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19H/2020-30250 | 文号 | 丽深山海办〔2019〕5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深化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0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山海协作“飞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全省山海协作工程推进会、全市“两山”发展大会等有关会议精神,用好“问海借力”金钥匙,进一步激发山海协作体制机制优势,加快推进我市高质量绿色发展,特制定该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发挥比较优势和缩小区域发展差距,聚焦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生态富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更加注重协作方式创新,更加注重造血功能培育,更加注重创新成果转化,围绕基础设施、绿色产业、创新发展、社会事业等领域,架设山海协作、向海发展的大桥梁大通道,打造多类型、多层次、多领域的高等级合作发展平台,全力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到2022年,高标准建设一批基础设施项目,高水平建设一批绿色产业发展平台和项目,高质量建设一批人才、科技、社会事业和群众增收合作项目,推动我市绿色发展水平和群众增收能力明显提高,为实现“两个高水平”目标和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结对关系
(一)省委省政府安排结对
1.市级层面:丽水市—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
2.县级层面:(1)丽水市莲都区—义乌市★(2)龙泉市-杭州市萧山区★、嘉兴市秀洲区(3)青田县-平湖市★、嵊州市(4)云和县—宁波市北仑区★(5)庆元县-嘉善县★、长兴县(6)缙云县-杭州市富阳区★、德清县(7)遂昌县_嘉兴市南湖区、诸暨市★(8)松阳县-余姚市★(9)景宁畲族自治县—温岭市★、海盐县、绍兴市上虞区。(注:★同时为省级山海协作产业园共建单位)
(二)与宁波市新增结对关系
(1)莲都区—江北区(2)龙泉市—宁波杭州湾新区(3)青田县—宁波国际海洋生态科技城(4)庆元县—海曙区(5)缙云县—奉化区(6)遂昌县—象山县(7)景宁畲族自治县—宁海县(8)丽水经济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
三、重点工作和任务
(一)补齐基础设施短板
1.构建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格局。积极对接省山海协作重大项目组(省发改委牵头),加快推进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突破短板,进一步提升“通江达海”能力,着力打造长三角区域后花园。聚焦“接轨长三角、融入海西区”目标,加快谋划建设我市对外高速通道,持续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加快推进衢宁铁路、金台铁路、丽水机场、景文高速等项目建设,力争衢丽铁路尽快开工建设,有序推进杭丽铁路、温武吉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谋划通用航空产业,高标准建设大花园瓯江绿道旗帜性项目,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积极推进天然气“县县通”管网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缙云抽蓄项目,适度开发陆上风电项目。积极推进丽水市域内的江河治理、大中型水库、百河综治等工程建设。积极与宁波、金华等市开展对接,共同谋划推动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向丽水延伸,推动丽水无水港至宁波港的海铁联运大通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投公司)
2.协同推进生态保护和建设。积极对接省山海协作生态环保组(省生态环境厅牵头),推进实施大花园建设最顶格生态标准、最严格生态治理、最科学生态补偿,协同推进跨市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共同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合理控制废水排放总量及主要污染排放强度。参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市、县(市、区)政府间自主协商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3.协同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加强与结对地区之间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合作交流,积极合作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异地转化模式。共同推进中国“两山”学院建设,共建人才合作交流培训新机制。加快华东药用植物园、食用菌精深加工孵化园等大健康产业园建设,引导中药材种植、加工生物活性物质提取的集约高效利用和异地转化,推进我市中药制剂与结对地区医院的合作。推动结对地区各类金融机构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合作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金融办、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林业中心、市农投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协作平台建设
1.加快省级山海协作产业园提升发展。紧扣打造生态工业发展主平台,按照“绿色、集群、融合”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莲都-义乌、龙泉-萧山、遂昌-诸暨、松阳-余姚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水平。全面实施“标准地”和亩均效益评价,加快园区创新创业生态系统,聚焦主导产业培育现代产业集群。完善产业园结对双方联合招商机制,围绕“培育一家企业、形成一个产业、营造一种生态”的目标,大力推进项目招引、环境优化和园区提质等工作。〔责任单位:市深化山海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快省级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建设发展。坚持规划引领,突出特色发展休闲旅游、养生养老等生态旅游业,加快推进青田-平湖、庆元-嘉善、缙云-富阳、景宁-温岭、云和-北仑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建设。积极引进沿海地区资本和管理运营模式,不断理顺园区管理和运行机制;按照“一园多点”模式,高标准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项目招引工作,打造省级旅游风情小镇、休闲旅游示范村和生态旅游项目,加快形成“一区一品”。打造国家公园、瓯江绿道、高品位酒店、高山600康养小镇等“珍珠”,沿瓯江“串珠成链”打造山水诗之路黄金旅游带、惠民产业带,促进城镇、产业、文化、旅游四位一体融合发展。积极推动共建瓯江中上游休闲养生新区,大力发展康养、休闲等幸福产业。〔责任单位:市深化山海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市全域旅游中心,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3.加快推进丽水-宁波九龙湿地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建设。创新合作方式,规范管理和运营机制,高标准推进园区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谋划招引等工作,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开发、特色发展”原则,按照集“保护、修复、教育、服务、旅游多功能于一体”的总目标,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努力将此区域建设成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丽水山居图的核心区域。站在全域统筹协调发展的角度,与宁波方创新管理运营、金融股权、特色发展等机制,注重与城市总体规划结合,高标准、国际化的谋划九龙湿地空间、保护、产业、土地、建设等文章,并稳步推进做好实施,做出山海协作飞地丽水样板、丽水经验。〔责任单位:丽水-宁波九龙湿地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管委会成员单位〕
