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MB1647295F/2020-13424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重要公告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1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有关单位:
《松阳县新兴镇下源口村“12·17”山体塌方事故调查报告》已经丽水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对该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处理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请于12月15日前报我办。联系人:孙建华,联系电话:2070079。
附件:1.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松阳县新兴镇下源口村“12·17”山体塌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丽政函〔2020〕54号)
2.丽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要求批准松阳县新兴镇下源口村“12·17”山体塌方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丽应急〔2020〕52号)
丽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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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松阳县新兴镇下源口村山体塌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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