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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妇联关于开展2018年-2019年新媒体提升项目的公告
时间:2020-11-03 11:00 来源:丽水市妇女联合会 浏览次数:

  为提升我单位新媒体运营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互动传播功能,深度挖掘社会媒体的营销传播效应,市妇联拟开展引入一家专业的新媒体运营团队(以下称合作方)负责我单位的新媒体运营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时间 

  2018年2月-2019年1月。 

  二、项目目标 

  粉丝数达10万,图文阅读率达30%。 

  三、项目内容 

  (一)常规内容运营和活动策划 

  项目由专人团队开展日常常规运营,并开展专项活动策划、执行、反馈、总结等,以及相关数据分析报告的撰写。  

  (二)媒介联动推广 

  合作方根据自身资源,在各级新媒体和其他宣传媒介联动推广我单位新闻报道和信息(不另外收费),最大限度扩大影响力。 

  (三)线下活动推广 

  结合我单位新媒体推广实际和活动需要,开展线下推广活动。 

  四、服务内容 

  (一)常规运营 

  1.微信每周推送5期微信消息,每条微信图文阅读量需超过3%; 

  2.粉丝量:每月微信粉丝量净增至少5000; 

  3.活动策划:结合每月重点工作开展新媒体主题活动策划,每月策划1个主题活动(包含活动程序开发和应用),并通过微信和其他新媒体执行;每月制作并推送一个H5或者IH5; 

  4.微界面:做好我单位微信互动栏目和微网页设计,并根据主题活动适时调整; 

  5. 数据分析报告:每周一次内容总结,每月一次进行数据分析;  

  6.视频拍摄:根据我单位活动安排,全年开展视频拍摄或者直播(含后期制作)不少于2次。 

  (二)线下活动推广 

  结合市妇联月度重点工作,线下推广活动不少于12次。每场活动执行费用包含活动策划和执行方案生成,与合作商家的活动合作洽谈、场租、物料制作和宣传推广以及工作人员等所有费用。 

  (三) 其它互联网推广资源 

  1.合作方根据自身资源优势,合作期内免费提供向各级新媒体和其他宣传媒介推广服务; 

  2.合作方根据自身资源,合作期内提供互联网营销推广支撑平台(包含软件开发和硬件等必要条件,如微信公众号营销活动开发等)。  

  (四)服务要求 

  1.合作方要确保代运营期间我单位微信公众号的安全和保密工作。所有发布信息需经我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推送; 

  2.发生紧急情况,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接听我单位电话; 

  3.各类服务需求需在4小时内响应; 

  4.工作日微信8小时值守,休息日2小时值守。 

  (五)服务团队配置要求 

  1.项目开展过程中最少安排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响应我单位整个项目需求,包括微信运营、活动策划与执行、信息分类整理、数据更新等; 

  2.服务人员要求:具有市场营销或数据分析等领域的专业知识,熟悉微信产品的传播规律,具有较强活动策划与执行能力,思维活跃、话题敏感度高,能及时迅速将我单位各项工作、活动转化为符合官方微信定位的创作内容,有较好的潜在用户搜集定位和互动能力,有一定的舆情观察和客服能力,有团队合作精神、求实进取精神和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图片设计与制作能力,有微信运营经验者优先考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运营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常规运营服务费预算金额16万元,采用考核方式结算。线下活动推广按实际产生费用结算。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参与报名的单位自行拟定运营方案,并详细列明预算报价,经确认无误后直接送达、邮寄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给丽水市妇联办公室。我单位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参与报价的单位进行评审。评审时间:15分钟,其中陈述时间为10分钟,问答环节5分钟。最终经综合评判后确认成交单位。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2月9日 

  联系人:潘江浩 联系电话:0578-2091877 邮箱:2413591674@qq.com 

  联系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市行政中心1339办公室 

    

  丽水市妇联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