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240D/2020-26386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审计结果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0-11-1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2020年丽水市审计局对青田县公安局原局长颜华荣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青田县公安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研究拟订公安工作方案和措施,部署全县公安工作。依法行使经济、刑事犯罪和上级交办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全县公安技术侦察工作。负责全县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组织全县反恐怖、禁毒缉毒、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等主要职责 。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
1.部分应上党委会议事项未经集体决策。
2.下属单位重大经济事项未纳入局领导集体决策范围。
(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雪亮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未划归公安局。
2.项目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符。
(三)预算编制和执行及财务收支存在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预算。
2.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
3.资金保值增值管理不到位。
(四)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2.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不完善。度。
3.资产管理不到位。(1)固定资产长期挂账在建工程。(2)固定资产调拨或消亡而未核销。(3)固定资产购买未入账。
4.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1)案管中心涉案财物保管不到位。(2)案管中心涉案财物未及时登记入册。(3)扣押物品未及时处理。(4)涉案财物制度执行不到位。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丽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审计建议。青田县公安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青田县公安局自行向社会公告。
丽水市审计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