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食安办) >> 政策文件及解读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113325000986461759/2020-27856 文号 丽知组办〔2020〕6号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丽水市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0-1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丽水市知识产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30 11:0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市场监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丽水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丽水市知识产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丽水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0年11月27日

 

丽水市知识产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6号)以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浙委办发〔2019〕82号)文件精神,根据丽水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制定本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大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金财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体系,加快构建多元参与、处置及时、保护到位的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便利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体系,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及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绿色发展。

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十四规划,到2022年全市知识产权在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服务能力上取得新突破。创造质量显著提高,2020-2022年全市专利申请量达到450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7500件以上;专利授权量达到320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1100件以上;PCT国际专利申请量60件以上;新增国内注册商标30000件,新增国际注册商标50件;新申报地理标志(商标或产品)10件;著作权登记量达到1400件以上。到2022,当年专利授权量突破12000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600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12件,国内有效注册商标达到8万件,有效国际注册商标达到2000件。保护效果有效提升,行政和司法保护效率进一步提高;运用效益更加突出,2020-2022年知识产权质押金额累计达15亿元;管理服务水平大幅提高,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含卓越管理评价)企业50家以上。

二、具体举措

(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专利执法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面向重点产品交易市场、商贸流通、地方传统产业、电子商务等领域,深入开展 铁拳亮剑等知识产权执法保护行动。加大商标执法力度,强化对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力度,重点查处假冒注册商标、违反禁用规定使用商标、违规印制注册商标标识、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商业秘密侵权违法行为。加大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窃取企业试制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改进的机器设备、研究开发文件、客户情报和其他资料信息的商业秘密侵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加强版权保护。针对出版社、音像制品经营场所、印刷企业、网络售书平台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网络侵权和软件盗版,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枳极推进版权保护示范单位评定工作。积极探索我市非遗文化传承保护路径,维护非遗原创作品著作权和作品所有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加强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备案程序宣传力度,引导进出口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责任单位:丽水海关

2.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主动收集重点企业被侵犯知识产权相关线索,深入开展 蓝剑等专项知识产权执法行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在部分县(市、区)探索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建立健全专业型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落实专利侵权纠纷仲裁和诉调对接机制,加强行政、司法相关部门的有效衔接,在案件移送、诉调对接工作上开展全面的、常态化协作,切实优化创新成果的保护环境。(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健全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协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三合一工作机制,加强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审判活动及执行的法律监督力度,保护当事人权利。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提高量刑建议质量,严格适用缓刑。依法明确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领域的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办案监督与诉源治理并重,加强知识产权领域以滥用知识产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监督。(责任单位:市检察院

3.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设立知识产权调解中心,探索建立线上+线下的调解机制,进一步增强纠纷调解能力和便利度。打造丽水市知识产权侵权判定专家库,解决知识产权侵权判定难等问题。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省级维权援助中心,进一步推进丽水和云和两个省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培训,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行业内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支持云和县创建国家知识产权(木玩)快速维权中心。加快建立专利侵权纠纷的快速反应机制,切实优化创新成果的保护环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继续深入推进三名工程建设,加大知识产权高端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力度,扩充我市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队伍。(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4.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充分发挥丽水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并完善长效机制,形成部门合力,推进各成员单位对丽水知识产权的协同保护。丽水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丽水仲裁委员会等知识产权保护职能部门,探索建立丽水市知识产权一站式协同保护平台,逐步构建丽水特色知识产权大保护、快保护格局。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协同构建知识产权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保护 红黑名单制度,实施知识产权信用联合奖惩。(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二)加强知识产权创造