4.促进山海协作“飞地经济”健康发展。山海协作“飞地”是指我省26个加快发展县在结对地区开展异地投资建设,承担生态补偿(产业)、科技孵化(科创)、消薄脱贫(消薄)等功能的经济实体。市、县各有关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建设“飞地”的重要性,积极对接结对的沿海经济发达市、县(市、区)帮助丽水在环杭州湾经济区、甬台温临港产业带等重点平台,谋划建设一批模式新、特色明、效益好的山海协作“飞地”。各“飞地”合作双方要不断创新合作机制、明确发展定位、规范运营模式和加强管理服务。到2020年,9个县(市、区)实现“消薄飞地”全覆盖,推动参与“飞地”投资村实现高质量“消薄”;杭州丽水数字大厦、宁波杭州湾新区丽水工业园(飞地)等重点 “科创飞地”、“产业飞地”加快建设发展,真正推动“大湾区”“大花园”建设互动。充分发挥山海协作“飞地”在实现生态价值转化、培育现代产业体系、增加内生发展动力、助力低收入农户增收等方面作用,切实推动丽水实现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深化山海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推进绿色产业项目合作
1.推进生态工业项目合作。建立完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积极培育数字经济和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抢抓数字经济重大机遇,加强制造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巩固传统优势产业。建立完善结对双方联合招商机制,联合开展产需对接、产用结合和产业链上下游整合等对接活动,推动园区结对,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地区高端产业和技术人才溢出,做好合作项目招引落地和协调服务工作,高质量建设一批生态工业项目,每年新增到位资金百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工商联,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与宁波、嘉兴、湖州开展金融领域合作,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共同设立山海协作产业引导基金,用于支持丽水山海协作优势产业项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办)
2.推进高效生态农业项目合作。推进经济发达地区的技术、人才、资本、市场与丽水的生态资源有机高效结合,大力发展高效生态、特色精品农业。大力推动农业科技人才进乡村,以人才带动产业发展 ,加快培育形成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强“丽水山耕”“景宁600”等区域特色农业品牌培育,充分利用东部沿海地区和省级大型展会、营销网络和互联网平台开展产销对接,拓展绿色市场。与上海等地农业科创中心开展合作,提升科技强农能力。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探索共建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加快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园、打造一批农家乐和精品民宿、构建一批精品乡村旅游路线,促进农旅融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商务局、市农投公司,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推进富民惠民安民项目合作
1.开展联合“消薄”工作。深化山海协作百村结对计划和利用好“消薄飞地”,扎实推进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工作。充分发挥援建资金作用,引进发达地区先进理念经验、社会资本,推动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各县(市、区)与援建县至少建设1个乡村振兴范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加强山海协作人力资源合作。完善合作机制,制定培训计划,重点开展农村带头人培训以及符合本地产业发展需要的劳务职业技能培训等。依托山海协作实训基地建设,完善培训就业创业机制,培养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搭建省内劳动力余缺调剂服务平台,重点引导山区劳动力通过培训向沿海大中城市转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开展消费帮扶合作。借助结对地区的市场优势,积极推进消费帮扶,通过建立“基地(农户)+合作社+公司+市场”等模式,促进农副产品提高产量、提升质量和扩大销量,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农投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开展社会事业合作。积极主动对接省有关部门和结对市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等,结合“校际结对帮扶”“两下沉、双提升”等活动载体,推动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学校“一对一”结对、名师结对培养以及高校间“组团式”帮扶等机制。推进紧密型医联体、远程医疗协作网等多种形式高水平医疗体建设,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推进科技、文化等领域开展有实质性内容的交流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文广旅体局等)
5.积极推动社会参与。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建立投资项目对接机制,积极对接国企、外资、浙商到山区投资发展。充分发挥结对双方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公益组织等的作用,联合开展慈善捐赠、爱心结对、医疗救助、志愿服务和职工疗休养推介等活动。积极推动沿海地区民营企业投身山海协作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侨联、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市深化山海协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推动、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谋划抓落实的平台和抓手,探索形成一批创新性举措。加强横向协同,推动与结对市、县之间建立紧密合作机制,增强党政主要领导交流互访。(责任单位:市深化山海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健全干部人才交流互派机制。完善与结对地区的干部人才互访互挂双向交流机制,推进多层次人才交流,共同研究干部人才互派工作。加强对发达地区来丽水挂职干部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根据人才培养需要,选派丽水干部到宁波等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挂职学习。(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三)强化制度供给。立足自身资源环境优势,围绕补齐高质量发展的短板,研究出台土地、财税、金融、人才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按照“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要求,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协调解决项目开工、建设、运营等环节遇到的问题,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实施。积极对接宁波等结对市出台“飞地”建设相关优惠政策,支持丽水企业落户和务工人员就业。(责任单位:市深化山海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健全山海协作升级版考核办法,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与结对市、县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年度工作总结评估。联合支援方完善援建项目筛选对接机制,推动高标准建设一批山海协作援建项目。健全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制度,开展山海协作工程主题宣传,提高山海协作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附件:市直有关单位名单
丽水市深化山海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19年12月8日
附件:
市直有关单位名单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医保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市供销社、市生态林业中心、市全域旅游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侨联、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城投公司、市农投公司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