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妇联,市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为推动我市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深入持续开展,市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2018年全国、市级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请各地、各单位根据《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好中选优,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全国巾帼文明岗
全国巾帼文明岗申报对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中以女性为主体的处、科、室;行业单位的女性班组、岗台、车间、站所、生产线等;人民解放军的女兵连、中队、班;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中以女性为从业主体的商户(店)、小组、部门、农业合作社、农业示范基地等。
全国巾帼文明岗具备的条件:
1.原则上女性应占集体人数的6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全体成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弘扬文明新风和“‘四有’‘四自’”精神,爱岗敬业,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创先争优、团结协作,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中贡献突出,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中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4.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争创计划,细化的创建标准,完善的学习培训制度,创建档案信息化管理。将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定期指导和检查,在醒目的场所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畅通,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5.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受到公众好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6.原则上应已获得省部级或行业(系统)授予的荣誉称号。
7.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不重复授予。
(二)丽水市巾帼文明岗
丽水市巾帼文明岗申报对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中以女性为主体的处、科、室;行业单位的女性班组、岗台、车间、站所、生产线等;人民解放军的女兵连、中队、班;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中以女性为从业主体的商户(店)、小组、部门、农业合作社、农业示范基地、农家乐综合体、“丽水山居”精品民宿等。
丽水市巾帼文明岗应具备的条件:
1.岗位中女性人数占50%以上,岗位负责人中要有女性。除专业市场等特殊领域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遵纪守法好。岗位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3.组织领导好。创建工作得到领导班子的重视和指导,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纳入整体工作安排,能够为创建活动提供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建有创建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统一部署、定期检查、加强管理。
4.管理规范好。岗位内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创建目标和计划、总结,有根据本系统和行业工作特点制定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内容,有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创岗档案健全,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畅通。
5.信息建设好。能借助网络信息化平台展示“巾帼文明岗”风采和建立电子台账,提升创建水准,反映创建成效。
6.环境建设好。工作场所标识明显,有便民的服务设施、完善的服务功能。岗位环境整洁、美观,办公用品摆放有序。
7.岗位文化好。有明示于众的创岗标志、统一的服务理念、公开的服务承诺,并经常组织岗位成员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8.业务技能好。岗位成员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努力学习,爱岗敬业,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9.岗位效益好。诚实守信,服务优质,岗位工作成效突出,工作有创新,服务有亮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本系统或行业中有较强的影响力,辐射带动作用好。
10.素质提升好。教育培训学习交流推优制度完善。岗位成员热爱学习,积极向上,有高效的团队精神,有获得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
11.志愿服务好。岗位成员社会责任意识强,讲奉献,树形象。积极参与城乡结对、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巾帼文明岗”成员均为志愿者。
二、申报流程
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创建单位向当地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申报,并填写申报表格。市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直属部门负责报直属申报岗,各县(市、区)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各相关部门的申报,团体会员由协会推荐申报。
省、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将于今年下半年适时组织开展全国巾帼文明岗、丽水市巾帼文明岗的联评推荐。
三、工作要求
请各地、各单位于3月27日前将全国巾帼文明岗申报及汇总表(附件2、3),4月15日前将丽水市巾帼文明岗申报及汇总表(附件4、5)的电子版报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妇联发展部),逾期不报做自动放弃处理。各级协调小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把质量关,确保申报的巾帼文明岗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各地各部门要以推荐申报工作为契机,规范管理,扩大宣传,尤其要在优化营商环境、“最多跑一次”改革、乡村振兴、垃圾分类、庭院整治等中心工作中,进一步发挥巾帼文明岗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联系人:李慧妙
电话:2091876
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主楼1340办公室。
附件:1.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评选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2.全国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3.全国巾帼文明岗申报名单汇总表
4.丽水市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5.丽水市巾帼文明岗申报名单汇总表
丽水市巾帼建功和双学双比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