5.加强部门协同创造。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及质量提升工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科研经费支持,将知识产权列入科技计划立项的基本指标,积极引导科研人员将科研成果申报知识产权,逐步增加知识产权创造量。(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创造工作。建立知识产权专职机构,安排专职人员,设立专项资金,逐步完善科研评价、绩效分配以及奖励机制,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发明创造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农林科院、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强化重点产业、企业知识产权创造,重点关注并帮扶地方主导特色产业,上市、拟上市以及龙头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金融办)搭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平台,开发共享知识产权教学资源,开设知识产权相关课程,提升知识产权教育水平,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鼓励高校学生报考知识产权相关资格证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推进双百引领计划和博士后工作,调动博士挂职人才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积极性,助力企业申报知识产权。(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系统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积极性,充分挖掘我市中医药资源优势,加强特色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我市畲医药等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创造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6.加强专利申请。加大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力度,大力引进和培育专利密集型企业。加快制定和实施专利创造激励政策,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聚焦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生物医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主导产业,培育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和必要专利。开展专利产业链布局,在关键领域形成一批专利组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7.加强商标注册。深入实施品牌强省战略,培育发展商标密集型产业。支持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商标品牌培育库,指导专精特新企业拥有自主商标,争取获得驰名商标保护,争创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区域公共品牌,以特色产品、传统产业为重点,有序推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的申报,实施品牌富农工程,全力打造农业区域公共品牌;以特色小镇、工业品产业集群为依托,推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商标的注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8.协同创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依托庆元香菇”“龙泉灵芝”“遂昌竹炭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检测体系、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标准化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化执法监管体系、常态化宣传推介体系,以县为单位在全市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提升示范区内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价值,整体提高示范区经济、社会、旅游、生态综合效益,推动示范区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努力扩大保护产品覆盖面和群众受益面。(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9.加强其他知识产权创造。实施商业秘密十区百县千企工程,不断提升企业实施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加快推进文化创意、鞋服、软件等重点产业的版权登记;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推进植物新品种登记工作。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等领域知识产权开发利用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林科院)

(三)提升知识产权运用

10.推进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借助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和浙江网上技术市场等平台,实施一批专利产业化项目,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和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深入贯彻落实《丽水市全方位深度接轨上海高质量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积极对接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和上海市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构建长效协作机制。探索建立丽水市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推进丽水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交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运用和转化。加强校企合作,运用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方式,探索新型利益分配机制,多渠道快速实现知识产权转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丽水学院、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借助中国(浙江)卫生健康科技研发与转化平台,进一步完善卫生系统专利备案机制,扩大医卫方面专利的成果转化规模,提升高价值专利的成果转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完善作品创作与传播使用运行机制,积极开展版权贸易,打造文化产业的版权精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

11.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扩大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范围,促进专利权、商标权质押担保提质扩面。鼓励银行机构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度,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人才培养,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激励措施,推动基层一线敢贷”“能贷”“愿贷”“会贷。鼓励银行机构积极运用知识产权质押方式促成小微企业首贷。鼓励各银行机构结合无还本续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产品,开发和完善适合科技企业需求特点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鼓励保险机构积极探索创新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的保证保险业务。(责任单位:丽水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

12.开展知识产权运营项目。指导龙泉汽车空调等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知识产权联盟,鼓励企业制定并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运用能力,实施一批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和专利导航项目,加快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四)优化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

13.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效率。加快培育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区域知识产权示范创强。加强知识产权干部轮训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干部管理水平。加强专利类职称评审和继续教育工作,加快推进丽水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工程,力争创建省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借助互联网+”,建立包含专利申请、授权等信息查询功能的知识产权线上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

14.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引导企业深入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开展浙江省企业知识产权卓越管理评价,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鼓励并指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级专利奖。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加快推进国家、省、市三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梯队培育。(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5.深化品牌指导服务站建设。打通服务市场主体品牌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做好品牌指导站的创建工作,优化建站模式,充分发挥品牌指导站的服务功能,指导商标品牌指导站转型升级。抓好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创建,树立典型和标杆,推进丽水商标品牌战略实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6.提升中介机构服务能力。积极创建省级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通过互联网+”实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线上聚集;以绿谷信息产业园、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为依托,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业线下相对集聚;引进并培育一批服务能力强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入驻丽水,下沉服务创新服务综合体、产业园等载体,促进丽水市知识产权服务业提质增效。扎实开展三服务”“精准服务企业系列活动,积极组织服务机构为我市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援助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推进举措,确保当地知识产权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研究部署知识产权工作,强化政策协同,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我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加大经费保障。要强化知识产权、科技、经信、商务等部门间的政策配套协调,加强对高质量创造、高强度保护、高水平运用、高标准服务的支持力度,引导市场主体加大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加强政府购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金融信贷为支持、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

(三)注重氛围营造。完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交流协调发展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全民法治观念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要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品牌日等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形成尊重创新、崇尚创新、保护创新的社会氛围。

(四)加大激励力度。表彰丽水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突出个人,加大对优秀发明人的激励力度,不断增强荣誉感和获得感。重点对获得中国专利奖、中国商标金奖、中国版权金奖、浙江省专利奖等荣誉的知识产权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五)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对丽水市知识产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督促指导,定期通报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将三年行动计划列入系统考核,严格按照计划进度安排,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附件:1.丽水市知识产权(专利)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表

       2020-2022

2.丽水市知识产权(商标、著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表

 2020-2022

3.市直相关单位知识产权三年行动计划任务表

2020-2022

 

 

 丽知组办〔2020〕6号.cebx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