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451w/2020-27224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学前教育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行政审批处) |
成文日期 | 2020-12-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市直各民办幼儿园 :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提升开发区民办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市局将组织考核小组,对市直开发区8所民办幼儿园、4个教学点进行2020年度工作考核。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0年12月3日至5日。
二、考核内容
根据《丽水市直民办幼儿园2020年度工作考核细则》,从办园条件、园务管理、教育教学、安全卫生保健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现场查看和资料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待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考核结果将作为本年度保教质量考核奖励资金发放的依据。
五、考核要求
1.请各相关幼儿园准备好所有的台账资料(可以纸质和电子稿形式相结合)。
2.为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考核期间请各相关幼儿园园长不要外出。
3.考核组人员基教处组织,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4.考核工作期间务必严格遵守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纪律要求。
附件:丽水市直开发区民办幼儿园2020年度工作考核细则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