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投诉处理通常分为两个阶段:一是交通项目施工单位对开标结果不服第一阶段提出异议书给项目业主(如市级某国有公司),通常在第一阶段就得到回复。若得不到解决,则第二步,到市交通运输局投诉。近两年来出现此类情况较少,也通常在第一阶段予以回应解决。我局未收到市本级交通项目的招投标投诉。今后若有此类情况将第一时间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