.27万元,占48.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96.8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8.25万元,增长17.35%。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调整,正常晋升、职务级别晋升调整,主体班的培训费由财政统一安排。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6.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3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06.42万元,增长17.15%。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调整,正常晋升、职务级别晋升调整,主体班的培训费由财政统一安排。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6.54,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2,391.94万元,占86.15%;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7.04万元,占10.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7.56万元,占3.5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31.84万元,支出决算为2,77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0%,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社保基数、奖金等发放标准调整,二是上年有结转。其中: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236.1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39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社保基数、奖金等发放标准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41.4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3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在2019年发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1.2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0.4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4.9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保缴费减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7.5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9.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未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和支出。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2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预算的31.51%,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2018年事业单位车改。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我校2018年未安排出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占81.19%,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2.07万元,下降71.36%,主要原因是2018年事业单位车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占18.81%,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28万元,下降60.87%,主要原因是来员都在单位食堂吃工作餐。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75万元,支出决算为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事业单位车改。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82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47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6%。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党校和兄弟党校及外请老师讲课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同时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累计17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党校和兄弟党校及外请老师讲课等支出。接待17人次,5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市委党校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060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共丽水市委党校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办学经费费及物业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学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依照办学经费管理办法,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确保公用经费支出合理,2018年预期办公费20万元、劳务费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20万元。外请领导、专家学者授课总课时占比主体班总课时不少于20%;主体班课程年更新率不低于30%,通过开展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好我市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二是维持党校主体班次办班相关经费支出,发挥好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党性锻炼的熔炉作用,教学效果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在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项目进展正常,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进一步加强项目的跟踪检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本部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党校物业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通过公开招投标,同意莲城酒店物业党校项目部根据党校后勤工作量招聘110名员工,提供餐饮、住宿、安保、会议、保洁等后勤服务管理。2018年1-12月,莲城物业党校项目部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党校客房、餐厅、保洁、安保、绿化、会议、设备维护等工作任务,确保党校、行政学院各类培训、教学、会议和教职工的工作、生活有序、顺畅、周到、安全。综合考评满意率达到85%以上;二是完成年培训计划9000名学员的吃、住、学习等后勤服务保障任务。完成学校59名教职工的用餐和学校正常运转等后勤服务保障任务。组织主体班学员对服务团队满意度进行测评,参评率达到98%,平均满意率逐步提升,上半年为94.8%,下半年上升到95.9%。圆满完成党校年度培训班学员和教职工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任务,为党校中心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后勤服务保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团队员工专业形象和综合素质亟待提高。 由于工资低,所招人员来自农村,年龄偏大,即使再多培训也很难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导致了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形象不高。虽有制度规范,但流于形式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团队管理层在工作中缺少持之以恒抓制度落实的韧劲和执行上的狠劲。三是员工自我要求不高,以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任务为目标,并不以追求优质质量为前提; 二是餐饮管理整体提升有待加强。经过8-9份的整改,餐饮服务管理总体来说有了明显的进步,离学员教职工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10月第三方中介机构的暗访显示后厨的管理问题很多,管理规范化程度偏弱;菜肴搭配还是单一、烹饪水平不高,依然不能很好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菜肴品种的研发不够;厨师队伍创新精神不足,常态化培训交流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在总结过去一年成绩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新一年服务团队的工作思路:1.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努力提升服务品质。2.强化培训,制定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执行能力。3.加强对卫生的要求以及加强检查和监管力度。4.努力创新,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学习方式,不断学习他人之长,以增强各岗位业务技能水平,从而更好地为大家服务。5.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稳定员工队伍,使之成为一个团结协作、积极向上有战斗力的精干团队。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主体班培训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执行数为689.71万元,完成预算的98.5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18年能顺利完成市委下达的办学任务,目标完成主体班30余期、培训轮训各级干部近2500人次;开展正常科研调研活动,激励科研数量质量进一步提升。二是主体班次每年课程更新率不低于30%;每年主体班教学中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总量达到总课时的70%;党性教育课程总量达到总课时的20%;党性教育的形式不少于3种;建立并执行主体班次学员学习管理、组织管理和生活管理等制度,通过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学员党性修养,提升素质能力,助力我市各级领导干部以“丽水之干”担纲 “丽水之赞”,高质量谱写“八八战略”丽水新篇章。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外请优质教师难度大。2018年8月,省委巡视组认为我校异地外请教师讲课费标准过高,我校按巡视意见立即进行了整改,严格按财政有关规定标准支付外请教师讲课费。但受地域条件等影响,我校现基本不可能请到北京、上海等外省市优质教授专家来校为主体班学员讲课,这对教育培训质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二是讲课费支付不够规范。因考虑地理条件、时间成本等因素,并经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我校部分异地外请教师讲课费标准高于财政规定的标准。另外市内外请教师讲课费支付也存在不够规范等问题。2018年下半年对这些问题都及时进行了全面整改;三是科研咨政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科研的成果的数量、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多,论文发表显得层次不高。立项的课题等级不是很高。咨政成果、领导批示数量不多,等级也不够高,有影响、有分量的理论宣传文章不多。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专题的机制还不够规范;四是师资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人员编制数相对较少,与省内党校平均数有较大差距,人员力量不足。教研人员大部分兼任管理工作,教研人员的总数及其占比相对偏低。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吸引力不是很强,如博士生、正高职称等高层次人才紧缺。校外兼职教师队伍结构还不够合理,如优秀企业家等兼职教师占比还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拓宽外请教师渠道。在现有财政规定的支付标准下,在省内党校、行政学院、社院、高校等挖掘寻找优质教授专家,继续做好异地外聘教师来校授课工作,提高教育培训质量。也建议上级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党校培训的实际需要、不同地域外请异地教师存在的交通条件及时间成本等因素,更客观的制定相关标准;二是规范外请教师讲课费支付。完善相关制度,严格按市财政有关规定,加快审核监督,规范做好外请教师讲课费的支付;三是加强科研咨政工作。完善科研激励机制,更好的引导教师增加公开发表论文,特别是在高层次期刊发文的数量,争取更多省级课题立项、更高质量的进行科研咨政。把参与电视问政、媒体访谈等在重点节点、重大问题发声的列入科研激励范围。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教研咨”一体化体制机制;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职工管理机制,挖掘人员潜力,提升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吸引力。做好引进人才计划的长远安排,提前跟踪丽水籍985、211的学生,力争引进更多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研人员。加强对教师培养力度,继续组织开展师资培训班、精品课程建设、教学观摩、精品课评比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考核评价、人才培养等规章制度,制定实施名师培养专项规划,提升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力度,加大精品课建设以及精品课培育的力度。进一步优化兼职教师队伍的结构,做好兼职教师队伍的动态调整,充分发挥兼职教师队伍的作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委党校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党校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主体班培训费支出等。
14.社会科学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指用于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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