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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预警
时间:2020-11-12 13:5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丽水市政府

  一、事故案例 

  1.2020年4月6日下午2时许,浙江青田隆泰钼业有限公司(青田县黄垟乡)一名工人在放炮作业时,发生一起爆破事故,造成1人死亡。 

  2.2020年8月16日 6点40分,温州市矿山井巷工程有限公司驻遂昌县湖山莹石矿项目部一名工人在施工作业,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造成1人死亡。 

  3.2020年9月29日11时50分许,杭州帆阳贸易有限公司一名工人在莲都区雅溪镇谢山头萤石矿矿洞内进行出渣工作时,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二、风险分析 

  1.岗位风险。矿山作业是高危作业,地下矿山“敲帮问顶”、凿岩、支护、掘进、悬空或结拱(块)处理作业以及露天矿山边坡浮石清理、临宕与临崖作业等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2.设备设施安全风险。地下矿山通风设施不到位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提升运输系统安全设施不到位易发生高坠事故和过卷蹲罐事故。露天矿山边坡参数控制不到位易发生坍塌事故,矿山道路坡度过大、转弯半径过小易发生运输事故,临宕与临崖作业安全设施不到位易发生高坠事故。尾矿库防排洪设施、排渗设施不到位易引发溃坝事故。 

  3.其他风险。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引发的地下矿山透水、露天矿山边坡坍塌,爆破警戒不到位易发生飞石伤人事故等。 

  三、预防措施 

  1.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要建立“敲帮问顶”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并配备安全观察警示人员;二要加大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培养员工遵章守纪和依法依规的自觉性,杜绝“三违”;三要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完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四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2.加强风险管控。要按照《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浙应急基础〔2020〕56号),对原双重预防机制体系进行梳理规范,重新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编制安全风险分级清单、管控清单和岗位风险管控排查表,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度和相关考核奖惩制度,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持续改进等日常工作与相关责任人的经济收入、评优等相挂钩,形成激励约束机制,保障体系正常运行,有效管控安全风险。 

  3.加强检查执法。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监管,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企业一律停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